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工作都找不到,有案底的人也想有條活路

京港台:2025-4-12 19:53| 來源:南風窗 | 評論( 5 )  | 我來說幾句

什麼工作都找不到,有案底的人也想有條活路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沒辦法,最底層的工作(都)不要我。」

  蔣蘇南如此回應勸他不要再去醫院通過「試藥」謀生的民警。

  年過30,蔣蘇南還沒有穩定的工作,最近新找的謀生手段是職業「試藥人」,三個月一次,一次收入四五千元。

  「上萬的(試驗藥物項目)我也不敢幹,對身體有傷害的。」他說。

  在這之前,他還賣過血,也因餓得實在受不了而偷過東西,並因此被拘留13天。

  而這一切,又跟15年前的「一時衝動」和「年少無知」有關。

  2010年,時年17歲的蔣蘇南因搶劫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2013年7月刑滿釋放。在監獄服刑時,管理人員告訴他:「在裡面好好改造,(出來)人人平等。」

  但出獄后,尤其是近幾年來,他越發明白,一旦有了「前科」,一視同仁便無從談起。

  「2014年前後不怎麼查(案底)」時,蔣蘇南跑過幾年外賣,「(一個月)三四千塊錢,夠維持生活」。

  2018年左右,大多數工作都開始要求無犯罪記錄證明,包括外賣、網約車、保安、保潔。蔣蘇南因此失業。

  之後,為了活下去,他做各種日結工、試藥,開始充滿不確定性的零工生活。

  

  為了活下去,要開始充滿不確定性的零工生活/《熱帶往事》劇照

  現實里,像蔣蘇南一樣因曾經犯罪而被正常生活拒之門外的人,還有很多。

  司法實務中,蔣蘇南這種被判處三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被稱為輕微犯罪。最高檢信息顯示,近年來,我國犯罪結構發生深刻變化,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佔比從1999年的不到55%上升至2022年的超過85%。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據此推算,目前累積的輕微罪罪犯,總數至少在1000萬人以上。

  他們都曾因輕微犯罪而遭受刑罰,但出獄后因為存在犯罪記錄,絕大多數行業向他們關閉了大門。這致使他們難以融入社會,生活陷入困境。

  刑罰

  對於10年前的搶劫犯罪,蔣蘇南沒有太多的解釋,只說是年少無知和一時衝動。

  但是現在,他對當時的行為異常後悔,「回到那時候絕對不會犯,我寧願餓死都不會那樣」。他說。

  與蔣蘇南不同,河南開封的孟波一直認為,自己不應該為當時撞到橫穿馬路的行人付出如此代價——服刑10個月、丟掉國企工作、影響兒子考公。

  他清晰記得改變自己命運的那個夜晚。

  2020年1月6日晚6點30分左右,開封下著小雪,孟波開著公司的工程麵包車,走在開封市雙向八車道的東京大道。當時,他沿東京大道由東向西行駛,剛從一個紅綠燈起步不久,遇見一位老婦人下公交車后橫穿馬路。孟波發現時,她已到了車前,剎車不及,迎面撞上。孟波下車,一邊用手裡的包給傷者擋雪,一邊撥打了110和120,直到交警到來,救護車將傷者送走。

  但當晚凌晨,老婦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孟波駕車撞到人的開封市東京大道/受訪者供圖

  事後不久,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孟波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遇有雨、雪氣象條件時,未降低行駛速度。且未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是造成該事故的主要原因。行人步行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是造成該事故的次要原因。

  孟波對此不服,覺得是行人橫穿馬路在前,而自己正常行駛,且事後沒有逃逸,遂申請複核,但結果依舊。

  隨後,他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立案、逮捕、起訴。2021年4月8日,孟波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個月。他當庭上訴。幾番周折后,終審時結果依舊沒有改變。

  自那以後,他再也無法回到過去的生活。

  出事之前,孟波在當地電信公司做政企客戶經理,工作已經超過10年,「這個工作在當地已屬不錯,大小是央企,收入還可以」。

  出事後,單位並未立即辭退他,而是給他辦了停薪留職。孟波說,領導和同事們相信他的為人,都說「趕緊把事情解決了,回來上班」。而終審被判有罪后,他被公司開除,並在後續求職中接連碰壁。

  

