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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有西回應雷洋案:三步計劃已實現兩步

作者:light12  於 2016-9-8 09:4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網路文摘|已有3評論

關鍵詞:中國警察, 最高檢察院, 北京市, 檢察官, 臨界點

  

雷洋案是中國警察權力和公民權利較量非常激烈的臨界點,所以辦這個案子責任重大。這個案子我前方有六個律師,後面有二十多個律師,這些律師中有五六個前檢察官、三個警察、兩個法醫,都是我們所里的律師。我們做的大量工作,現在沒有宣傳,我們也不會宣傳。現在公布的只是我們幫助家屬起草的一萬多字的報案書。

我們的第二份材料是三萬多字的律師意見書。第三份材料是兩萬多字的第二個補充律師意見書。我們的工作是非常到位的。有大量的事實、證據、法律分析,由於是偵查階段,不能幹擾辦案,我們只給專門偵查部門提交,沒有擴散到社會。以後案情明朗,我們會公布的。這些工作,導致了三步計劃已經實現兩步。

第一步,必須立案,抓涉嫌犯罪的警察,我們通過家屬報案意見做到了。5月7日發案,23天後,直到6月1號立案。第二步,必須要迴避昌平,迴避公安,由上一級的檢察院調查。這一步我們也做到了。北京市檢察院採納了報案意見,由市檢第四分院直接偵辦,受北京市檢察院的指派,最高檢察院的直接指導監督下,市檢立案了。

第三步,就是罪名問題。是過失犯罪的玩忽職守,還是故意的蓄意的犯罪?我們分析了他們涉嫌構成三個罪名。這是非常關鍵的。第一個罪名,現在檢察院刑拘的罪名,公布的是玩忽職守罪。我們的意見,認為這是故意犯罪,絕對不是玩忽職守,不是過失犯罪,是蓄意的,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這個罪是十年以上到無期徒刑到死刑,這是罪名的較量。第二個罪名,一個公民在街上走,走得快一點你就認為他嫖娼,弄十分鐘就不會動了,醫院還沒到就死了。這樣的行為,任何一個中國公民都不會有安全感。因此,這樣的事情,你五個警察和輔警,街面巡邏,專項任務守候,治安執法完全超出了必要的職權規定的範圍,警察濫用自己的治安執法權,無端懷疑老百姓。已經構成了濫用職權犯罪,絕不是過失的玩忽職守這麼輕描淡寫。第三個罪名,幫助偽造證據罪。警察已經涉嫌犯罪,卻讓他上官媒電視上為自己圓謊,向全國人民撒謊。什麼都沒有開始查,首先想到的就是掩蓋,死因都沒有鑒定,外圍都沒有調查,就確定是心臟病猝死,是嫖娼了畏罪逃跑導致猝死,塗黑一個已經被搞死的人。開動宣傳機器,讓北京電視台、人民日報、新華社記者、央視來向全中國為捗嫌警察辯解。讓足浴女說「打飛機」了,說雷洋已經交待過嫖娼了。是心臟有病掙扎死了。這些,都是五個警察以外的人乾的。街頭錄像哪裡去了?執法記錄儀哪裡去了?手機拍攝哪裡去了?證據有沒有被偽造、隱藏,這就涉嫌隱匿偽造證據罪。

我們的材料都已經交到偵查的檢察院手裡。為了不讓社會無謂的猜測,炒起熱點,支持專門工作,我們只配合檢察機關進行專門的偵查,沒有多向社會談雷洋,被問多了,才作些必要的解釋。所以大家才感覺雷洋案沉寂了,被和諧了。我們也不焦急。因為我們知道,這個案子和諧不了。上面很重視,已經立案的刑事案,誰也不可能不了了之。偵查期間是專業的工作,有保密性。我們一天到晚喧擾的話,會導致他們的偵查被干擾。將來這個案子起訴了,我們肯定會把內容公開。所以辦案部門也有強大的壓力。我們用社會的輿論監督,用律師的專業工作,給檢察機關一個強大的壓力,這個案子絕對不會輕描淡寫地過去,絕對會走上法庭。

當然我們也受到很大壓力,也有很多和諧的方法,也有網上傳言賠多少錢,放棄訴訟權利,包括辭退我這個律師。但是我們現在家屬、律師立場很堅定,這個案子一定要搞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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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徐福男兒 2016-9-8 10:08
我們拭目以待,希望陳律師最終能夠伸張正義。
回復 light12 2016-9-8 10:58
徐福男兒: 我們拭目以待,希望陳律師最終能夠伸張正義。
希望
回復 light12 2016-9-8 10:58
徐福男兒: 我們拭目以待,希望陳律師最終能夠伸張正義。
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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