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楼 游客(64.163.x.x): 以驱赶人群的目的,肯定不妥当。如果是为了压制暴徒的持续进攻,则无甚不可。如果暴行达到可以开枪射击的地步,为什么不可以用摩托车撞?
13楼 游客(64.163.x.x): 在西方民主法制之下,在大规模暴乱的情况下,警察可以开枪,假如暴乱者纵火,抢商店(无需伤害他人)等等。目的是快速平复骚乱。港府法律专家吃屎啦。
15楼 游客(24.85.x.x): 相信在任何国家,大规模暴乱的情况下,警察可以以最快速方式平复骚乱。港府政府和警察太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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