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狗要這樣「剝」,它才不會叫

作者:農家苦  於 2016-6-25 00:02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倒騎毛驢看天下|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6評論

關鍵詞:剝狗皮, 諷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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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6 個評論)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02:45
十路: 那麼一隻鵝或者一群鵝呢? 能要求每個人都從群鵝身上軋過去否則就是違反交通規則嗎?在北美有些公路段確實有群鵝(雁鵝,goose)過馬路,不是那麼頻繁,提醒人多
假如你夏季在我們草原地區的1號公路上行駛過,那你一定會發現很多被過往車輛撞死的野鹿、coyote和skunk。儘管在事故多發路段都有警示牌提醒,可是一樣無濟於事。人們在不知道有動物橫穿的情況下是不會停車的。就算是親眼看見有鹿群經過,如果車速過快,後面又有車緊隨,一般人是不會停車的。我對大雁絕對會停車,而對蛇則衝過去就走。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02:52
秋收冬藏: 偏離擯棄惻隱之心,談何人本,更無從文明。我怎麼覺得您越來越「非」了呢
你說得沒錯,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非只對狗,對其他動物和昆蟲都應該有。如果某些人只把惻隱之心用於自己的寵物,而對非寵動物的被宰被殺視而不見,或認為理所當然,那這種惻隱之心就不是真正的惻隱之心,或者叫做「不完全的惻隱之心」,或者叫做「虛偽的惻隱之心」。
回復 十路 2016-6-25 02:55
農家苦: 假如你夏季在我們草原地區的1號公路上行駛過,那你一定會發現很多被過往車輛撞死的野鹿、coyote和skunk。儘管在事故多發路段都有警示牌提醒,可是一樣無濟於事。
不會停車的軋過去也不判罰,同時樹幾個牌子提醒有動物穿越,停車的也不判違規,不就兩頭都顧上了嗎?
回復 {[MM]} 2016-6-25 03:01
贊同樓主的觀點。我不贊同吃狗,但我也不能因為自己不贊同就有權剝奪別人吃狗的權利,畢竟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吃狗。
至於重狗輕人,則更屬於極端荒唐而不可理喻了。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03:04
十路: 不會停車的軋過去也不判罰,同時樹幾個牌子提醒有動物穿越,停車的也不判違規,不就兩頭都顧上了嗎?
這個案子以後,我相信會有兩全之計出台的。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03:07
{[MM]}: 贊同樓主的觀點。我不贊同吃狗,但我也不能因為自己不贊同就有權剝奪別人吃狗的權利,畢竟沒有法律規定不能吃狗。
至於重狗輕人,則更屬於極端荒唐而不可理喻了
我就是看不慣那些對人類充滿刻毒仇恨的人,居然對狗有揮之不盡的眼淚。謝謝支持!
回復 來美六十年 2016-6-25 08:17
不應重狗輕人,亦不應食狗肉
回復 jackcanchn 2016-6-25 08:23
一些人對吃狗肉反感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狗是一種很依賴人類,討好人類,信任人類,願意與人相處的動物,如果人類反過來殺它們,有點背信棄義,不仗義了。而其它動物不太具備這種拍人類馬屁的能力,所以常做為盤中餐。也可以說狗有些情商,會拉關係,讓人慾罷不能,不得不網開一面。人既然是人,就不得不有點文明,或是虛偽,避免公眾場合血腥屠殺牲畜,也得尊重某些宗教族裔不必大張旗鼓的搞什麼豬肉節,牛肉節。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08:32
來美六十年: 不應重狗輕人,亦不應食狗肉
現在看來,兩個都不易。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08:35
jackcanchn: 一些人對吃狗肉反感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狗是一種很依賴人類,討好人類,信任人類,願意與人相處的動物,如果人類反過來殺它們,有點背信棄義,不仗義了。而其它動
是的,叫「狗肉節」非但不雅,與荔枝美果不相稱,而且對玉林人的形象也不好,至少太土腥。
回復 飛鳴鏑 2016-6-25 08:35
許多人認為,吃狗肉可以,辦狗肉節和吃狗肉定罪都是極端。同理,同性戀正常,同性婚姻合法化與殺同性戀都是極端。
回復 jackcanchn 2016-6-25 08:55
十路: 那麼一隻鵝或者一群鵝呢? 能要求每個人都從群鵝身上軋過去否則就是違反交通規則嗎?在北美有些公路段確實有群鵝(雁鵝,goose)過馬路,不是那麼頻繁,提醒人多
愛狗者的抗議特別是花錢贖買狗可能會引起狗販的反彈,甚至從中漁利。
回復 十路 2016-6-25 09:12
jackcanchn: 愛狗者的抗議特別是花錢贖買狗可能會引起狗販的反彈,甚至從中漁利。
對動物的保護至少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寵物; 第二類是工具,第三類是食用,第四類是稀有。

