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甜蜜陷阱!團伙通過「一束花」詐騙122萬餘元

京港台:2023-12-16 09:41| 來源:極目新聞 | 評論( 1 )  | 我來說幾句

小心甜蜜陷阱!團伙通過「一束花」詐騙122萬餘元

來源:倍可親(backchina.com)

  通過購買引流微信和使用聊天話術,冒充妙齡女子和「男粉」聊天培養感情,再以過生日、過節等理由,要求對方到指定的網上花店購買鮮花送給自己……利用這小小的「一束鮮花」,該詐騙團伙一年間詐騙金額達122餘萬元。

  前不久,湖北省孝感市雲夢縣檢察院對滕某某等13人詐騙案提起公訴,經開庭審理,雲夢縣法院於近日以詐騙罪判處滕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5萬元;以詐騙罪判處邱某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至三年,均適用緩刑,各並處罰金。

  網戀女友過生日要求送花

  2022年11月,小志在某視頻網站上偶然刷到一個美女的視頻,隨即根據視頻下面的微信號添加了對方為好友,該女子自稱名叫「麗麗」,是浙江金華人,目前在寧波做一名服裝設計師。

  「昨天休息得怎麼樣「「你吃飯了嗎?工作不要太辛苦哦」「雖然我不在你的身邊,但千山萬水擋不住我對你的牽掛」……

  在這些柔聲問候和甜言蜜語中,小志逐漸有了戀愛的感覺。一周后,麗麗突然對小志說,明天是她的生日,希望可以收到鮮花祝福。

  「我不要紅包,紅包太俗氣了,我就想收到你送的鮮花祝福。」「長這麼大還沒有人送過我玫瑰花呢,希望你能成為第一個送我花的人。」小志對麗麗的「生日願望」欣然應允,為喜歡的女孩子買一束花既滿足了對方的願望,花費也並不高昂,簡直是兩全其美。

  隨後,麗麗給小志發來了自己的地址,還推送給了他一個名為「小可愛鮮花」的賬號,並表示這個花店是閨蜜介紹的,離自己也很近,直接在這裡訂花就好了。

  小志添加這個花店的賬號后,花店老闆給小志發來了各種鮮花的報價,從68元到1314元不等。

  小志毫不猶豫地給這個賬號轉賬數百元購買了一束鮮花,並留下麗麗發過來的地址,讓花店老闆在麗麗生日時直接給她送過去。

  就在小志沉浸在愛情來臨的美夢中時,收到鮮花的麗麗卻對他越來越冷淡,後來更是將他拉黑。小志對此百思不得其解,但也無可奈何,只得作罷。

  要花的「戀人」竟是五旬大叔

  承辦檢察官介紹,小志所不知道的是,所謂的「麗麗」並不是一個女孩,「主角」竟是一個年逾五旬的大叔;「麗麗」也並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詐騙團伙的網路化身。

  2009年,滕某某在網路上賣衣服,但一直沒賺到什麼錢。2022年,滕某某偶然接觸到了網路詐騙,於是他購買電腦、手機,干起了詐騙。

  滕某某把自己包裝成妙齡女性,在網路平台上通過視頻吸引受害者添加微信,重點尋找男性受害者,先通過「打情罵俏」「賣萌撒嬌」「貼心關懷」等手段,取得受害者的好感和信任,再向他們索要鮮花,實施詐騙。雖然每次詐騙得到的金額不多,但成功率很高。

  在嘗到甜頭后,滕某某準備大幹一場。他在雲夢城區租下一間房子,再次購買了大量工作手機及電腦,並招聘了12名員工來實施詐騙。滕某某招聘的這12名員工,都是親戚朋友介紹來的,其中有一對父子、三對夫妻,女性也只有這三人,其他均為男性。

  與此同時,滕某某還以公司化的規範來管理員工,並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2023年4月初,雲夢警方經研判,發現在雲夢城區某汽車裝飾店的三樓,疑似有一個電詐窩點,隨即進行偵查,於4月7日抓獲詐騙主犯滕某某,其餘12名成員也在其後一個多月內相繼落網。

  7月11日,雲夢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至雲夢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該犯罪團伙為高效完成詐騙業務,分階段、按批次實施詐騙,通常約半個月對受害人完成一輪「收割」。

  團伙一年騙了122萬餘元

  12月15日,承辦檢察官介紹了該團伙的詐騙流程:第一步為「吸粉」,滕某某將購買的利用視頻引流的微信賬號分發給業務員,賬號中的「男粉」人數一般為300人至500人,業務員使用該賬號進行詐騙;第二步為「走流程」,業務員按照提前準備好的話術、文案,冒充成美女服裝設計師跟該批次男粉聊天培養感情,每次聊天周期大概為一周;第三步為「收割」,時機成熟后,業務員就以要過生日、過節等為由,要求對方給自己送花,並將滕某某提前偽裝好的花店老闆微信推送給男粉,在收到轉款后,通過淡化聯繫等方式刪除或拉黑對方賬號。以上便相當於完成了一輪「收割」,接著再進行下一輪男粉的培養、詐騙,以此循環往複。

  「他們詐騙的目標,就是這一束束鮮花錢。而受騙者購買的鮮花,也自始至終都沒有出現過。」承辦檢察官表示,因為被騙的金額不多,更有部分人深感此事「不光彩」,因而這些受害者無一人報警,這也導致了以滕某某為首的詐騙團伙持續作案一年後才案發。

  辦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在審查證據時發現,滕某某用於接收詐騙資金的賬戶在2022年4月就有大量的交易記錄,與其供述於2022年10月開始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不符,承辦檢察官與公安機關溝通,對該線索進行重點突破,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結合相關電子證據,查清該團伙全部詐騙犯罪事實。

  「雖然一人只騙了幾百元甚至幾十元,但經調查核實,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以滕某某為首的詐騙團伙,以上述方式騙取他人財物高達122萬餘元。」承辦檢察官介紹。

  在審查起訴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講解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后,該案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表示認罪認罰,積極退賠退贓,並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9月11日,雲夢縣檢察院以滕某某等13人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當地法院經審理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涉案數額認定準確,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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