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家4口結伴自殺,母親倖存4年後,被判死刑

京港台:2024-5-6 10:38| 來源:脆皮先生 | 評論( 11 )  | 我來說幾句

山東一家4口結伴自殺,母親倖存4年後,被判死刑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就在一個多月前,3月12日。

  一個名叫孫明軒的男人,收到了山東高院對於他34歲姐姐孫樂樂的二審判決結果:

  死刑。

  一個月後的4月15日,也就是前兩天。

  南方周末一篇報道《審判一個攜子自殺者》,劃開了這起驚人案件的真相:

  一家四口,父母帶著兩個雙胞胎孩子一起自殺,母親卻意外活了下來。

  事發一年後,年邁的奶奶又跟著自殺。

  最終,苟活下來的母親,還是被告上法院,判決了死刑。

  一個家庭,5條人命,因為當初一個決定,都沒了。

  我想和朋友們從頭開始聊聊這件事。

  它不只是一起殘忍的命案。

  更是一樁交織著親子、婚姻、家庭關係的人倫悲劇。

  

  孫樂樂和雙胞胎女兒

  1

  2020年4月26日晚上7點左右,山東濰坊市前朱里村。

  孫明軒把車開到了姐姐孫樂樂家門口。

  正要下車進屋,趕巧來了一通電話,於是又急急開著車走了。

  他沒來得及意識到,姐姐家燈大亮著,屋裡一家四口,卻不對勁地半點動靜都沒有。

  兩天後,孫樂樂的父親接到雙胞胎外孫女學校的電話:

  兩個孩子接連兩日缺課,家長也聯繫不上。

  孫父趕緊狐疑地跑到女兒家,卻看到了讓他跌坐在地上的一幕:

  瀰漫著怪異氣味的屋裡,兩個大人趴在地上,兩個孩子躺在床上。

  一動不動,死寂一片。

  經過搶救,只有孫樂樂一個人撿回了一條命。

  兩個8歲的女兒以及丈夫孫濤,全部死亡。

  太詭異了。

  法醫發現,這一家人體內都有大量藥物,兩個大人胃裡甚至有4、5瓶的劑量。

  這麼大量,現場又沒有打鬥痕迹,排除了被強迫的可能,只剩孫樂樂口供里那個唯一的答案:

  一家四口,是自殺的。

  

  到底為什麼?

  據孫樂樂交代,她和孫濤兩人早在案發前半年就謀划著全家自殺。

  這是他們結婚的第9年。

  當年,22歲的孫濤認識了20歲的孫樂樂。

  雖一個木訥靦腆,一個漂亮高挑,但也算門當戶對。

  都在同一個村子,都是初中輟學,都在家附近的廠子里做工。

  經過了一年蜜一樣甜的交往後,兩人結了婚,生了對雙胞胎女兒。

  而兩人的關係,就是從戀愛變成過日子后,開始碎裂。

  養孩子不便宜,他們養的,還是兩個孩子。

  奶粉得成箱成箱買,想給孩子喝好的,一罐就三四百,一個月就是好幾千。

  孩子大了,他們又讓孩子讀雙語私立學校,倆娃一年學費就1萬6。

  但問題是,這些開銷對他們來說,很吃力。

  孫濤在無紡布廠上班,工作並不順心。

  孫樂樂前兩年辭職帶娃后也沒再找工作,開過網店,但收益一般。

  賺的沒有花的多,怎麼辦?

  這幾年,兩人過的都是打補丁似的日子。

  孫樂樂找娘家接濟,不僅靠母親交社保,這些年還陸續要了10萬元。

  孫濤則時不時出去借錢,幾千幾千地找小舅子孫明軒借。

  按說,生活和養育的難,是這對夫妻一起面對的坎。

  可他們卻都認為,失敗全是對方造成的。

  孫樂樂覺得都怪孫濤掙不到錢。

  孫濤認為是孫樂樂大手大腳,不會過日子。

  無止盡的互相指責,卻不願離婚,因為他們誰也不敢面對一人撫養兩個孩子。

  他們無法分開,又互相厭惡,彼此懷疑出軌。

  孫濤覺得孫樂樂在外面「不三不四」。

  孫樂樂也在孫濤口袋裡發現過安全套。

  周圍人都知道,這對年輕的夫妻,每天就是吵吵吵。

  

