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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一人一票,民主精英請看

作者:light12  於 2025-6-9 07:27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荒唐的一人一票,民主精英請看

民主精英學富五車,量子理論知道不少。愛心也不少。掙錢不多不少。政府講你分30%給路邊那個乞丐。民主精英心痛了一下愛心上來沒問題。下一代一個民主精英要面對五個乞丐。下一代五個乞丐絕對多數民主地控制下一代政府,下一代政府講你各分30%給路邊那五個乞丐,下一代的民主精英暈了,原來民主精英養啦一個下一代,乞丐養啦五個。愛心把自己拋棄了不說錢也不夠分的。下一代的民主精英經過量子理論雲計算后發現最佳選擇只有自己也去做乞丐。可悲的是下一代政府講根據AA你不夠資格做乞丐,於是下一代的民主精英只有天堂可去了。

下面說法來自網路:

美國人鬧獨立的理由,就是英國國會裡沒有他們的代表,喊的口號就是「無代議權就不納稅」。這話說出了西方一個根深蒂固的觀念:投票權來源於納稅,我納了稅,就有權投票決定公眾事務。你不給我這個權利,我就不納稅。 


鬼子早在中世紀就開始有這種觀念了,而且一直忠於這信念。當初上海租界工部局(City Council)里沒有華人委員,但後來許多江浙富戶逃避髪匪之亂,躲進了租界,與此前的鬼子居民一樣,向當局納稅,於是工部局便根據這個原則,讓華人也獲得選舉權,選舉自己的代表進工部局,參與市政管理。這可不是華人去鬥爭來的——那陣子的中國人只認為納稅是天經地義,從未想到過納稅後就可以、而且應該享受相關而來的權利。 


所以,從發生來源來說,選舉權這種法律權利是因納稅而產生的,不納稅,當然就不該擁有這權利。個人認為這才是符合邏輯的結論,無視它的來源只會引出混亂的可笑結果。例如一個在美國工作的外籍公民,儘管向美國政府納稅,卻無權選出代表去為自己爭利益,與一個被美國政府包養的難民一般無二。可等到那難民獲得美國國籍了,立即就獲得了選舉權。這TMD有什麼道理?選舉權來自於國籍而非對社會的貢獻,這不是笑話么? 


說「選舉權是自然權利,不可剝奪」,這才是辯論的正道。實際上,「一人一票」如果有什麼理論基礎的話,就只能是這條。 


但問題馬上就來了,既然是自然權利,那就如同生存權一般,是與生俱來,不可剝奪的,可怎麼要到成年才獲得這自然權利涅?而且,難道外籍公民不是人,不該享有與生俱來的投票權?誰聽說過自然權利可以被國籍限制? 


由此可見,選舉權是法律權利而非自然權利。既然如此,它就是可以根據法律修改的,並沒有眾人印象里那麼神聖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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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浮平 2025-6-9 07:45
良性循環的民主制度不僅僅只有選票,是一整套在價值觀,倫理和法律高度共識基礎上的理論,並首先用於制度設計,再不斷應用在管理方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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