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澤后公開宗氏族譜:宗馥莉不存在未公開的兄妹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7月16日有媒體報道,接近宗家的知情人士透露:在2018年宗家為宗慶後去世的父親編寫年譜,由此確認在宗馥莉之外,宗慶后還有6個孩子。
7月17日,宗慶后弟弟宗澤后對此予以堅決否認,稱純屬謠言,家族成員早已明確。宗慶后的親弟弟,也就是宗馥莉的親叔叔宗澤后,明確指出:那都是假的。宗澤后強調,宗馥莉不存在未公開的兄妹。
「只有杜(建英)這三個,如果有的話到現在還不跳出來爭一口?」
「杜這三個我們其他兄弟姐妹都知道。」
宗澤后還拿出了家譜的上的記錄,回應網傳文章。
杭州成立專班介入宗慶后遺產糾紛
7月17日,杭州市上城區財政局工作人員告訴《正在新聞》,「我們前期也接到了很多相關電話和投訴,我們一直在處理,已經有(成立)專班在介入處理,我們也希望儘快能處理這個事情。」
對於專班是否為上城區財政局牽頭,該工作人員表示,上城區財政局內部也只有個別人知曉,「不好給你更進一步的答覆。」
相關報道
曝宗慶後去世時捧靈牌與骨灰者為宗繼昌
7月15日,從香港高等法院獲取了原告方宗繼昌等三人的起訴狀原件。該法律文書顯示,案件原告方三人分別為Jacky Zong(宗繼昌)、Jessie Jiele Zong(宗婕莉)、Jerry Jisheng Zong(宗繼盛),被告方為Kelly Fuli Zong(宗馥莉)(第一被告人)和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第二被告人,一家在英屬維京群島註冊的公司)。記者注意到,這起案件是以原訴傳票展開的法律程序。
四大重要信息值得關注
每日經濟新聞 記者梳理這份起訴狀發現,以下四個重要信息值得關註:
第一,原告方宗繼昌等三人早已在2024年12月30日就向香港高等法院遞交起訴狀。而彼時僅是宗慶后逝世後半年,意味著這場家族矛盾早已發生。
第二,法院在審閱原訴傳票、原告方及律師確認書、原告承諾書等證據資料后,發出了臨時禁止令。其中一份確認書為宗繼昌於2024年12月29日作出的,還有相關證據。
臨時禁止令要求宗馥莉、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不得自行或通過代理人等任何方式處置、處理或降低在香港滙豐銀行以第二被告人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名義開立的賬戶中的任何資產,也不得處置或減少自2024年2月2日以來存於該滙豐賬戶中的任何資產的替代物或可追蹤收益。
而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后正是在2024年2月去世。也就是說,宗馥莉對香港滙豐銀行旗下離岸賬戶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的資產使用權,一度被「凍結」。
第三,「宗氏三兄妹」還要求宗馥莉在7天內履行四項告知義務,並已獲得了法院的支持,包括:
目前香港滙豐銀行的最新餘額;
若滙豐銀行賬戶內的資產在2024年2月2日或之後已被處置或轉移給第三方,需說明該等資產的去向、資產或其替代物/可追蹤收益的所在位置,以及該等資產是向誰、轉移至何處、在何種情況下從滙豐銀行賬戶中被處置或轉出;
關於截至2024年5月31日銀行對賬單中顯示已從滙豐賬戶中轉出的約108.5萬美元,該金額或其替代品/可追蹤收益的現狀,以及該金額是如何被處置或從滙豐賬戶中轉移出去的,以及在何種情況下、向誰、到何處以及在何種情形下該金額被處置或轉移出去的;
2024年2月2日至目前滙豐賬戶中資產的流動、收入和支出情況的詳細說明。
不過,該文書也顯示,對於臨時禁令,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可以隨時向法院申請變更或解除臨時禁止令,但要先通知原告律師。
第四,上述禁止令是依據香港《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21M條,為協助原告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對宗馥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其中被列為第三方)的訴訟提供幫助。
記者查閱香港《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21M條,此條名為「在沒有實質法律程序進行的情況下的臨時濟助」。
宗慶後去世時捧靈牌與骨灰者為宗繼昌
據報道,2000年前後宗慶后與施幼珍協議離婚,但未對外公開。2005年,宗慶后與杜建英註冊婚姻關係。後續兩人離婚,與宗馥莉介入企業管理有關。2009年宗氏家族修譜時,曾計劃將宗繼昌列入家譜,后因顧慮公眾形象擱置。但在宗慶后葬禮上,捧靈牌與骨灰的孩子為宗繼昌。
另外,據報道中,宗慶后性格強硬,做決定后不會輕易改變,但宗馥莉在與宗慶後為利益談判時,多次採用絕食的方式相逼
此前報道
宗馥莉被3名自稱同父異母弟妹起訴 非婚生子女是否同等享有繼承權?
