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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的繼承 有規則可循

作者:8288  於 2012-12-26 07: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網路文摘|通用分類:移民生活|已有2評論

關鍵詞:, 退休金

●在經濟復甦緩慢的當頭,每個人擔心的是存不夠退休金,無法安享退休生活,尚未終老就花光積蓄。可是大家有沒有想到,如果有一天尚未退休就先走了,或是退休後尚未用盡積蓄就走到人生盡頭,遺下的退休資產應該如何處理?在這方面,專家建議,即使最有自信的人,也最好先找理財專業人士諮詢。但是有些基本原則,還是可以自行掌握。消費者報導雜誌特就傳統退休計畫 (traditional pensions),401(k)計畫,個人退休計畫 (IRA) 和社安金四個領域的繼承原則簡要說明。
傳統退休計畫

擁有確定給付制傳統退休計畫者,如果還在工作就過世,其配偶將依「合格退休前遺眷年金」(QPSA)條款領取其退休金。在某些情況下,指定的受益人也可取代配偶,領取遺眷年金。

當您順利卸下工作重責準備領取退休金時,通常會面臨兩種選擇。一是一次領走全部退休金,再將其轉存到個人退休帳戶 (IRA),以便隨自己喜好自由投資;一是按月領年金。有配偶者最好選擇「聯合擁有遺眷年金」方案,在世時按月領年金,過世後由配偶繼續領取。不過這套方案的每月給付將少於個人獨領的「單身年金」方案。

專家表示,如果是夫妻,選擇聯合擁有的年金比較划算,總結算下來,可以領到最高額的給付。但是有一例外,如果夫妻都擁有傳統退休計畫,個人選擇自己的「單身年金」方案當然更為合理。不過最好仔細檢查一下各人退休計畫的條款和財務實力。

401(k)計畫

如果不幸過世,留在僱主401(k)計畫中的錢將分配給您指定的受益人,否則這筆錢將成為遺產,必須經過遺囑法庭認證的過程,費時又費事。所以記住,每年都要重新檢查您退休計畫的受益人。401(k)的主要受益人一定是配偶 (如果有的話),除非兩人簽署同意書,放棄繼承。受益人繼承401(k)後可以分好幾年分批領取,這樣可以降低稅金衝擊。

退休者可選擇將401(k)繼續留在僱主那裡,或者轉存到IRA中,後者在未來資金的提取和投資方式,都有更好的運用空間。不過專家提醒,如果僱主提供退休健保福利,要確保移走401(k)不致影響到該項福利。

IRA帳戶

您身後的IRA帳戶該遺留給誰,要看您選擇的受益人而定。這個受益人不一定是您的配偶。這個受益人到底該如何取得IRA中的資產,要看您與該受益人的關係以及您是否已到達開始領取退休金的年紀而定。如果想知道更詳細的資訊,可參考IRS590號公報。

如果想把IRA遺產捐贈給慈善機構,只要將受益人指定為該慈善機構即可。這樣做的好處優於在遺囑中指定將遺產留給慈善機構,因為慈善機構能夠免稅得到IRA資產,而且您也可根據自己的理念,隨時更改IRA受益人中指定的慈善機構。

社會安全金

即使在領社安金之前不幸身故,您的繼承人仍有資格領取您的社安金。配偶最早可在60歲開始領遺眷福利 (如果殘障,則早在50歲即可領取)。19歲或以下的子女 (或是在22歲之前成為殘障的任何年紀的子女)也有資格領取。在某些情況下,前配偶,繼子女,孫子女,繼孫子女和撫養中的父母也有資格領取。配偶還可獲得一筆死亡津貼,目前是255元。

如果在領取社安金之際身故,您的配偶領的社安金又比您少,此時配偶的社安金可立即最多增加到與您身前單獨領時一樣多。當然遺眷配偶還要考慮一些因素,譬如根據誰的所得紀錄和何時開始領取等。總之最好的方法是屆時諮詢社安局辦公室或是理財專家,在社安局網站ssa.gov也可找到有用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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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ahsungzee 2012-12-26 08:01
謝謝分享!~
回復 leahzhang 2012-12-26 23:35
Thanks for share with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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