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餐館吃餃子剩醋被收費 餐館:提醒過別浪費

京港台:2024-1-23 04:55| 來源:華商報 | 評論( 10 )  | 我來說幾句

男子在餐館吃餃子剩醋被收費 餐館:提醒過別浪費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1月21日晚,一則「顧客吃餃子剩醋被收費」的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1月22日上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當事餐館處獲悉:餐館稱當時只是提醒顧客不要浪費,並沒收取醋的費用,顧客買單離開餐館一段時間后,又返回餐館多付2元離去。

  

  男子發視頻反映:在餐館吃餃子剩醋「被收費」1月21日晚上,一男子在網上發布視頻稱,當天晚上,他和一位朋友在浙江嘉興海寧市一家餐館吃飯。兩個人點了幾個菜,加一盤餃子。買單時,老闆娘說他們給碟里倒的醋太多,剩下了,很浪費,要收錢。

  男子認為倒醋的碟子是比較小的吃碟,剩點醋很正常,不應該收費。雙方在視頻中發生爭執。

  視頻中,兩位顧客吃碟中的醋確實都沒吃完。一位老闆娘模樣的中年女性說:「這不浪費嗎?按這樣的,誰家不收錢?」

  發布視頻的男子問:按這樣(剩醋)的醋應該收錢,是嗎?老闆娘模樣的女性說:對呀,這不叫剩下的。

  發布視頻的男子說:吃餃子,剩點醋,要收費,真是搞笑,也是第一次聽說。

  在另外一段音頻中,發布視頻的男子稱:當晚吃完飯後,他去結賬。老闆說要收餐具錢,他說他們沒有用收費餐具,用的是散裝的免費餐具。買完單后,他們讓老闆打包剩下的飯菜。老闆娘看到他們吃碟里的醋沒有吃完,說太浪費,也要收費,他們就和老闆爭了幾句。最後,他們直接打了12315投訴熱線,工作人員說會過來調查。

  發布視頻的的男子稱,倒醋的吃碟直徑約小拇指長,他們倒的醋也不是很多,但最後確實剩了一些。

  當時的真實情況是什麼?1月22日上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私信發布視頻的男子, 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餐館:只是善意提醒不要浪費,顧客買單離開后又返回多掃2元1月22日上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繫上了當事的店主夫婦。

  飯店老闆娘介紹,他們是夫妻店,店面不大。1月21日晚上,兩位男顧客到他們店裡吃飯。「兩人點了三個菜,一份餃子,一份米飯。買單時,我問他們是否使用收費餐具,他們說沒有,我就收了他們94元餐費和1元的打包盒費,總共95元。」

  老闆娘稱,打包期間,她發現兩位顧客碟子里的醋和辣椒油都剩下不少,就善意提醒兩人,小餐館做生意不容易,可以隨便吃,但不要浪費,很多地方對這種浪費現象是要收費的。

  「他已經買完單了,我怎麼可能再收他的錢?」老闆娘說,小飯店賺的是辛苦錢,他們不怕顧客吃,就怕顧客浪費。「剩下的醋和辣椒油不能再使用,倒了真的很可惜。」

  「我們的吃碟直徑約8厘米,醋和辣汁倒多了吃不完確實很浪費。」老闆娘說,顧客吃飯時剩下一點點醋和辣汁都是正常的,他們能理解,但剩的太多,他們就很心疼。

  老闆娘說,打完包后,兩位顧客就走了。大約半個小時后,兩人又回到餐館,用手機又掃了2元錢。還說他們打了12315投訴熱線,第二天市場監管部門就會處罰餐館。

  「我上午一直在等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來店裡調查此事,截至現在,還沒來。」老闆娘說,他們店有監控,市場監管部門調查時,他們會客觀、真實反映情況。

  1月22日上午,餐館老闆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當天晚上,兩位顧客買完單后,在餐館外面打了很長時間電話,之後返回店裡,先是說市場監管部門會處罰他們,後面又用手機掃了2元錢。

  「我老婆問他們,已經買單了,多付的2元錢是什麼錢,對方什麼也不說就離開了。之後,對方又返回餐館,問我們有沒有營業執照,能不能開發票。我們說有執照,也可以開發票。後面我就給他們開了95元的發票,因為餐費就是95元,後面他們給的2元錢不是餐費,我們也不知道是什麼錢,就沒有開票。」

  餐館老闆說,當晚,他曾將對方多付的2元錢連同之前支付的95元錢通過支付寶退給對方,但對方很快就轉了過來,他再次退過去,對方又轉了回來。等他第三次退時,可能是對方將他拉黑了,已經退不過去。

  「我加他微信,他一直沒有通過。」餐館老闆說,對方後面轉的2元錢並不是他們要求付的,而是對方離開餐館半小時后又返回掃碼的。「我們沒有強制他們買單,不知道他們是什麼目的?」

  餐館老闆說,他老婆善意提醒兩位顧客不要浪費,光碟行動,並沒有因此收對方的錢,這沒有毛病。「發布視頻的顧客與我老婆爭執期間,多次用手指著我老婆,嘴裡還說著髒話,一點不文明。」(視頻中,一位男士確實有不文明的口頭禪)

  「昨天(1月21日是)晚上,我也給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打電話了,對方說他們今天(1月22日)會到我們店裡調查,截至今天上午,市場監管部門還沒來。」

  1月22日上午,海寧市市場監管局一位工作人員稱,網上反映的情況其尚不了解,待了解后回復記者。截至發稿,記者尚未收到回復。

  1月22日晚上,發布視頻的當事人回復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們第一次給餐館付款后,後面的2元是他們與餐館夫婦爭辯后,出門后覺得很憋屈,就又返回餐館付了2元錢,前後相隔10多分鐘。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劉先生提供的付款記錄上看到,第一次付款時間為1月21日18時30分,第二次付款時間為18時43分。

  他稱,事發后,餐館老闆報警。1月22日,當地警方已聯繫他的朋友了解此事,詢問他們的訴求。他稱,餐館應該有監控,希望相關部門調出當時的監控,看到底是誰對誰錯。「我們的訴求就是如果我們錯了,我們該道歉就道歉,該澄清就澄清。如果他們(餐館)錯了,那該罰款就罰款,該怎麼著就怎麼著,我們不要求任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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