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老兵」疾呼:他們正做下比犯罪更可怕的事!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近日,美軍對所謂販毒船「不留活口」的打擊,在輿論場掀起軒然大波。美退伍軍人、專欄作家、憲法訴訟律師大衛·弗倫奇在《紐約時報》撰文,指責特朗普與赫格塞思在做一件比違反戰爭法「更可怕的事」。
以下為鳳凰網「天下事」全文編譯:
在南美洲的軍事行動中,特朗普和赫格塞思不僅在違抗憲法、觸犯法律,更是在攻擊美國軍隊的核心品格與身份認同。
要闡明這一點,我必須以最枯燥的方式說起——引用一本法律手冊。
具體而言,這是美國國防部《戰爭法手冊》的最新版本。在第1088頁不起眼的位置,有兩句話足以彰顯五角大樓當前危機的嚴重性:「拒絕執行違反戰爭法的命令,適用於那些明顯非法的命令,或下屬已知事實上違法的命令。例如,向失事船隻倖存者開火的命令顯然是非法的。」
另一句關鍵表述是:「禁止宣布不留俘虜。」「不留俘虜」 命令指的是指示士兵殺害所有戰鬥人員,包括戰俘、傷病員的命令。手冊進一步明確:「此外,基於『不留活口』原則開展敵對行動,或以此威脅敵方,同樣受到禁止。」
在繼續深入之前,有必要明確術語定義。本文將聚焦於 「戰爭法」,而非相關概念 「交戰規則」。戰爭法反映的是具有強制性的最低合法行為標準,所有士兵在任何時候、任何衝突中都負有遵守該法律的義務。
交戰規則是指揮官制定的規則,通常比戰爭法更為嚴格。例如,我在伊拉克服役時,我們的交戰規則有時會限制我們攻擊合法目標,部分原因是我們希望格外謹慎,避免造成平民傷亡。
服役期間,我們時常對交戰規則感到沮喪,但從未質疑過戰爭法本身。
如今,有充分理由相信,在特朗普及其國防部長的指揮下,美國軍隊已公然違反戰爭法。11 月28日,《華盛頓郵報》報道稱,在美國對涉嫌販毒者發動軍事打擊的當天,赫格塞思下達了 「格殺勿論」 的口頭命令。
據郵報報道,對目標快艇首次打擊后,仍有兩人在水中生還。隨後,行動指揮官下令進行第二次打擊,將失事倖存者擊斃。郵報指出,其理由是 「理論上他們可能會聯繫其他販毒者前來營救自己和貨物」。若該報道屬實,那麼我們就有明確證據證明這是確鑿無疑的戰爭罪,包括 「不留俘虜」 命令,以及對燃燒船隻上失去抵抗能力的船員發動攻擊。
更嚴重的是,這些戰爭罪並非源於在地面戰鬥的迷霧與怒火中為求生而衝動行事的新兵,而是出自美國政府兩名最高級別官員:赫格塞思,以及特種作戰司令部司令弗蘭克・M・布拉德利海軍上將。
據報,赫格塞思並未下達第二次打擊命令,且此次打擊的目的可能是擊沉船隻,而非殺害倖存者。但如果真是這樣,為何不公布完整視頻?政府僅發布了首次打擊的部分視頻片段,給人留下船隻及其乘員瞬間被徹底摧毀的印象。而現在我們知道,還有更多關鍵畫面未被公開。
與此同時,赫格塞思和五角大樓發表了一系列令人困惑且相互矛盾的聲明。五角大樓發言人告訴郵報,其 「整個報道敘事都是虛假的」。赫格塞思則給出了一個典型的 「非否認式否認」 回應。他在社交媒體上稱郵報的報道是 「捏造的、煽動性的、帶有侮辱性的」,但他並未解釋實際發生了什麼,反而寫下了一段非同尋常的文字:
「正如我們從一開始就在每一份聲明中所說,這些高效打擊的明確意圖就是『致命的動能打擊』。我們的公開目標是阻止致命毒品流入、摧毀販毒船隻,並擊斃那些毒害美國人民的販毒恐怖分子。我們擊斃的每一名販毒者都與指定恐怖組織有關聯。」赫格塞思在同一條帖子中隨後寫道:「拜登縱容恐怖分子,而我們則將他們斬盡殺絕。」