第一類多以感性和宗教為主而形成文化;第二類與歷史有關多半由生活條件和基本物質需求決定;第三類也是與生存需要有關; 第四類不說了,很容易共識。

所以第一類不需要多解釋,不是以理性為主,人都是有情感的,為什麼和這個人談戀愛不和那個人呢,哪有那麼多理性可言呢,那麼把狗當作了寵物的人自然情的成分更多,建立在了解理解基礎上的憐憫心,即使有人漁利也不會減少這些人救狗之心; 第二類不好吃,除非沒東西可吃; 第三類如果有其它可代替,慢慢需求少了也一樣會減少食用,比如人造牛肉或者更低級的生物,人們正在努力,在此之前,文明社會基本到達不去虐待折磨這類食用動物的共識。所以對動物之間不是絕對平等的原則,動物與人也不平等。
回復 徐福男兒 2016-6-25 09:49
農兄的這篇文章強大之處是博學,古今中外旁徵博引,令人無法置一詞。不過兄的立場我覺得有些偏頗了,看到過一條國內新聞,說問卷調查結果,國內65%的人也不贊成再吃狗肉,可見並非西方人的偏見。西方人歷史上也吃狗肉,不代表他們現在倡議不要吃狗肉就是虛偽。為一條鵝剎車造成後車碰撞死人的事件,更不能推演出「重動物勝過重人」的結論。人為萬物之靈,與這個星球上的各種生物總該盡量地和平共處,民胞物與,天人合一,本來也是中國先聖的理念。質之農兄,不知以為如何?
回復 秋收冬藏 2016-6-25 09:50
農家苦: 你說得沒錯,惻隱之心,人皆有之,非只對狗,對其他動物和昆蟲都應該有。如果某些人只把惻隱之心用於自己的寵物,而對非寵動物的被宰被殺視而不見,或認為理所當
承認文明有許多虛偽的外衣,譬如說衣冠等等,但總比沒了的好呀,除非又回到原始時代。
回復 ryu 2016-6-25 09:55
老兄引經據典從《說文》的「獨,犬相得而斗也。羊為群,犬為獨也」,難道就為論證:「由此可知,狗的秉性正符合它們西方主人的性格。西方人以狗為伍,認狗作父,以至近狗者獨立不羈,近狗者愛管閑事,近狗者好勇鬥狠,近狗者自以為是,近狗者五十步笑百步」,太累了吧。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10:15
飛鳴鏑: 許多人認為,吃狗肉可以,辦狗肉節和吃狗肉定罪都是極端。同理,同性戀正常,同性婚姻合法化與殺同性戀都是極端。
這和美國人對槍的看法一致。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10:44
徐福男兒: 農兄的這篇文章強大之處是博學,古今中外旁徵博引,令人無法置一詞。不過兄的立場我覺得有些偏頗了,看到過一條國內新聞,說問卷調查結果,國內65%的人也不贊成
徐福兄好。

此文的立場,在於反對西方一些不三不四狗皮士的self righteous。他們看不到自身的毛病,總認為他們的value才是代表世界的。這種傾向橫行世界500年,把世界各國原本豐富多彩的文化全部破壞掉了。我說的氣候變異,當然也包括文化氣候變異。

重物輕人,這確是現代很多西方人的value。反對吃狗肉,反對舉辦狗肉節,中國人中不乏其人。我們自己的價值觀,我們自己的護生意識,一點也不比他們名為愛狗實則促進消費的目的來得正大光明,冠冕堂皇。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10:52
ryu: 老兄引經據典從《說文》的「獨,犬相得而斗也。羊為群,犬為獨也」,難道就為論證:「由此可知,狗的秉性正符合它們西方主人的性格。西方人以狗為伍,認狗作父,
拔一毫而利天下(之狗),何累?
回復 農家苦 2016-6-25 10:54
秋收冬藏: 承認文明有許多虛偽的外衣,譬如說衣冠等等,但總比沒了的好呀,除非又回到原始時代。
返樸歸真不就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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