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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雞對主人的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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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ermaster 發表於 2008-1-12 19:5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ames2000 於 2008-1-12 19:46 發表
QUOTE:
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8-1-12 02:54 發表


這就象有一天你到了天堂里見到盒子和問號卻沒見到永生,問上帝,"嘿,怎麼我們的弟兄那麼信那麼傳卻沒來天堂,這幾位不信的倒在這裡?" 你會反感吧,多讀讀聖經就知道為什麼了,不過要用平常心去讀。



沒想到你競然如此迅速地得到了聖經的真髓!不可思議!不不,不要用平常心去讀,你那是聖靈在啟示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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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年的中華文明孕育了我這個小人物,而我則以此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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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08-1-13 03:0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2 15:00 發表
你對「一切事都是對的」的理解是「不管順服還是不順服」都隨意處置嗎?
看經上怎麼說:當神告訴亞伯拉罕要滅所多瑪時,亞伯拉罕求神,神怎樣回答的呢?
亞伯拉罕:假如在城裡找到十個義人呢?
神回答說:我因 ...


別的基督徒朋友看懂了,只有你看不懂。

先把腦子裡那套頑固的觀念放放行不?能不能暫停一分鐘不去念叨那些陳詞濫調?

我的假設是層層遞進的。如果只講神的主權,就好像你們不是總把人比作神的瓦罐或者傢具嗎?如果只講主權,那麼神其實根本沒必要賞罰分明。就好像你不需要根據傢具的貢獻賞罰分明,也許最有用表現最好的傢具最先被劈了柴。

所以我才加上了公義的假設。下面就講慈愛了,包括救恩,所以才說是「未完待續」。。

另外,不服從火雲邪神不等於為所欲為!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3 03:0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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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08-1-13 03:0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唯慎 於 2008-1-12 09:27 發表
先簡單地回復兩句:

問?朋友的話雖然尖刻,但是已經接受了三個很重要的立場。雖然是用假設的方式接受。

那就請問一下子,您所相信的神,這三個假設的立場也是成立嗎?與所有被造物,特別是人類,的關係是 ...


請唯慎兄先回答我一個問題吧?

是不是複雜的東西都需要一個更複雜的設計者呢?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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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的盒子 發表於 2008-1-13 03:4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ames2000 於 2008-1-12 19:46 發表

[quote]原帖由 人間的盒子 於 2008-1-12 02:54 發表
這就象有一天你到了天堂里見到盒子和問號卻沒見到永生,問上帝,"嘿,怎麼我們的弟兄那麼信那麼傳卻沒來天堂,這幾位不信的倒在這裡?" 你會反感吧,多讀讀聖經就知道為什麼了,不過要用平常心去讀。

沒想到你競然如此迅速地得到了聖經的真髓!不可思議!不不,不要用平常心去讀,你那是聖靈在啟示你啊! [/quote]


你這有點冤枉盒子也,不能說"如此迅速"的啦。盒子讀聖經的年數比這裡多數人的年齡都多了,你問大S和永生他們。
我那麼好的簽名什麼時候沒了,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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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13 04:0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3 問? 的帖子

因為耶和華是神,所以它所作的一切事都是對的。比如說,神有沒有權利燒烤義人呢?當然。一隻公雞天天按時打鳴,並不能避免變成宮保雞丁。我們把一隻乖乖的下了很多蛋的母雞變成雞肉燉蘑菇,似乎也沒什麼大不了。就是說,我們對於神不要有這樣的期望,期望神因為人乖乖的聽話就不煎炒烹炸,這是奢望。人是神的泥娃娃,神有權想怎麼捏就怎麼捏。
這只是講神的主權??
神有沒有權利燒烤義人呢?。。。期望神因為人乖乖的聽話就不煎炒烹炸,這是奢望
你想引導的是神有這個權力。你似乎在說因為神有生殺主權,所以神有權利連「聽話」的義人都要殺。所以我用經文反駁你的謬論。你所謂的因為神有主權,所以神可以隨意殺人的論點是不存立的,是與聖經的意思相違背的。我的意思不難懂吧?

