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自己被偷拍可以查看對方手機嗎?如何處理?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身處公共場所,突然感覺手機鏡頭似乎對準了自己,被冒犯的感覺頓時令人焦慮不安。情急之下,能否直接要求甚至強行查看對方手機?該怎麼做才能合理合法地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呢?對於相關熱點問題,《法治日報》記者採訪了北京市丰台區人民法院的法官。
問:被偷拍了,是否屬於侵犯人格權?
答:屬於。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權和隱私權。該項權利屬於民法典中基本人格權範疇。
民法典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問:可否直接要求或強行查看對方手機?
答:不行。依據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
手機是高度私密的個人物品,存儲著大量的個人信息、通訊記錄、照片視頻等隱私數據。任何公民都無權強制查看他人手機內容。強行查看、搶奪、翻查他人手機的行為可能侵犯他人隱私權。
此外,手機是個人財產,強行奪取或控制的行為侵犯他人財產所有權;若因爭執行為發生肢體衝突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嚴重者甚至觸犯刑法中有關侮辱、誹謗、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法律規定。
按照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如果確認對方正在偷拍,且很可能涉及不雅內容,為防止對方逃走銷毀證據,能否強行留住對方再報警?
答:公民個人無權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行留住」對方。「強行留住」行為,如拉扯、禁錮、限制活動等,可能構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情節嚴重時可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刑法。
正確的做法是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採取合法方式處置:
1、高聲說明與警告。可以明確、高聲地向對方指出其行為涉嫌違法(例如:「您剛才的行為涉嫌偷拍,我已報警,請等待警方處理」)。此舉一方面能震懾對方,另一方面可以引起周圍公眾的注意,使其迫於輿論壓力不敢輕易離開,同時也可為後續警方調查固定現場狀態及相關證據。
2、立即求助現場力量。迅速向場所的管理人員、安保人員求助,請求他們依據管理職責先行勸阻、穩住涉事人員,並協助維持現場秩序直至警方到來。
3、立即報警並清晰說明情況。第一時間撥打110,並向接警員說明:「這裡有人正在偷拍,涉事人尚未離開,位置在……其特徵是……急需民警立即到場處置以防其逃離銷毀證據。」提供精準信息有助於警方快速出警並有效處置。
4、記清特徵,固定證據。儘可能記下對方的顯著體貌特徵、衣著及逃跑方向。如果對方執意要離開,切勿強行阻攔,但應記錄下這些信息並及時提供給警方,協助後續偵查。
問:確認對方正在偷拍,搶手機制止是否可行?
答:不行。公民個人不具有執法權。民法典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因此,發現對方存在偷拍的違法行為,不可以採取同樣的違法行為突破法律界限,去侵犯對方的隱私權、財產權等合法權利。制止違法行為應通過合法手段,由公權力機關依法處理。以違法對抗違法,自身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問:對方實際沒有偷拍,因錯誤懷疑起爭執要承擔什麼責任?
答:沒有確鑿證據公開指責他人偷拍,如在公共場合大聲斥責、強行查看搶奪手機,錄製視頻發到網上,可能侵犯他人名譽權,需承擔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如果行為擾亂公共秩序或造成其他後果,還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處罰。
法官提示:公民個人無權自行查驗他人手機。強行查看,可能讓您從「受害者」變成「侵權者」。遭遇疑似偷拍,應牢記處理「三步法」:
第一步:保持冷靜,確保安全。首先穩定情緒,迅速觀察周圍環境,必要時移動到安全位置或向工作人員、安保人員靠近,避免與對方發生直接肢體衝突。
第二步:固定線索,尋求協助。盡量清晰地記住對方的體貌特徵、衣著、位置。留意是否有其他目擊者,可禮貌請求其留下聯繫方式作證。
第三步:立即報警,依法處理。第一時間撥打110或向現場執勤民警報告。向警方清晰、客觀地陳述您觀察到的情況、疑慮、時間、地點及對方的特徵。將收集到的線索及時提供給警方,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調查取證和後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