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路: 那麼一隻鵝或者一群鵝呢? 能要求每個人都從群鵝身上軋過去否則就是違反交通規則嗎?在北美有些公路段確實有群鵝(雁鵝,goose)過馬路,不是那麼頻繁,提醒人多
秋收冬藏: 偏離擯棄惻隱之心,談何人本,更無從文明。我怎麼覺得您越來越「非」了呢
農家苦: 假如你夏季在我們草原地區的1號公路上行駛過,那你一定會發現很多被過往車輛撞死的野鹿、coyote和skunk。儘管在事故多發路段都有警示牌提醒,可是一樣無濟於事。
{[MM]}: 贊同樓主的觀點。我不贊同吃狗,但我也不能因為自己不贊同就有權剝奪別人吃狗的權利,畢竟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吃狗。
至於重狗輕人,則更屬於極端荒唐而不可理喻了
jackcanchn: 一些人對吃狗肉反感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狗是一種很依賴人類,討好人類,信任人類,願意與人相處的動物,如果人類反過來殺它們,有點背信棄義,不仗義了。而其它動
十路: 那麼一隻鵝或者一群鵝呢? 能要求每個人都從群鵝身上軋過去否則就是違反交通規則嗎?在北美有些公路段確實有群鵝(雁鵝,goose)過馬路,不是那麼頻繁,提醒人多
jackcanchn: 愛狗者的抗議特別是花錢贖買狗可能會引起狗販的反彈,甚至從中漁利。
農家苦: 你說得沒錯,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非只對狗,對其他動物和昆蟲都應該有。如果某些人只把惻隱之心用於自己的寵物,而對非寵動物的被宰被殺視而不見,或認為理所當
徐福男兒: 農兄的這篇文章強大之處是博學,古今中外旁徵博引,令人無法置一詞。不過兄的立場我覺得有些偏頗了,看到過一條國內新聞,說問卷調查結果,國內65%的人也不贊成
ryu: 老兄引經據典從《說文》的「獨,犬相得而斗也。羊為群,犬為獨也」,難道就為論證:「由此可知,狗的秉性正符合它們西方主人的性格。西方人以狗為伍,認狗作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