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盒子 (1) 2016-4-21 12:30 PM
《岳東曉在美國的侵權官司始末》這篇應該不是岳本人寫的
回復 新盒子 (2) 2016-4-21 12:31 PM
此後,為捍衛自己的版權,岳東曉一直作著不懈的努力。直到2010年4月27日,本案重新開庭,經過了兩個多星期的審理。期間傳喚證人十多名,包括被告公司的CEO,英美工程技術人員,銷售人員,被告客戶,專家等等。鐵的事實證明了被告的侵權行為。美國知識產權局代表與某外國法院的法官們觀摩了部分審理過程。由於案情涉及美國、英國、印度多家IT公司的侵權行為,而被告律師團設置複雜的法律問題,陪審團在經過三天的審核之後,仍不能做出結論。法庭一度以為陪審團需要一個星期的長考。但最終陪審團就所有四項侵權指控做出肯定的判決,即被告公司侵犯了岳博士四項分佈計算技術的知識產權。
回復 新盒子 (3) 2016-4-21 12:37 PM
起碼是先敗后勝,而且是知識產權案
回復 111 (4) 2016-4-21 12:39 PM
新盒子: 《岳東曉在美國的侵權官司始末》這篇應該不是岳本人寫的
不是岳執筆的,但這麼詳細的原材料是哪來的呢?8年了,你看到過岳澄清這是錯誤的了嗎?
故意誤導跟直接說謊的區別是什麼?說謊的效果是一樣的,但前者一但事情敗露,可以逃脫,可狡辯說,我沒這麼說,是他們理解錯了。他一開始就知道聽者讀者會理解錯的。
回復 111 (5) 2016-4-21 12:42 PM
新盒子: 起碼是先敗后勝,而且是知識產權案
兩個平行的不同的官司,先後怎麼分?一個敗訴的原因是濫訴,一個和解的原因是知識產權。有可比性嗎?
你怎麼知道后「勝」了的呢?我沒看到法庭最後判岳勝,也沒看到是SUN給岳付錢還是岳給SUN付錢,更不知道付款是多少。
到現在你還沒整明白。真是豬腦子!
回復 新盒子 (6) 2016-4-21 01:04 PM
111: 兩個平行的不同的官司,先後怎麼分?一個敗訴的原因是濫訴,一個和解的原因是知識產權。有可比性嗎?
你怎麼知道后「勝」了的呢?我沒看到法庭最後判岳勝,也沒 ...
別提兩個,只說和SUN這個,2010年,陪審團判的,侵犯了知識產權。這案之前輸過。
上面這些,哪句非事實?
回復 111 (7) 2016-4-21 01:25 PM
新盒子: 別提兩個,只說和SUN這個,2010年,陪審團判的,侵犯了知識產權。這案之前輸過。
上面這些,哪句非事實?
我真服你了。
1)前面輸的那事實(2008年3月敗訴)那個案子跟後面陪審團判贏不是一個案子,而是兩個案子。前面是22萬那個案子,後面是8人陪審團案子。
2)後面這個勝的案子是HALF TRUTH,另一半TRUTH是二審把陪審團的這個判決推翻了,讓雙方庭外和解。
這是從兩個案子中各取半截重新焊接起來的一個故事。兩個half truth 加起來 一個 whole lie.
【結論:一個【一敗到底】的訴訟加一個【先勝后和】的訴訟被忽悠成了一個【反敗為勝】的美麗神話。】
我說明白了嗎?
回復 新盒子 (8) 2016-4-21 01:56 PM
111: 我真服你了。
1)前面輸的那事實(2008年3月敗訴)那個案子跟後面陪審團判贏不是一個案子,而是兩個案子。前面是22萬那個案子,後面是8人陪審團案子。
2)後面 ...
那怎麼叫「本案重新開庭」呢?
回復 111 (9) 2016-4-21 02:22 PM
新盒子: 那怎麼叫「本案重新開庭」呢?
這你去問岳東曉。
我的判斷是,這樣說這個彌天大謊就能自圓其說了。否則,有腳後跟的會問,2008年3月已經敗訴了,怎麼2010年4月又重新開庭了。是不是期間舊金山發生地震了,法庭修庭了;還是陪審團全去休產假去了啊。
如果是兩個案子,兩個不同的初審,一個案子的初審在2008年3月,另一個案子的初審在2010年4月,不就司空見慣了嘛。
回復 111 (10) 2016-4-21 02:48 PM
新盒子: 那怎麼叫「本案重新開庭」呢?
2008年3月敗訴的那個案子是下面這個案子:
5:07-cv-05850-JW Yue v. Storage Technology Corporation et al
James Ware, presiding
Elizabeth D. Laporte, referral
Date filed: 11/19/2007
Date terminated: 03/04/2008
Date of last filing: 12/15/2009
解讀1:Date of last filing: 12/15/2009。這個案子最後一次文件是12/15/2009!所以,2010年4月「重新」 開庭審理的案子肯定不是這個案子!LOGIC? 你的明白?難道你真認為岳東曉案子的文件會是國家機密,由CIA密藏?
解讀2:Date terminated: 03/04/2008。這個案子200年3月4日初審就結束了。岳沒有上訴。這就是這個案子的最後判決。最後的判決就是岳東曉敗訴!後面就是戰爭賠款的具體計算的技術問題。計算的結果是要岳東西戰爭賠款22萬美金。此後,岳唯一能做的就是到上訴法院要求延遲付款期限,他用的術語叫【中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