  案發前半年的一天晚上,孫濤下班回家又和平日一樣抱怨工作不順,和工友關係不好。

  孫樂樂聽了無數遍,已經煩透了。

  乾脆冒出一句:「真是活夠了,一塊死了算了。」

  結果孫濤也爽快說,「行啊」。

  還商量著,兩個上二年級的女兒,要「帶著一塊」。

  之後那半年,這對夫妻試過燒炭,想過頭孢就酒。

  最後想起來,前一年的春節,孫樂樂的母親王秀琴曾吞葯自殺過。

  他們於是陸陸續續以各種理由買了20瓶葯。

  2020年4月26日那個晚上,一家人在一起吃完了最後一頓飯。

  然後,是一個讓我很心碎的細節:

  孫樂樂把大量藥片搗成粉末后,拿出兩杯沖泡奶茶,把藥粉一併沖了進去,端給兩個8歲的女兒。

  女兒什麼都沒問,什麼都沒察覺。

  接過那杯母親親手端來的奶茶,開開心心喝了下去。

  父親孫濤在一旁看著,一言不發。

  之後,孫樂樂讓女兒們上床睡覺,自己也就著啤酒吞下了5瓶藥片。

  她進了卧室,躺在兩個孩子中間,一手摟著一個。

  「我們仨,要死在一塊。」

  孫濤接著也用兩罐啤酒灌下了4瓶藥片。

  那個夜晚,兩個曾經相愛的年輕夫妻,靜靜等待自己的死亡。

  兩個一無所知的孩子依偎著母親,再也沒有醒過來。

  更悲劇的是,一年以後,太過痛苦的孫濤母親,也跟著自殺了。

  一個曾經三代同堂的家,支離破碎。

  2

  婚姻和經濟的問題,是這對夫妻寫下這出悲劇的根本原因。

  孫樂樂在法庭上也承認,生活壓力太大,自己和丈夫又有嫌隙,導致兩人厭世。

  看到這,我真覺得好悲哀,又好無奈。

  有時候想想,於我們普通人來說,支撐婚姻走下去的,不是愛情,不是責任,而是一種孤獨。

  這孤獨,不是怕寂寞,怕無聊。

  而是人間啊,實在太大了,平凡如蟻的我們,時常覺得自己好無助。

  孩子要交學費的時候,老人住院的時候;

  降薪、失業的時候,自己生病的時候……

  人生難過的關太多了,但關關都得硬著頭皮過。

  兩個相愛的普通人倚靠在一起,就是圖個互相取暖,彼此支撐,在寒風裡緊緊攙扶,努力活下去。

  可為什麼有些人窮極一生,都在拚命將身邊那個人推進風雨里?

  想到早年間的新聞。

  一家三口駕車外出,5歲的女兒在後座吃甘蔗。

  爸爸搖下後車窗,讓女兒把渣往外丟。

  之後他就把這茬忘了,搖起了窗戶,女兒頭正好伸在外面,牢牢卡住,發不出聲音。

  當爸的,光顧著開車,當媽的,只顧著玩手機。

  誰都沒有發現。

  等路人看見,攔停了他們,孩子已經幾乎窒息了。

  驚慌失措的父母,開始互相痛罵指責。

  她罵他不長眼,他罵她不關心。

  孩子正需救助的時候,這對夫妻還在互相打罵,直到路人撥叫的救護車來了,他們才意識到要趕緊送孩子去醫院。

  彼時彼刻,不正恰如孫樂樂和孫濤。

  生孩子、上私立學校,是誰單方面帶來的嗎?是兩人共同決定的結果。

  生活的巨浪下,夫妻明明乘的是同一艘船。

  但他們寧可互相拉著一起下墜,也不肯彼此支撐,共渡風雨。

  他們寧願一起去死,也無法一起好好活下去。

  貧賤夫妻百事哀。

  哀的是兩人沒有信心、沒有想法、沒有行動,一起改變貧賤的日子。

  哀的是在彼此的恨意里,將對生活的奔頭都耗盡了、磨滅了啊。

  3

  或許很多人也注意到了我剛剛提到的一件事:

  孫樂樂的母親王秀琴,曾在案發前一年的春節自殺過。

  這個細節,讓我打了個冷顫。

  我有點無法想象,這個家經歷過什麼。

  母親王秀琴,老伴在世,有一兒一女,還有兩個幼小的外孫女。

  這看起來並不是一個破碎的家庭,在農村,有房有車,子孫在側,或許還足以讓人羨慕。

  孫樂樂一度想離婚時,王秀琴也多次勸阻女兒忍一忍:

  「你離了一個人會累死的,他再不好,多少拉拔拉拔你也行。」

  可她自己,卻在一個春節,服藥試圖自殺。

  很難說,她之所以勸女兒忍耐,是否因為自己也一直在絕望里打轉,卻習慣了一忍再忍,直到把自己逼至絕路。

  也很難說,這樣悲觀極端的選擇方式,對女兒孫樂樂有怎樣潛移默化的影響。

  我們總說,一個在暴力里長大的孩子,要麼成為暴力的沿襲者,要麼成為懦弱的受欺者。

  一個在父母極端行為里長大的孩子,要麼也會情緒不穩定,要麼總是患得患失。

  那麼,一個見證過母親放棄生命的人,是否還能學會在困境中努力自我解救、自我治癒?

  4

  案發後,孫樂樂的前同事回憶起一件事。

  她曾和孫樂樂聊到好幾起新聞里母親帶孩子跳樓或投河的悲劇。

  當時,孫樂樂就悲傷地表示理解。

  「如果不是走到絕路了,誰願意帶自己孩子走?」

  在法庭上,孫樂樂也說,她和孫濤怕他們都死了,兩個女兒會「在世受人冷眼」,才選擇攜子自殺。

  這想法正常嗎?

  似乎,也「正常」。

  曾經有媒體統計近些年相似的37起攜子自殺案件。

  有母親帶著孩子奔赴死亡的,有父親殺了孩子再自殺的,有父母雙方將孩子一起帶上絕路的。

  我印象最深的:

  當一位35歲的母親和兩個孩子被從河水中打撈起時。

  人們發現她將她的手,與兩個孩子的手緊緊捆在一起。

  這些悲劇背後,有爭吵,有抑鬱,有暴力,有經濟問題。

  但無一例外,這些父母因為絕望一點點掐滅了自己生的希望。

  又悲觀地設想,自己是痛苦的,所以孩子也是不幸的。

  自己將要離開,孩子也會孤立無助。

  所以覺得將孩子也帶離人世,是在終止孩子的不幸。

  

  但這想法,真的正常嗎?

  絕對不。

  成年人的輕生,我們會唏噓ta的境地:

  生活不易,婚姻不幸,產後抑鬱,疾病和疼痛……

  可越是關注成人,越容易模糊掉孩子的聲音。

  他們到底是快樂還是痛苦?會不會很恐懼?是不是其實很想活下去?

  沒人聽得到。

  因為在這場父母製造的悲劇里,他們根本沒有反抗的能力,有時連哭聲、求救聲都來不及發出。

  所以我們會悲孫樂樂和孫濤在婚姻里不成熟的失敗。

  悲這個家庭里始終瀰漫的消極負面的能量。

  卻無法可憐他們給兩個女兒灌下毒藥的「不得已」。

  向死或向生,可以是你的選擇。

  可憑什麼孩子沒有選擇?

  憑什麼你有剝奪ta選擇的權利?

  這也是山東高院最終判決孫樂樂死刑的原因。

  我們時常關注為人妻、為人母、為人夫、為人父者的窘境和絕望。

  但更該聽聽,無辜孩子的哀鳴。

  (本文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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