7月13日,據環球時報援引彭博社報道,娃哈哈董事長宗馥莉因資產糾紛在香港被起訴,三名原告是宗繼昌(Jacky Zong)、宗婕莉(Jessie Zong)和宗繼盛(Jerry Zong)。
原告律師確認,這三人是宗馥莉的「同父異母弟妹」,此前,宗馥莉一直被公眾視為宗慶后(已故)的獨生女。
原告律師透露,三人同時在杭州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獲得各價值7億美元的信託基金權益。據稱這些基金是其父生前承諾設立。
原告方聲稱,宗慶后曾指示下屬通過香港滙豐銀行設立信託,滙豐賬戶2024年初餘額約18億美元,文件顯示,截至去年5月,已有110萬美元被轉出該賬戶。原告方要求凍結該滙豐賬戶,宗馥莉執行父親遺囑,支付數百萬美元資產利息,並賠償資金轉移造成的損失。
宗馥莉代理律師則質疑證據效力,稱未獲知宗慶后相關指示。
7月14日,@東方財經 搜索發現,上述被關停的企業中,宗馥莉的「同父異母弟弟」宗繼昌在大理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雙城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南京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瀋陽娃哈哈榮泰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任董事一職;宗馥莉的「同父異母妹妹」宗婕莉在瀋陽娃哈哈榮泰食品有限公司任董事一職。
目前,大理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雙城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瀋陽娃哈哈榮泰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為「存續」狀態。南京娃哈哈飲料有限公司為「在業」狀態。
非婚生子女三人起訴要求拿回信託資金
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宗慶後去世,其「獨女」宗馥莉成為接班人。然而近期香港法庭的一則遺產官司則透露,宗馥莉實際上有三名同父異母的弟妹。三名原告首次公開主張其為宗慶后非婚生子女(母親為娃哈哈前高管杜建英),要求平等繼承權。
據報道,宗慶後生前設立了家族信託,作為其龐大資產(包括娃哈哈集團相關股權)的重要安排方式,旨在進行資產隔離、財富傳承和稅務規劃。宗馥莉被普遍認為是該信託的主要受益人及/或受託人/保護人角色。
但三名原告則指出,宗慶后曾指示下屬通過香港滙豐銀行設立信託,滙豐賬戶2024年初餘額約18億美元,文件顯示,截至去年5月,已有110萬美元被轉出該賬戶。原告方要求凍結該滙豐賬戶,宗馥莉執行父親遺囑,支付數百萬美元資產利息,並賠償資金轉移造成的損失。
據報道,宗馥莉代理律師則質疑證據效力,稱未獲知宗慶后相關指示。另有消息稱,上述三名原告同時已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對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集團29.4%股權的繼承權。
上述輿論持續發酵,娃哈哈及宗馥莉方面目前仍未公開回應。娃哈哈相關工作人員則回復稱,家族內部事務,與公司的運營及業務並無關聯。
非婚生子女是否同等享有繼承權?
此次事件中,大眾關注的一大焦點是非婚生子女是否與婚生子女(宗馥莉)享有完全平等的繼承權/信託受益權?
原告方律師指出,宗慶後晚年曾在私人場合承認三名子女的「宗氏血脈」,並口頭承諾「不會虧待」,但遺囑見證人清一色為娃哈哈高管,無家族成員簽字,程序存在瑕疵。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民法典》第1127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但儘管法律原則上平等,實踐中則常常遇到障礙。另外,三名原告需通過DNA鑒定或生前撫養證據確認親子關係,且需推翻宗馥莉聲稱的境外資產全部歸其所有的遺囑內容。
此外,信託的有效性及條款解讀也至關重要:信託文件的具體條款如何規定?設立時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充分考慮了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權益?是否存在欺詐、脅迫或宗慶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這些都將影響該訴訟案件的判決結果。
法律界人士認為,這起糾紛涉及利益巨大,過程會很漫長,需經歷證據交換、庭審、親子鑒定、信託文件審查等,結果存在不確定性,但雙方和解難度較高。
雙方律師圍繞證據效力展開交鋒
宗馥莉代理律師質疑證據效力,稱未獲知宗慶后相關指示。另有消息稱,上述三名原告同時已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其對宗馥莉持有的娃哈哈集團29.4%股權的繼承權。
上述輿論持續發酵,娃哈哈及宗馥莉方面目前仍未公開回應。娃哈哈相關工作人員回復稱,家族內部事務,與公司的運營及業務並無關聯。
原告方律師指出,宗慶後晚年曾在私人場合承認三名子女的宗氏血脈,並口頭承諾"不會虧待",但遺囑見證人清一色為娃哈哈高管,無家族成員簽字,程序存在瑕疵。
法律界關注非婚生子女繼承權問題
