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從邁克傑克遜私人醫生的過失殺人案聊聊美國刑事法庭的聽證辯論和陪審團制度 ...

作者:Giada  於 2011-11-12 14:4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談古論今|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40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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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40 個評論)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37
在美一方: wiki上說,Oregon 和 Louisiana 允許刑事案陪審團在不是全體同意的情況下給出有罪斷定,前者曾經在11比1後者甚至在9比3的case里定罪。
謝謝提醒,我在文中加上了「在加州「,這樣比較準確了。
回復 在美一方 2011-11-13 12:41
Giada: 謝謝提醒,我在文中加上了「在加州「,這樣比較準確了。
不客氣,我是在學習。好像也就是這兩個州例外。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43
goodoctor: 好文!

這個dr.murray 真是讓人不可思議。他從傑克遜那裡拿了這麼多錢,最起碼的也應該雇一位麻醉醫生,現在攜帶型呼吸機也不難搞到,只要病人沒有死什麼還都好辦 ...
謝謝好醫生。
說起錢來,倒是Dr. Murray 比較倒霉,傑克遜本來說給他$150000/month的,結果合同沒簽就死了,所以Dr.Murray 一分錢都沒拿到,自己到鋃鐺入獄了。聽說他跟警方說,有個醫生教給他怎麼用propofol的,因為傑克遜一直在用,所以他認為no big deal, 他自己也可以當麻醉醫生,我看他就是大意了,什麼準備都沒有。
他現在忙著齣電視片給自己刷洗呢。他在加州不能行醫了,不知道別的州可不可以?本來他的診室也不在加州,在德州和內華達州的。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49
torpedo1: 讓病人指揮的醫生,太傻。人財兩空
的確是這樣。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50
Laile: 非常感謝普法。分析的非常細緻,重點突出。版民加精。
說不上普法,就是我自己的經歷,寫出來給大家看看。
謝謝美言和鼓勵。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51
Laile: 收益非淺。
謝謝前來讀文。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52
穿鞋的蜻蜓: 一點也不枯燥, 你有時間寫法界故事吧,冷靜純熟的文筆,不用可惜了~看好:)
我沒有材料啊。 倒是想寫,但不是做這行的。要是在美國長大,我多半就去當律師了。
謝謝你!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52
卉櫻果: 我讀起來累,因為腦子裡含量少
啊。。。累了就不用看了。謝謝你前來讀文,沒興趣的東東不必都看。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55
leahzhang: I learned a lot from you!
謝謝前來讀文。我自己當陪審員積累的知識,拿出來分享。
回復 yulinw 2011-11-13 12:55
Giada: 謝謝搭子有耐心來讀這樣的文章。
的確,美國和西方各國這種陪審員制度,就是為了避免腐敗舞弊和abuse power的。因為12個人沒法賄賂,也沒法過於熟絡,制度 ...
   澳洲也是,老媽都輪到2回了,也不知怎麼抽的~~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56
瓊台鶴: 在這裡聽同學介紹后,去注意了一下。我原以為會流案的~
任何案子都有流審的可能,因為你不知道12個人里每個人都怎麼想。但這個有趨勢,判定有罪並不意外。
回復 Giada 2011-11-13 12:58
專治蛋疼2: 非常專業,謝謝分享。比半叼子透徹多了!
謝謝鼓勵,是自己當陪審員的知識積累,拿來分享。
回復 卉櫻果 2011-11-13 13:00
Giada: 啊。。。累了就不用看了。謝謝你前來讀文,沒興趣的東東不必都看。
謝謝
回復 Giada 2011-11-13 13:00
無為村姑: 真是少有的嚴肅精準的普法文章,佩服。很受益。呵呵,文章老辣,同頭像的嬌嫩截然相反。
謝謝美言和鼓勵,分享一下自己當陪審員得到的知識積累。
這個頭像嫩嗎?我一直想換,被朋友們大大反對,說一般人家都是看頭像說話的。
回復 Giada 2011-11-13 13:01
11nn93n9: 但是一旦某人被領導人認為是恐怖分子,中央情報局即可不經法院的審判,將其殺掉。
謝謝前來讀文。
回復 Giada 2011-11-13 13:08
itute: 辛普森案從挑選陪審團開始,控方就落了下風,
後面又有失誤,以致最後被告無罪釋放。
還有一件白人警察毆打黑人金的案件,當年造成極大騷亂,
但是被告確實無罪, ...
是,辛案當時有人向檢察官提議找選擇陪審員的顧問,檢察官不敢,怕人說不能公平審判。後來把證人有種族歧視的言論之事向陪審員一公布,那麼多黑人陪審員,肯定心裡不高興的,輸相就有了。
毆打黑人那件事,在錄像帶上看著是比較過分。這事後來讓警方對警察濫用武力一事作出改進,也不算是壞事。
回復 Giada 2011-11-13 13:10
smith_h2:    好文!!分析清楚
醫生可以輸誤醫官司,但絕不能有刑事罪(zt)
謝謝鼓勵和美言。問好!
是啊,這醫生今後比較麻煩,好像這幾天由他自己拍的電影片在NBC上放映,要給自己挽回影響。
回復 Giada 2011-11-13 13:11
活水湧泉: this is helpful! good article.
thanks for reading my blog, and thanks for the compliment.
回復 Giada 2011-11-13 13:13
xinsheng: 你參加了這一案件的陪審團呀?很有意思的經歷。
我沒有參加這個案件的陪審團,這個案件審理的時候是實況轉播,在網路上可以看實況。我以前當過陪審員。
回復 Giada 2011-11-13 13:13
隔岸觀火: 好象古時候,給皇帝看病的太醫,如果皇帝死了,太醫也是難逃有罪的。怎麼看這案子,越看越想封建社會。
謝謝前來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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