[ 本帖最後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3 04: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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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08-1-13 11:39 | 只看該作者
你想引導的是神有這個權力。你似乎在說因為神有生殺主權,所以神有權利連「聽話」的義人都要殺。所以我用經文反駁你的謬論。你所謂的因為神有主權,所以神可以隨意殺人的論點是不存立的,是與聖經的意思相違背的。我的意思不難懂吧?


你的意思不難懂,但是你明白我說什麼嗎?

就是因為第二條假設的結論跟聖經不符合(就是你提出批評的那一段),所以我才在後面加了第三條假設。因為第三條假設也不完備,所有後面我還要再加第四條假設。

不過,還是不奢望你明白我說什麼。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3 11: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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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8-1-13 11:5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問? 的帖子

思考總有立腳點的,即使獨立;基於聖經原理也可以獨立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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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08-1-13 11: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唯慎 於 2008-1-13 07:36 發表
不是所有複雜的東西,而是複雜性中具有特定性,目的性,功能性,和不可簡約性的東西,根據我們的觀察和普遍的科學原理,都是智慧設計的產物。
您的問題我回答了。也請問? 兄不要顧左右而言他。從問? 兄以往的 ...


這個話題太長,另起一個帖子談吧!一定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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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08-1-13 11:5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ousuo 於 2008-1-13 11:51 發表
思考總有立腳點的,即使獨立;基於聖經原理也可以獨立思考的。


如果一個馬列主義者不停的在辨唯原理上跟你「獨立思考」,你是不是也要勸他(她)先換個腦殼?

其實我的要求真的不過分。這個帖子本來就寫的很通俗,不是大家都搞明白了嗎?只要能稍微跳出聖經之外一點點就夠了,但是可惜有人已經把這種能力獻祭了!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3 1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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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13 13:59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28 問? 的帖子

呵呵~怎麼就失去耐心了呢? 那麼,你現在的觀點到底是什麼?
1。神有絕對的主權,就算順服他的義人,只要他願意,他都可以丟到火湖裡嗎?
2。神是公義的,只有完全順服他的才得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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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往錫安 發表於 2008-1-13 14:0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1 問? 的帖子

搞明白,不代表大家都同意你說的啊。喔,有反對意見,就說明沒有弄明白你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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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08-1-13 20:2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同往錫安 於 2008-1-13 13:59 發表
呵呵~怎麼就失去耐心了呢? 那麼,你現在的觀點到底是什麼?
1。神有絕對的主權,就算順服他的義人,只要他願意,他都可以丟到火湖裡嗎?
2。神是公義的,只有完全順服他的才得永生嗎?


如果你明白我說什麼,你根本就不會問這麼個問題。

這兩條都不是我的觀點。明白了嗎?還不明白是吧?更糊塗了是吧?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3 20: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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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08-1-13 22:01 | 只看該作者
終於有機會可以寫完這個序列了。思路有點斷。大體上前面已經假設了
  1.耶和華是神。
  2.神對人有生殺予奪的主權。
  3.神是公義的,

我們現在來看最後一個假設,神是慈愛的。這個假設給神罩上了一層溫情脈脈的面紗,讓神的形象一下子朦朧可愛了不少,都甚至有點象朦朧詩了。

但是這個到底能不能叫慈愛,我真的很猶豫。因為這種慈愛表現出來的是一種勸人順從它的耐心。就是說,雖然人常常犯錯誤,但是神似乎很寬容,不一下子把人變成烤乳豬。神慢慢誘導人服從他,頗類似於一個賣保險的,很有耐心的勸人買他的單。

神有個計劃,這個計劃最終的目標是,所有被造物,都很心甘情願的百依百順。賣保險的也有一個計劃,這個計劃就是從你的腰包里掏出一定數額的刀勒。為了實現計劃,兩者都很有耐心。賣保險的總是不厭其煩的多次上門服務,為您詳細的解說,常常念叨著:沒關係,不買也行。我單方面跑來跑去,我還給您這樣那樣的優惠。。。

