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當年的徵婚標準,我們究竟丟失了什麼?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9月22日,全國萬人集體婚禮在全國50個會場同步舉行。這是建國以來由官方舉辦的規模最大、覆蓋面最廣的一場集體婚禮。
舉辦大規模婚禮的一個背景是,近年來,結婚率和生育率出現了斷崖式下降。據官方數據統計,目前,中國單身女性的人數高達1.16億,單身男性人數高達1.51億。
為什麼這麼多人不婚不育?原因當然有很多,比如經濟上的壓力等。但我認為至少有一個繞不過去的原因,那就是愛情消失了。在現實的擠壓下,很多人陷入了愛無力的怪圈。
想起了無意間看到的幾則民國時期的徵婚廣告,不由得感慨:這麼些年來,我們究竟丟失了什麼?
一
1931年7月,上海《民國日報》同時刊登了兩則徵婚啟事,一則為女征男,要求男方「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莊嚴,親之甚和藹;二、學不在博而在有專長;三、高尚的人格;四、風姿瀟灑,身體壯健。精神飽滿,服飾潔朴;五、對於女子的情愛,專而不濫。誠而不欺;六、經濟有相當的獨立;七、沒有煙酒等不良嗜好;八、有創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另一則為男征女,「我所希望於女子者,約有十項:一、要有清潔的嗜好和能力;二、要有概括的眼光和學識;三、要有縝密而周到的心思;四、要有充量而素養的情感;五、要有治家的興趣和能力;六、不要眼光勢力(利);七、不要自我太強;八、不要太無意見;九、不要見人羞怯;十、不要態度虛浮。」
我們都知道民國是一個盛產大師的時代,那個思想激蕩的時代,雖然時局動蕩不安,但人們的心靈獲得了解除束縛后的更多自由。比如,隨著西學傳入,有識之士開始倡導婚姻自主,大眾傳媒也對此大力進行鼓與呼,《申報》、《大公報》、《晨報》、《新青年》等大量登載關於男女平等、女子教育、廢除大家庭制等方面的小品、隨筆、雜文,對年輕人的婚姻觀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這樣的擇偶標準,就是那個時代的價值觀的一種見證。從其中羅列的條款來看, 「經濟獨立」之類的字眼外,更多的指向了精神、情感等非物質的事物。其中,我尤其對某女子徵婚中那一句「有創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抱有特別的感觸——創造的精神不用多說,但長期以來,「保守」被視為一個貶義詞,事實上,保守是一種非常重要的能力,它不是守舊,而是對激進的一種對沖,是言行中正、允厥執中的另一個代名詞。那個年代的徵婚姻女子能有這樣的識見,確實令人心生感佩。
與這樣的擇偶標準相呼應,當時的報紙上還有女子婚嫁的禁條:「一、不可嫁不讀報紙的青年,因為他們除了自己外,幾乎沒有對於其他事情的興趣。二、不可嫁為金錢而賭博的青年,因為他們把投機的嗜好,放在任何嗜好或戀愛之上。三、不可嫁自誇不顧兒童的青年,因為他們定屬自私而且不可信任。四、不可嫁對你父母或其他尊長譏諷的青年,因為你將來年齡增長時,他也,將譏諷取笑你。五、在你未有充分學識時,決不可出嫁,十六歲的新娘多成十七歲的不幸者。」
二
不由得想起了前些年在朋友圈刷屏的「中國式相親鄙視鏈」,進入相親市場的男男女女,都根據戶口、學歷、房產,外加屬相與星座打分,形成這條「鄙視鏈」的首端與末端。在這裡,高階層的父母害怕財富和地位發生再一次變動,渴望通過聯姻來強大和鞏固階層,因而全力阻止跨階層的流動。
雖然,這個市場的交易成交量歷來很低,畢竟,當婚姻成為商品,當交易雙方都步步為營、處處設防,精心計算收益比,能痛快下單的並不多。但是我們也應當看到,這種過於物化愛情的價值觀,確實是這個浮躁年代里某種程度上的堅硬標籤。
這個時候,談論愛情這種奢侈品似乎有點冒犯的意思。人們當然還依然會感動於小說或者影視里的愛情故事,但當人們一轉身回到具體生活中,虛無縹緲的愛情就又只能讓位於房子、收入等各種「鄙視鏈」上的物件了。當然這一點無須用批判的眼光來看待,在婚姻關係中,要求門當戶對並非原罪。但是,缺乏情感基礎的門當戶對,很容易使婚姻成為紙糊的城堡,這一點大致不會錯。
三
很容易進一步想到這些年媒體報道里一直居高不下的離婚率。如果可以將婚姻比喻成一隻長期持有的股票,離婚率的持續放量上漲的走勢圖,自然令人關注。從某個角度說,婚姻圍城不斷被突破其實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之一——此說今天正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因為,在過去,兩個人之間的婚姻有太多道德審判力量的介入,婚姻超穩定結構的狀態之下,隱藏的是被壓抑了的人性。某些時候,婚姻對當事人只不過是一副枷鎖而已,那些依舊散落在某些古老村落里的貞潔牌坊,就是禮教束縛人性的活生生的物證。
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一個理性的鐘擺幅度,離婚率的一味攀升,帶給我們的僅僅是止於這一層面的覺悟嗎?曾有專家表示,我國在這方面的指標已經和法國差不多,這樣一種對發達國家的超趕應該不足以令人引以為傲,因為,離婚並不是幸福與快樂的天然支付憑證,更何況,因為民族秉性與心理傳統的不同,離婚給我們帶來的負面影響恐怕也為他人所不及。
四
既然至少在今天,作為社會細胞的家庭對我們仍然有著巢居的意義,婚姻仍然是大多數人的宿命;既然我們永遠也無法進化為一堆冰冷的電子元器件,仍然是一具有溫度、能感知疼痛、能觸景生情的軀體,我們就仍然需要建立對於愛情與婚姻的敬畏感,認識到愛情的神聖性,認識到婚姻所包含的必須得到尊重的天然契約精神。
而實現這種認知的前提,是在各種「相親鄙視鏈」中,適當降低房產、戶口、收入等物質因子的權重,而適當增加性格、愛好、價值觀等精神因子的權重。據說國外的一些富人已經不比財產不比公司市值了,而流行比血壓比膽固醇了。同理,一味向現實物質條件繳械投降的「相親鄙視鏈」,其實說到底是容易招人鄙視的。
是的,我們需要明白,至少,在這個世界上,還是有許多東西是不可以標價交易的。比如婚姻。回到民國的徵婚啟事上來,當下都在談論如何繼承傳統,我覺得民國時期的擇偶觀以及背後的人生態度,就是一種失聯了的傳統。過於迷戀拜物教,任由商業主義抽幹了靈魂,一個人很容易成為婚姻市場上的「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逐漸丟失感知愛的能力。
有人在一篇文章里寫到,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里有一個細節感動了他,華生和一個心愛的女孩初識不久,女孩就失去了本應繼承的巨額財產。華生說,太好了,現在我終於可以說我愛你,終於可以證明我愛的是你——這個細節同樣也打動了我。這樣一種美好的情感以及美好的人格,不應該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個珍稀物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