負責中南美洲作戰行動的南方司令部司令阿爾文・霍爾西海軍上將宣布辭職,而他擔任該職位還不到一年。兩名消息人士透露,「霍爾西上將曾對該任務以及針對所謂販毒船隻的打擊行動表達過擔憂」。
然而,若僅聚焦於此次特定打擊的合法性那就大錯特錯了。我們身處一個國家基本原則需要持續捍衛的時代。換句話說,當我們深入調查此類事件時,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所有美國人都秉持著共同的道德和憲法價值觀,甚至不能假定他們具備基本的歷史常識。我們必須向這個逐漸淡忘國家理想的群體,重新傳授美國品格的核心要素。
戰爭法並非 「覺醒主義」 的產物,不是道德作秀,更不意味著西方已經忘記了如何戰鬥。相反,它為美國軍隊帶來了諸多切實益處。
首先,遵守戰爭法能帶來戰場優勢。我在伊拉克也親眼見證了這一事實。2008年我部署任務即將結束時,叛亂分子開始向我們投降。有一次令人難忘的經歷:一名恐怖分子走到我們基地的前門,主動自首。但如果我們像在阿布格萊布監獄那樣對待囚犯,我懷疑絕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人們會選擇死亡而非遭受酷刑和羞辱,但許多人會選擇在監獄中得到體面對待,而非在戰場上戰死。
其次,戰爭法能減少戰爭的殘酷性。太平洋戰爭之所以異常慘烈,原因之一就是日本軍隊從未有過絲毫遵守戰爭法的偽裝。他們會射殺失事船隻的倖存者,會折磨戰俘。我們的憤怒在很大程度上源於日本對戰爭法的持續踐踏。我們逐漸確信,只有讓日本面臨徹底毀滅的可能,他們才會投降。而當雙方都拋棄對體面與人道的任何承諾時,戰爭的目標就會從追求勝利變為尋求殲滅。
最後,戰爭法有助於守護士兵的靈魂。我們是一個圍繞人格尊嚴理念建立的國家。將人非人化、對其施加暴行與壓迫,這與美國公民的道德理念背道而馳。如果我們命令士兵違背這些價值觀,就會給他們造成深刻的道德創傷。我至今仍記得《大西洋月刊》2015年刊登的瑪吉・普涅夫斯卡的一篇文章。她在文中描述了那些被伊拉克戰爭和阿富汗戰爭經歷困擾的士兵。「一些士兵描述了自己或身邊人違背道德準則的經歷,」 她寫道,「傷害了後來發現手無寸鐵的平民、向身著爆炸裝置的兒童開槍,或是對那些更關心收集裝飾徽章而非保護部隊安全的指揮官失去信任。」
有些道德創傷是不可避免的。我至今仍會為自己在伊拉克做出的一些決定而感到困擾,儘管每一個決定都遵守了戰爭法。武裝衝突本身就是恐怖的,你的精神會抗拒這樣的經歷。但我無法想象故意犯下罪行、殺害本應保護的人會帶來怎樣的愧疚。
事實上,當我第一次讀到《華盛頓郵報》的報道時,第一反應是拒絕相信。這一描述與我的親身經歷完全相悖。我服役期間共事過的軍官中,沒有一個人會下達 「不留俘虜」 的命令,沒有一個人會下令射殺在水中掙扎的倖存者。
但我也清楚,赫格塞思正試圖改造軍隊。據《華爾街日報》報道,他數十年來一直致力於清除軍隊中的 「愚蠢交戰規則」,甚至成為了那些被判戰爭罪士兵的支持者。他在自己的一本書中寫道,他曾告訴在伊拉克服役時受他指揮的士兵,不必理會關於使用致命武力的法律建議。
我並不認為我們所有的交戰規則都是明智的。但改革規則與拋棄法律之間存在本質區別。為士兵辯護、反對不實指控,與為嚴重罪行找借口、合理化其行為,也有著天壤之別。
赫格塞思有著不同的願景,一種脫離國會監督和法律問責的無節制暴力。如果這一願景成為現實,他不會改革軍隊,而是會摧毀它。而且是以最糟糕的方式摧毀:破壞軍隊的誠信、剝奪它的榮譽、摒棄那些歷經血與火換來的經驗教訓和核心價值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