  終審被判有罪后,不僅被公司開除,還在後續求職中接連碰壁/《南方車站的聚會》劇照

  同樣無法恢復生活的,還有遼寧營口的劉峰。

  2016年,劉峰和前司領導鬧矛盾,在營口老家一家車貸公司工作了兩月。當時,劉峰作為業務員,負責發廣告拉客戶。

  那兩個月,在朋友介紹下,劉峰做了兩單。後來,他覺得自己並不適合這份工作,再加上前司領導又請他回去,他又回了原先的公司上班。

  2019年,這家車貸公司的主要業務被認定為套路貸,整個公司被定性涉黑,大部分員工被認定為黑社會組織成員從而遭到逮捕,其中包括像劉峰這樣多年前只工作過兩個月的前員工。

  2020年6月,劉峰一審被判參加黑社會組織罪和詐騙罪,獲刑一年八個月,其後上訴。2020年12月二審法院發回重審,2021年12月,重審改判,去除參加黑社會組織罪,以詐騙罪判刑十個月。

  在判刑前,劉峰在瀋陽一家防爆器材公司做售後服務,負責安裝指導和檢查維修。「雖然只是普通員工,但加上出差補助,工資還可以。」劉峰說,「如果幹到現在的話,就有十五六年了,保險什麼都能有,現在什麼也沒有了。」

  高牆

  輕微犯罪雖然刑期不算太長,但在監獄待過再出來,蔣蘇南、劉峰他們都發現,自己的選擇不多了。

  按照刑法第一百條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在入伍、就業時,應當如實向有關單位報告自己曾受過刑事處罰,不得隱瞞。

  這便是所謂的前科報告制度,與之相匹配的是,國內40多部法律都有與前科人員相關的規定。此外,數以百計的規章和地方性法規,以及諸多行業的內部規範,都對有前科人員的就業機會、資格和權利等進行限制或剝奪。

  2024年,蔣蘇南打工的飯店倒閉后,因犯罪記錄找不到正式工作的他,靠日結工和試藥維持生活。日結工的工作不是天天有,「碰運氣」,而試藥也是隔三個月才去一次。

  如今的他,已經付不起房租,在外流浪了一段時間后,暫時借住朋友家。

  「你可以自己擺攤創業。」有民警這樣告訴蔣蘇南。他回說:「我手裡沒錢,怎麼擺攤?」

  

  在監獄待過再出來,發現自己的選擇不多了/《南方車站的聚會》劇照

  劉峰出獄后養了一年身體,之後重新開始工作。

  先是家裡親戚介紹他去盤錦油田,但因為他有前科作罷。之後試了幾個公司,面試的時候,對方都會流程性地問幾句有無前科,「我都是如實說」,但「人家根本就不要帶前科的」,劉峰說。

  接連碰壁后,劉峰明白了自己的處境,「我就不找那種看起來比較正規的公司或工廠了」。

  2022年6月,在曾經獄友的介紹下,他到一家海蜇加工廠做臨時工。當時,朋友問他:「這個活很累,以前你也沒幹過,能不能幹?」

  「想到自己出來一年多了,沒有收入來源,一咬牙就去了。」劉峰說。

  海蜇加工是季節活,只有每年6月末到9月初有活。劉峰負責把拉回來的海蜇進行頭、皮分離等工作,「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什麼時候來貨什麼時候上班,有時候後半夜2點車來了,就得去卸車幹活」。

  工資日結,一天200多元,有時候一天干十三四個小時,也有熬通宵的情況。

  孟波的處境跟劉峰類似。出獄后,他也試過重新找工作,但稍具規模的企業都要無犯罪記錄證明,這成為他無法翻越的高牆。

  認清現實后,他憑藉之前的網路技術和人脈積累,做起裝攝像頭、拉網線之類的活計。不過,他也只能接私人的單,無法接正規企業的,「他們肯定得問你有沒有犯罪記錄」。

  

  孟波找工作時看到執勤人員需要無犯罪記錄/受訪者供圖

  雖有朋友介紹項目,但成功拿下的概率並不高,孟波說,「現在卷得厲害,只要最好的質量、最低的價格,不管其他的」,即使能接到活,「結賬也不容易」。

  「網上有些人說你可以做生意,我們這些人有本錢的話,還求人幹嘛?誰不想做生意,當老闆。」一位約30年前被兩年「勞教」的王孟告訴南風窗。

  2024年之前,王孟在超市擺攤賣餃子、燒賣等面點。近兩年,超市人流量少,「越做越虧,就退出來了,想打個工」。

  從去年到今年,王孟找了30多份工作,送快遞,跑外賣,當保安,無一例外都被拒絕了。王孟曾在一小區短暫做幾天保安,「領導讓我代理隊長」。後來,「身份證號碼一報」,發現有案底,「白乾了」。