此次事件中,大眾關注的一大焦點是非婚生子女是否與婚生子女宗馥莉享有完全平等的繼承權或信託受益權。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據《民法典》第1127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但儘管法律原則上平等,實踐中則常常遇到障礙。
三名原告需通過DNA鑒定或生前撫養證據確認親子關係,且需推翻宗馥莉聲稱的境外資產全部歸其所有的遺囑內容。此外,信託的有效性及條款解讀也至關重要,信託文件的具體條款如何規定,設立時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充分考慮了所有法定繼承人的權益,是否存在欺詐、脅迫或宗慶后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況,這些都將影響該訴訟案件的判決結果。
法律界人士認為,這起糾紛涉及利益巨大,過程會很漫長,需經歷證據交換、庭審、親子鑒定、信託文件審查等環節,結果存在不確定性,但雙方和解難度較高。
娃哈哈回應:與公司業務無關聯
娃哈哈方面表示;「家族內部事務,與公司的運營及業務並無關聯。公司不會提供任何答覆口徑或相關回應。」
宗馥莉接班改革爭議不斷
宗馥莉在正式掌舵娃哈哈集團之後,圍繞公司管理制度、薪酬體系、渠道迭代等方面展開調整和變革,幾度引發爭議。直至當下,因年終獎風波和商標轉讓帶來的討論還在發酵。
艾媒諮詢CEO張毅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宗慶后及其創辦的娃哈哈具有很強的時代特徵和民眾號召力,疊加民企傳承、二代接班改革以及集團所處行業正值競爭敏感期等因素,在當下輿論場中極具熱搜體質。
「對於宗馥莉來說,新舊體系變革會帶來博弈,需要足夠的耐心和智慧。對於娃哈哈而言,破局的關鍵在於產品戰略和組織重構問題。傳統產品的基本盤要穩,創新品牌的基本盤要突破。同時結合新興的消費場景和渠道,最終實現企業平穩過渡和增長。」張毅說。
接班人的改革受爭議
作為接班人的宗馥莉被社會各界審視。儘管宗馥莉早些年已經進入娃哈哈集團任職,並很早就掌舵宏勝飲料集團——娃哈哈集團的代工廠,但礙於娃哈哈集團相對複雜的股權成分、宗氏父女在經營理念上的差異,以及外界對於娃哈哈品牌的殷切期待,其每一步改革動作,都被外界放在放大鏡之下。
記者注意到,娃哈哈先後三次發布聲明回應外部關注,分別為2024年7月份的宗馥莉重新履職聲明、2024年9月份的「娃哈哈維權委員會」闢謠和「員工重簽合同」爭議、2025年2月份的「娃哈哈」系列商標轉讓事宜等。
直至當下,有關商標轉讓和轉簽勞動合同的爭議仍在輿論場發酵。2025年2月12日,娃哈哈集團回應稱,旗下387 件「娃哈哈」系列商標正在申請由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娃哈哈集團」)轉讓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娃哈哈食品公司」)。
雖同為「娃哈哈」,娃哈哈食品公司與娃哈哈集團的最終歸屬並不一致。公開信息顯示,娃哈哈集團股權由宗馥莉、杭州國資以及娃哈哈集團職工持股委員會共同持有。而娃哈哈食品公司的股東則為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51%)、娃哈哈集團(39%)和浙江娃哈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0%)持有。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資有限公司則為宗馥莉100%持股。
該聲明中提到,娃哈哈食品公司成立之初,娃哈哈集團曾以「娃哈哈」系列商標作為出資,注入食品公司,獲得其39%股權,這一商標出資經過評估並獲得當時主管部門的同意。隨後因外資公司歷史糾紛(即達能與娃哈哈之間的「達娃之爭」)緣故,商標轉讓備案未完成。此舉是為了提升集團合規化經營,依法履行出資義務。本次商標轉讓,未對集團公司經營和資產穩定造成不良影響。
儘管如此,外界依然仍有較大爭議:過往堅決不向外資轉讓的商標所有權,為何當下可以轉讓給私人控制公司?
事實上,在過去的一年中,凡是涉及到娃哈哈集團的種種變動,幾乎都伴隨著不同聲量的爭議。
2024年9月份傳出的員工重簽合同一事,直到現在還在發酵。根據媒體報道,有員工接到通知要求勞動合同從娃哈哈集團改簽至宏勝飲料集團。此舉或會影響娃哈哈集團原有的乾股分紅制度,進而波及員工固有收入。
娃哈哈集團並未對此事公開回應。但在1月底的新春團拜會上,娃哈哈集團釋放員工薪酬的最新情況。根據「潮新聞」報道,2024年娃哈哈共給一線員工發薪24億元,比2023年多發了4億元。其中,生產端一線工人工資人均增長23%,營銷端一線銷售人員工資人均增長31%。兩端的一線員工人數佔到全集團總人數的93%。
此外,在宗馥莉掌舵娃哈哈集團之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出現更迭,包括潘家傑、吳建林、余強兵等多位集團「元老」退出,多位商業履歷更為簡單的「新面孔」進入公眾視野。
品牌營銷專家路勝貞認為,宗馥莉的改革集中在產權結構調整、股權集中、團隊架構,以及經銷商激勵、渠道網路布局等方面。這些改革是基於產品結構老化、品牌年輕化不足、企業資本化不足的現實基礎,希望通過一系列改革達到打破傳統,創造性發展的目的。
「從目前看,主要控股方和關聯利益方都採取支持態度,阻力主要來自企業自身的利益關聯方和傳統權益關聯員工。」路勝貞說。
張毅也提到,宗馥莉改革涉及到組織年輕化及其他方面,勢必會有很多阻力。這源於兩個利益群體和具體方法的碰撞。這種改革非常有必要,但在策略上還可以有更成熟的優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