他們的態度使我常常朦朧的以為,他們愛我,他們比我媽更愛我。我媽都沒他們耐心,也沒他們笑的次數多。而且,從我生下來第一天到現在,這麼多年了,我媽從沒給我優惠。

如今我又在神身上找到了這種感覺。我似乎覺得神很愛我。因為按理說,不服從神,就該死。就好像不給黑社會老大按期交保護費,理應被大卸八塊。但是老大對我很慈愛,居然寬恕我過兩天交,居然還允許我分期付款。定期沒交的那部分,老大甚至用自己的寶血給墊上了。你看,老大這麼講義氣,這麼至善,我熱淚盈眶。

但也有不走運的。比如說隔壁家迦南,老大等了他四天,然後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把他們家上至八十下至吃奶,統統給咔嚓了。想想看,我們跟迦南他們家住隔壁,他沒交保護費,俺也沒交。老大殺他們家,居然不殺我,居然對我笑,居然慈愛。你不感恩你還能幹什麼呢?

如果你還不感恩的話我給你再打個比方。孺子實在不可教,朽木實在不可雕。就比如說吧,主人養了一群狗,狗的義務就是搖尾巴榮耀主子,但是這群狗基因有問題,天生的脖子跟尾巴都硬,不會搖。主人對著一條叫迦南的狗在心裡悄悄地說(聖經上沒說神給迦南任何小小的啟示),迦南啊,我給你四個小時,你一定要自學搖尾巴,你要是學不會,可別怪我午餐的時間到了。

這時候迦南同志正在跟另一條同樣不會搖尾巴的狗下象棋,將軍,迦南笑眯眯的說,尾巴耷拉著,跟鐵絲似的不動。四個小時過去了,迦南同志贏了兩盤,第三盤開局剛把相過了河(迦南同志的相可以過河 ),咔嚓,主人一刀下去,狗頭落地。

主人這一招是殺狗給狗看。不服?看你服不服!這一下還真有效。狗的尾巴們突然頓悟似的搖動起來。其中悟性最高的就是跟迦南下棋的那條狗,它實在不明白為啥相過河就該殺,在驚惶和恐怖之下,他的尾巴抖動的好像蜂鳥的翅膀。

一位悟性奇高的基督徒是這麼解釋的。你看,大家都不搖尾巴,我也天生不會搖。我的罪豈不比迦南的嬰孩更重,神殺了他卻讓我活著,神是多麼慈愛啊!是啊!多麼慈愛啊!阿門!教堂里的鐘聲響了,一群基督徒享受主人的慈愛和救恩。但是只有迦南,可憐的迦南成了慈愛的犧牲品。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4 00: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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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問? 發表於 2008-1-14 00:48 | 只看該作者
好了,現在可以寫個結束語了。

實際上,即便我們假設神制定的天條——順神者昌逆神者亡,就假設它是合理的。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可以說神公正,但卻不可說神慈愛。至少這種慈愛並不是平等的施與所有人。

比如說迦南人,當然了,這是個特例,說白了就是殺雞警猴。問題在於,誰做雞誰做猴?你怎麼不把你自己的小孩送去做雞,你沒當雞神沒屠殺你吃奶的孩子,你就說神慈愛。那麼從迦南人的角度看,神的慈愛何在?

按照基督教的邏輯(我不知道基督教真的有邏輯),人天生悖逆神不服從神,除非經過神的引導才能走上正路。既然神全知全能,神當然也可以救迦南人的孩子,神當然也可以派聖靈去引導迦南人走上正路,但是神這麼做了嗎?沒有,對吧?那麼對於迦南人來講,神的慈愛何在?

另外,據說誰信神誰不信神,是神預選的。神選上的最後信神得救,神沒選上的沒法信神最後就得被燒烤。請問,神有沒有能力讓所有的人得救呢?如果神能救而不救,這就不能說是慈愛了吧?相對預選上的人來比,那些沒預選的人就得不到神同等的慈愛,對吧?

