有這樣一位非常優秀的學生,擁有高達3.95的未加權平均績點與2300的SAT分數,但在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工程學專業的申請中,他卻不在最高得分者之列。他在數學與化學的科目測試中得到了完美的800分,在5項大學預修課程(Advanced Placement)測試中得到了5分的總分,還擁有音樂天賦,而在他的兩份個人陳述中的其中一份里,他還表達了對從印度移民至美國的父母的愛。
我平時在舊金山大學(University of San Francisco)教授倫理學,在2011年秋季招生中成為伯克利的「外部申閱人」。外部審閱人一共有70位左右——其中有幾位高中顧問與幾位私人招生顧問——一起幫忙為那一年近5.3萬名申請者進行排名,在每一份申請上花大概8分鐘的時間。得到4分或者5分的申請者很可能會失望而歸;3分申請者也許會被推遲到1月時再作考慮;1分、2分或2.5分的學生屬於頂尖行列,但這也並不代表他們已經得到了名額。伯克利在所有新生申請者之中也許會接受其中的21%,但在工程學專業,只有12%的學生能得到機會。
在原則上,對參與申請者進行一次更廣泛的檢視是一個很棒的主意;有些人可能會說,在道德上,我們很有必要看看申請者生活的「大背景」,就像我們的職能中所描述的。於1996年頒布的209提案(Proposition 209,全稱《加利福尼亞民權動議》)禁止加州的公立學校在招生時將人種、種族或性別列入考慮範圍。在費舍訴德州大學案(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中,最高法院也支持旨在推廣教育多樣性的種族中立化過程,把這件案子交回給低級別法院,質疑了公立學校在招生的整體過程中將種族當作篩選因素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