  目前,無業在家的王孟依靠70多歲的母親生活,「我老媽現在72歲,還在別人家裡做保姆」,他說。

  株連

  比起自己,孟波更擔心兒子。

  「我現在50多歲了,說難聽點也沒什麼希望了,我主要擔心這件事對我兒子的影響。」孟波說。

  這種擔心並非空穴來風。

  孟波出事後,兒子大學畢業,起初找了一份臨時工作,但不久后便失業了。彼時,正值當地輔警招考,孟波便讓兒子去應考,謀求一個穩定的工作。

  「他的成績不錯,筆試、面試和體測都過了,最後因為我這事卡到政審這一關。」孟波說,儘管當時他的終審判決結果未出,理論上還不能被認為有罪,但兒子政審時對方了解到他的情況,未予通過。

  考輔警被拒后,孟波兒子又找了一家私企,沒幹多久,企業經營不善倒閉。之後,孟波兒子自己創業,開了個小飯館做外賣,也因賠錢沒幹下去。

  現在,孟波還是讓兒子備考公務員。

  「我說你還考,要不你怎麼弄,上哪打工去,私企現在都在裁人,尤其像開封這種地方也不好找(工作),你只有考公。」孟波說,他還要繼續申訴自己的案件,「如果哪天我被『平反』了,兒子的機會就來了,如果不參與,我被『平反』了,他就錯過了」。

  除了兒子,孟波甚至擔心自己的事會影響到孫女,「都說要查三代的」。他想著努力再找工作,多掙錢,儘力「把孫女送出國去」。

  

  除了自己,孩子的未來也被影響著/《烏海》劇照

  劉峰也有孩子,小學在讀。起初,他也擔心自己的事會影響到孩子未來的求學和工作,但後來慢慢想開了,「畢竟事情已經發生了,只能努力給他創造一個好的平台,讓他以後可以輕鬆一點」。

  但劉峰還是感覺對不起孩子,只是「沒辦法,這不是個人所能改變的」。他能做的是,儘力陪伴孩子成長,讓孩子有個快樂的童年。

  對於自己的未來,他不敢做太多設想,「以後發生什麼事情都不知道,也不想那些了」。劉峰坦言,「沒有規劃,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蔣蘇南的願望是,「希望(社會)能接納我們這些有案底的人,給我們一個生存的機會,別的我都沒要求了。」

  此外,蔣蘇南犯罪時仍是未成年人,按照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訂后增加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他的犯罪記錄理應封存,並可以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但他表示,他至今無法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且還從一些大數據平台查詢到自己的刑事執行信息,這給他帶來很多阻礙。

  隱形的高牆,可能會帶來再犯罪的風險。蔣蘇南見過太多「二進宮」,甚至多次「進宮」的前科人員。

  王孟也說:「我現在沒有想(犯罪),但是不表示我以後不會。如果你三天沒吃飯了,看到一個饅頭,還管它是不是偷來的嗎?你會不吃嗎?」他擔心,如果所有的路都被堵死,會讓他們再度走上犯罪的道路。

  

  隱形的高牆,可能會帶來再犯罪的風險/《風平浪靜》劇照

  「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成為他們為數不多的希望。

  比照前述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這意味著輕微犯罪人員在絕大數時候,都可以正常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保障正常生活、工作不受影響。

  近幾年全國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先後提議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2024年,中國共產黨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明確提出「建立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

  2025年全國兩會,周光權提交相關提案,呼籲制定具體措施,推動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儘快落地。周光權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輕微犯罪的犯罪記錄如果不及時封存,已經刑滿釋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正常的求職、求學、生活會因此受阻,進而導致受過刑事處罰的人改過自新后復歸社會變得很困難。」

  目前,尚不明確輕微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何時能出台落地,但可以想到的是,在這之前,蔣蘇南、劉峰、孟波他們仍會常被正常生活拒之門外。

  (文中王孟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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