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因為歧視華人的緣故,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關係非常惡劣,李光耀一直指責馬來西亞歧視華人,但TG好像從來沒管過。
馬來西亞華人基本沒希望上公立大學,當公務員,辦企業還要把三分之一的股份交給馬來人,當年日本鬼子都沒這麼欺負過人。而且馬來西亞MSL公開侮辱華人的事件層出不窮。
具體的種族歧視政策:
-五十條華文路名(至少)被換成別的名字。
-所有公立大學的副大臣是馬來人。
-99%的Petronas加油站持牌者是馬來人。(注意:華族目前的人口比例仍佔25%,印族佔16%)
-99%的 Petronas領導人是馬來。
-98%的發展鄉村預算給了馬來鄉村,非馬來族只佔2%。
-月薪RM1000的華族,子女得不到借書待遇,但月薪RM2000的馬來人卻可以得到此待遇。
-只有5%的非馬來族族被錄取為護士,警察,兵士。
-小學預算,華小隻佔了2.5%,印小1%,馬來小學佔了96.5%。
-不管窮或富有,馬來人可享有15%的買購屋子的折扣。
-國立大學的華族導師從1965年的70%縮減成2004年的 5%。
-布城政府機構的員工,非馬來族族只佔了2%,馬來族佔了98%。
-皇家空軍的非馬來族族官員,從1960年的40%縮減成2%。
-沒有一個國家電視台( TV1,TV2,TV3)是非巫語主流。
-在四十年裡,兩百萬名華人移民去外國。
-500千名印度人移民去外國。
-三百萬印尼人移民來馬來西亞,獲得永久居留證,更獲得"馬來族"資格。
-沒有任何非馬來族被允許在新麻玻巴士站得到商店位。
-從2003年起,MARA科學學校讓出10%的學位給非馬來族族,之前是100%馬來族享有。
-沙阿南的一間基督教堂用20年時間來申請建造,被馬來族機構告知教堂得造得像間工廠,而不是教堂的模樣。2004年尚未獲得批准。
-至少10次,UMNO 利用513事件來威脅華社。
-華人人口從1957年的45%縮減成2004年的25%。
-20宗救護車以非人式方法對待華人病人或政府醫務人員故意延遲急救華人的案件被舉報,未舉報的估計有200宗。
-有6百千的印度人和華人仍持有著紅身份證(非正式身份證),而且申請了四十年仍不被公認為馬來西亞人民。其中60%以年老去世。這反映著印尼人更容易被承認為公民。
-95%的政府發展工程給了馬來族。
-40年來,只有5%的政府獎學金給了非馬來族。
-100%的生意執照都被馬來族機構管理。
-在四十年內,至少有十間巴士公司被逼賣給MARA或馬來運輸機構。原因是申請不到新的路線和新的巴士。
-在2000年,一間顏文龍人民禮堂在正式使用後幾天,被換成馬來名。
-100間的華族大機構被政府收購,然後在把它們私營化,轉由馬來人掌控。例如:UMBC,MISC,UTC等等。
-每個住宅區都沒有神廟或印度廟,但每個住宅區都會有回教堂。
-從1970年開始,3000間回教堂被申請以建造在每個住宅區,卻沒有任何神廟/教堂得到批准。
-1968-2000年之間,共建造了2637間國小。
-1968-2000之間,關了48間華小。
-1968-2000之間,關了144淡小。
-128位STPM華人優秀生申請不到自己想修讀的課程。
-平均每年都會有20宗,華人不小心撞倒馬來人,然後司機被馬來人毆打或被殺死的案件發生。
-平均每年都會有50 宗,華人(尤其是少年)在公共場所被馬來人毆打事件發生。不包括沒報案的。
-沒有任何馬來機構被限定有華人員工,但華人機構卻被限定要有30%的馬來員工。
因為在馬來西亞,華人發展的空間有限,報國無門又無法自我實現,所以很多華人都離開了馬來西亞。梁靜茹、潘建忠(U盤的發明人)被許多人以為他們是台灣人!潘建忠自己就說過:「如果我留在馬來西亞,不可能會有今天的成就。」
由於所有的這些政策配套,整個馬來西亞的發展正在朝馬來族人希望的方向發展:即單一馬來民族立國,伊斯蘭教法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