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忘帶綠卡被罰130美元!全美移民圈炸鍋

京港台:2025-10-15 06:48| 來源:華人生活網 | 評論( 15 )  | 我來說幾句

老人忘帶綠卡被罰130美元!全美移民圈炸鍋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芝加哥羅傑斯公園(Rogers Park)區一名合法永久居民,日前因外出時未隨身攜帶移民身份證件,被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處以130美元罰款。此案被視為川普政府重返白宮后大幅強化移民執法行動的最新例證,也讓芝加哥多元社區陷入前所未有的不安與憤怒。

  60歲的魯本・安東尼奧・克魯茲(Rueben Antonio Cruz)來自薩爾瓦多,已在美合法居住多年並持有綠卡。

  本月9日,他與友人在羅傑斯公園街邊休息時,ICE探員駕車靠近並下車盤問:「你們有證件嗎?」

  克魯茲答稱:「有,但沒帶在身上。」

  探員隨後將他帶上車,盤問姓名、出生地及父母姓名。經核實后確認他為合法居民,但仍以「未隨身攜帶移民證件」為由開出130美元罰單。

  克魯茲表示:「我明明是合法居民,卻被當成罪犯。我甚至提議帶他們回家取證件,他們也拒絕。」

  他目前依靠政府補助住房維生,身體狀況不佳,不知如何在60天內繳清罰款。同行友人因無合法身分被帶走,至今下落不明。

  依聯邦移民法規定,外籍居民在美國境內應隨時攜帶合法登記文件,否則可能面臨輕罪或罰款。然而,這條法律長期以來幾乎從未被嚴格執行。

  

  芝加哥全國移民正義中心(NIJC)表示,目前尚未有其他客戶收到類似罰單,但擔憂這可能成為新一輪「恐嚇性執法」開端。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伊州發言人艾德・永卡(Ed Yohnka)指出:「這是帶有歧視意味的執法,罰合法居民130美元毫無意義,只是為了讓移民生活更艱難。」

  ICE拒絕對此事件發表評論。

  自川普政府9月初啟動所謂「中途閃電戰」以來,ICE已在芝加哥及郊區逮捕超過800人。官方聲稱行動目標為「最嚴重的犯罪者」,但社區居民與律師普遍認為,也有合法移民與旁觀者遭牽連。

  44歲的芝加哥酒吧服務生瑪麗亞・格里利(Maria Greeley)回憶,她在下班返家途中遭三名聯邦探員包圍並強制盤問身分。

  儘管她出生於伊州,持有美國護照,探員仍懷疑她「長得不像美國人」,要求進一步證明。

  「他們說我不像叫格里利的人,不停質疑我。」事後她被釋放,但此經歷讓她心有餘悸,如今外出都攜帶護照影本以防萬一。

  克魯茲事件曝光后,羅傑斯公園居民於10月中旬在克拉克街與倫特大道發起抗議集會,約400人參與,要求ICE停止無差別盤查,並呼籲保障居民權利。

  隨著「中途閃電戰」持續擴大,芝加哥移民與少數族裔社區普遍籠罩在焦慮與恐懼之中。

  克魯茲坦言,雖然慶幸自己最終被釋放,但那段經歷仍讓他難以釋懷:「我只是忘了帶證件,卻被當成罪犯。這不是我所理解的美國。」

  編者註:很多人希望明確到底什麼證件符合證明移民身份證件,根據《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Section 264(e))所有年滿十八歲的外國人,必須隨時攜帶並持有其獲發的外國人登記證明或登記收據卡。在法律與行政規則中,「alien registration document」 指的是由移民局(USCIS)或國土安全部(DHS)簽發、直接表明移民身份的證件,包括:

  

  需要注意的是:Real ID(真實ID)雖然可以在機場安檢、進入聯邦設施時作為「安全認證身份證明」,但它不是「移民登記文件」,因為:它由州政府簽發,而非聯邦移民機關(USCIS 或 DHS),它證明你「身份被核實」,但不表明你在美合法居留的類別(即不顯示你是綠卡、簽證還是公民)。

  根據同條文最後部分,違反可被視為輕罪(misdemeanor),理論上最高可處 罰款不超過100美元 或 監禁不超過30天。但長期以來幾乎不執行,因此這次芝加哥罰130美元的個案才會引起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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