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窮人娶不上老婆,怎樣延續香火?他們的...

京港台:2024-10-27 10:00| 來源:近史說V | 我來說幾句

清朝窮人娶不上老婆,怎樣延續香火?他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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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代是一個非常重視家族傳承的人,無論是家庭貧富,都必須生出男子來延續香火。

  古代女子有「七出之罪」,不能生育者就會被夫家休妻。一個女子若是不能傳宗接代則是最大的罪孽。

  

  既然要娶妻那就需要三媒六聘,對於富人來講很容易,那麼窮人怎麼娶媳婦呢?沒有錢的人也不會打光棍,他們想了其他辦法來延續香火。只不過這辦法對於女性來講太殘忍了!

  古代女子地位

  「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古代女子從一出生就註定了悲哀的命運,沒有話語權。不管在哪,都要聽男人的話。若是反抗不從,那就是大逆不道。

  「重男輕女」的思想是中國延續了上千年的陋習,生出男子不論怎樣都是好的,生出女子便是「賠錢貨」。

  

  對於古代而言,女子是沒有任何用處的。不能壯大門楣光宗耀祖,也不能幹活養家糊口。在他們眼中,女子生來就是討債的。若是在嫁人時能有一個好婚事,才是對家族的貢獻。

  富家子弟的女子生來就是用來聯姻的工具。要麼嫁於門當戶對之人,幫助家族事業;要麼嫁於高官子弟,光耀門楣;要麼能嫁給皇室子孫,一家富貴榮華。

  關於婚姻她們沒有選擇的權利,只能等著及笄之年被父母指婚。或許他們在嫁人當天才知道自己的丈夫長什麼樣子。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就是自古的婚姻之道。男子或許還能和父母爭取自己喜歡的人,但是女子是不能說「不」的。

  在古代「私通」是重罪,這個罪名是說的女子。女子私下是不可能和男子談情說愛,私定終生的,否則就會受萬夫所指,會被判刑的。

  富家女子的命運還好些,至少嫁於的還是有錢人,一生不愁吃穿。對於窮人家的女子,婚姻更想是買賣。

  

  父母因為家裡窮,將女兒賣出去,只要給的錢多,對方是誰都無所謂。老弱病殘都有可能,有些人或許被送去沖喜、配陰婚。

  女子哪怕心中不願意,也只能默默受委屈。不過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娶媳婦都要送聘禮的。很多人窮的可能連飯都吃不上了,那要怎麼娶媳婦呢?怎麼為家裡延續香火呢?

  借妻或租妻

  我們常說古代男子都是三妻四妾,其實這種說話是錯誤的。古代男子不管有多少女人,都只有一個妻子,其他都是小妾。

  

  小妾的地位其實很低,也就比奴才們高一點。小妾是需要服侍家中主母的,生出來的孩子也不能叫自己「母親」。只有當家主母才有資格被稱為「母親」。

  所謂「撐得撐死,餓得餓死」,有女人的妻妾成群,沒有的一個都娶不上。古代因為沒錢娶不上媳婦的並不在少數,尤其是在國家動蕩、民不聊生的時期。

  可是不管什麼時候,傳宗接代的事情不能忘。娶媳婦要給聘禮,家裡沒錢娶不上好人家的姑娘,那麼就選擇「花小錢辦大事」。

  

  娶一個正經的黃花大閨女可能是沒有這個錢,那麼就去要別人家的媳婦為自己生孩子。對於我們現在來講,這個做法簡直是太荒謬了,可是在古代卻是常有的事情。

  這是一種將女人作為交易的方式。女子就是那件商品,選擇賣媳婦的人一般也是窮鬼或賭鬼,買的人大概就一個要求,能生就行。

  他們之間會簽訂正式的條約,時間一般是三到五年,這是根據女子的年齡來簽訂的。哪怕是借妻或租妻,也是走正常的結婚流程。下聘、過禮、擺席樣樣不少。

  

  借妻和租妻都是把自己的媳婦送給別人當媳婦,但有一點不同。借妻的女子是可以回原主家生活,或者和買主一起在原主家生活。買主為賣主提供勞動力,照顧賣主和他妻子。

  而租妻女子是完全要去買主家生活,期間不能回來,哪怕有兒女也不得探望。只有在租期滿后,幫助對方生兒育女后才可以回來。只不過在對方家中生下的孩子和她就毫無關係了。

  這對於女子而言是特別殘忍的,不僅要被迫伺候不同的男人,還要忍受骨肉分離之苦。像商品一樣被賣來賣去,就是沒有靈魂沒有思想的工具。

  

  「貧窮」真是個可怕的東西,可以允許男人和別人分享自己的妻子,可以沒有底線的將妻子賣出獲取錢財。

  因為窮不能娶妻的家庭,卻沒有能延續香火就只需要這樣一個生育的「工具」。只要能生下兒子,妻子媳婦都是無所謂的,沒有也可。比起這個辦法,還有一個辦法更加的有孛倫理。

  「一妻多夫」制

  看到這個辦法,想必很多人都不理解吧!古代都是以男子為天,怎麼可能允許女子同時擁有多個丈夫呢。上面提到的借妻租妻也是某個階段只有一個丈夫而已。

  

  不要以為這是一件多好的事情,對於女子而言只有無盡的痛苦。古代有人家裡窮,卻生育了好多個兒子。給每個兒子娶媳婦不容易,可是給這些兒子一共娶一個媳婦那就簡單多了。

  於是這一個女子被娶進家門后,要同時侍奉好幾個男人。女子就像是玩具,不能選擇和哪一位過日子,只能等著被選擇。

  女子生下的孩子由兄弟幾個共同撫養,反正都是他們一家的子孫血脈。單純的為了「有后」,就要犧牲女子的幸福,被迫忍受生活的踐踏。

  

  可憐的是,自己的孩子都不知道哪一位是自己的親爹。這簡直是「不道德」,是不被現代社會所接受的。

  結語

  最可怕的是在古代上述辦法都是被承認的,是不遭受社會批判的,是人人都可以做的事情。他們並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對,在他們眼中女子本就是低賤的物品。

  如今女子講平等,是希望被尊重、被公平的對待,是希望能被看做一個有思想有獨立人格的人,而不是任人擺布的玩偶,不是他們交換的商品。

  

  「延續香火」「重男輕女」讓女子遭受了委屈、不公平和屈辱。哪怕現在講究男女平等的時代,依舊存在這樣的舊思想。這是女人的悲哀,是社會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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