我們問,人到底喜歡什麼樣的神?人喜歡的是一個真正把慈愛平等施與大眾的神,而不是一個殺雞儆猴的神。人喜歡的是真正愛護人,從人的利益出發,象父母對子女那種態度的神。而不是人不拜他就叉燒肉的暴虐的神。

當然了,神不一定非要人喜歡,就好像人不需要跟自己養的雞講良心。神就是為所欲為了,就是這麼一個無賴神,你又能把他怎麼樣呢?

[ 本帖最後由 問? 於 2008-1-14 00: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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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天主神 發表於 2008-1-14 08:5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7 問? 的帖子

最精闢的帖。

五體投地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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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竹青青 發表於 2008-1-14 09:07 | 只看該作者
問號學長

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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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一方 發表於 2008-1-14 09:2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基督天主神 於 2008-1-13 18:58 發表
最精闢的帖。

五體投地ing.


是否最還要看,但肯定是精闢er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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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suo 發表於 2008-1-14 10:2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37 問? 的帖子

如果是神,喜歡與否又怎樣,我還喜歡重力加速度為10呢,多好算,。。。
床前明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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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8-1-14 10:4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問? 於 2008-1-13 22:01 發表

  1.耶和華是神。
  2.神對人有生殺予奪的主權。
  3.神是公義的,
       4. 神是慈愛的。


問號弟兄好!

上面,是基督教信仰的基本假設。也就是說,這些咚咚,是不可能論證的。。。

當你去論證的時候,你已經有其他的假設了。。。我們只有兩種選擇,相信,或者不相信。。。

相信的,有相信的理由(請不要去理解為,相信的人的良心,就如何如何了。。。請暫時相信我,相信的人,不會這樣的無聊,這樣的卑鄙)。。。
不信的,有不信的理由。。。

[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8-1-14 10: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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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8-1-14 10:54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問? 於 2008-1-14 00:48 發表
實際上,即便我們假設神制定的天條——順神者昌逆神者亡,就假設它是合理的。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可以說神公正,但卻不可說神慈愛。至少這種慈愛並不是平等的施與所有人。



兄弟啊,有關神的公義,和神的慈愛,是非常非常難講清楚的問題。。。站在人的角度,是一回事,站在神的角度,又是另外一回事。。。

公義,和慈愛,其本身,在人的思維,就可能是「矛盾」的。

還記得我常說的「人的靈魂的歸屬「的"悖論」嗎?
當人離開這個世界后,靈魂的歸屬,在哪裡呢?

因為神的公義,他們不能去,聖潔的天堂;(因為人的不聖潔)
因為神的愛,他們不能去,不聖潔的地獄;(因為,神的愛不許可他見死不救)。


所以,神,用了」代罪羔羊「的方式,來解決了這兩者之間的矛盾。。。

所以,仁兄的思維,一定是有道理的。。。
基督教的信仰,有許多許多這樣的,用人的思維,是矛盾的,用聖經的教導,是真理的,所謂的」悖論「。。。

類似的有:

三一論,神是三,又是一;
基督論:耶穌是100%的神,也是100%的人;
救恩論: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三日後復活。。。

慈愛和公義,不可能共存。。。

所以,聖經反覆強調,謙卑的人,有福了。。。
如果我們認為自己了不起,要用自己的思維,去判斷。。。神,就給我們這樣的自由。。。
謙卑的人,就是順服聖經的教導,這樣的人,就能夠得到真道。。。

我們來看看聖經的教導:(請用神有絕對的權威,這樣的假設,來讀下面的經文

(林前)1:18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 神的大能。
1:19        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
1:20        智慧人在那裡.文士在那裡.這世上的辯士在那裡. 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么。
1:21        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 神、 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 神的智慧了
1:22        猶太人是要神跡、希利尼人是求智慧.
1:23        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1:24        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 神的能力、 神的智慧。
1:25        因 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 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8-1-14 10: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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