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民學生是否享言論自由權?聯邦法官做重磅裁決

京港台:2025-10-1 11:50| 來源:美國中文網 | 評論( 16 )  | 我來說幾句

非公民學生是否享言論自由權?聯邦法官做重磅裁決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一名聯邦法官周二作出裁決,認定川普政府針對參與親巴抗議的非公民學生及學者進行驅逐的做法,侵犯了他們的言論自由權,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

  在這項重磅裁決中,波士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威廉·楊(William Young)認為包括國務卿盧比奧(Marco Rubio)和國土安全部長諾姆(Kristi Noem)在內的政府高官,實施了一項「經過蓄意和有目的的事先策劃的方案,聯合其部門行動,以故意扼殺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權利」。

  共和黨總統里根任命的楊寫道:「本案直截了當地提出了一個問題:合法居住在美國的非公民,是否與我們其他人一樣真正擁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最高法院已經毫不含糊地回答了這個問題:『是的,他們擁有。』」

  楊還在長達161頁的判決書的最後13頁對川普的第二任期進行了嚴厲控訴,他將總統描繪成一個「虛榮的惡霸」,其議程建立在報復之上。楊法官寫道:「憲法、民法、法規、風俗、慣例、禮儀——所有這一切,當總統腦子裡想要採取行動時,他完全將之忽略。」

  他補充說:「總統對政府不得報復其所蔑視的言論這一原則的明顯誤解,對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構成了巨大威脅。」

  楊同時披露,他在審理此案期間收到了一張匿名明信片,上面寫著「川普有赦免權和坦克……你有什麼?」對此,他在判決書的扉頁上寫下:「我只有我的責任感。」

  這一裁決是在一場庭審之後作出的。原告律師提供了證人證詞,試圖證明川普政府發起了一場協同行動,系統性地針對批評以色列或同情巴勒斯坦人的非公民。

  奈特第一修正案研究所的高級律師克里希南(Ramya Krishnan)在庭審中表示:「自麥卡錫時代以來,移民群體從未因其合法的政治言論而成為如此猛烈壓制的目標。這項政策給大學社區蒙上了一層恐懼的陰影,它與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精神背道而馳。」

  作為回應,司法部律師桑托拉(Victoria Santora)辯稱,政府並沒有實施所謂的「意識形態驅逐政策」。她堅稱:「不存在因受保護言論而吊銷簽證的政策。證據將表明,原告挑戰的僅僅是政府對現有移民法的常規執行。」

  庭審證詞揭示了政府行動的規模和具體操作。國土安全調查局官員哈奇(Peter Hatch)透露,一個包含超過5000名親巴勒斯坦抗議者的名單受到了審查,調查人員據此撰寫了約200份報告,指稱名單上的人可能違反了美國法律。

  另一位政府證人,美國領事事務局高級官員阿姆斯特朗(John Armstrong)則承認他親自參與了吊銷數名知名活動人士簽證的決策過程,其中包括厄茲圖爾克(Rumeysa Ozturk)和哈利勒(Mahmoud Khalil)。儘管他堅稱這些決定並非基於受保護的言論,而是依據長期存在的移民法規。

  哈利勒與厄茲圖爾克的遭遇,正是此次訴訟的核心。哥倫比亞大學畢業生哈利勒在被聯邦移民部門拘留104天後於上個月獲釋,他已成為川普政府鎮壓校園抗議活動的象徵性人物。而塔夫茨大學學生厄茲圖爾克則因去年與他人合著一篇批評校方對加沙戰爭反應的評論文章后,在波士頓街頭被捕並被拘留了六周。

  值得注意的是,這並非楊首次與川普政府發生引人注目的司法衝突。此前,他曾阻止川普政府削減教師培訓和健康研究經費的努力,但這兩項裁決均被最高法院推翻。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Neil Gorsuch)甚至曾因此指責楊藐視最高法院。對此,楊在後續的聽證會上表示,他無意違抗最高法院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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