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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28: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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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2-6 21: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民28:  1-3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在民數記第二十八章中記載了,神籍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每日、安息日、月朔、逾越節和七七節所要獻的祭,為的是讓即將進入應許之地的第二代以色列百姓清楚地知道,無論是在曠野還是在迦南地,神的子民只有每天都活在對神的敬拜里,才能長久地活在神的同在和應許之中。首先【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供物」指禮物,就是獻給神的祭物。「火祭」指經過火燒的一種獻祭。在任何的獻祭中,凡把全部或一部分供物燒在壇上的,都稱為火祭;「馨香火祭」表示使神心滿意足,因而平息人的罪所惹動的神的怒氣,尋求神的悅納。但【神是個靈】(約4:24),並不需要物質的「食物」,在詩篇50:12-13中神說:【我若是飢餓,我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山羊的血呢?】但人若【以感謝為祭獻與神】(詩50:14),成為「馨香火祭的食物」,就讓神得著了飽足。【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又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這是西奈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晚上,你要獻那一隻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沒有殘疾」就是完全的意思;「常獻的」是指每日要獻的祭;「燔祭」指整個祭物須在祭壇上經過火燒,使馨香之氣上升,全部獻給神。「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指日出、日落時分,每日兩次,每次獻一隻。「又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細面」是最上等的面;「伊法十分之一」約摺合2.2公升;「搗成的油」是搗得粉碎而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約摺合4.6公升;「調和」是將磨細的生麵粉調和橄欖油,揉成生麵糰;「素祭」是以細面和油為祭物。「這是在西乃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西乃山」是神頒布十誡的地方(出19:18),又是神命定獻祭條例的地方(利7:38)。「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奠祭」指澆酒為祭。「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醇酒」指不攙水的酒或新榨的酒。「晚上,你要獻那一隻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這是重申每日「常獻的燔祭」(出29:38-42)。

【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安息日」是指一周的第七日(出20:10),亦即星期六。「並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伊法十分之二」約摺合4.4公升。「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常獻的燔祭」指每日早晚必獻的燔祭。「在外」就是除了每日早晚必獻的燔祭之外,另要獻安息日的燔祭。【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每隻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那隻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每隻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月朔」指每月初一日。「每隻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伊法十分之三」約摺合6.6公升。「那隻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伊法十分之二」約摺合4.4公升。「每隻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伊法十分之一」約摺合2.2公升。「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半欣」約摺合1.85公升;「一欣三分之一」約摺合4.9公升;「一欣四分之一」約摺合4.6公升。「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就是每個月的初一日都要如此獻祭。「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贖罪祭」,人犯罪不單得罪神,而且也玷污了自己,所以須獻贖罪祭,滿足神聖潔的要求,恢復神與人之間的交通。「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就是在每月一次的燔祭、素祭和同獻的奠祭之外,另加每月一次獻贖罪祭。

【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第七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正月十四日」指正月十四日黃昏(9:2-3);「逾越節」是神當晚巡行全埃及地,逾越過以色列人門上塗有血的房屋,卻擊殺埃及人的長子和頭生牲畜,促使埃及法老王無條件讓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故此設立當日為逾越節作為紀念(出12:12-14)。「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這月十五日」是七天無酵節的第一天(利23:6),在節期內不許可吃有酵的食物;「節期」是從正月十四日晚上開始,到二十一日晚上結束(出12:18),「無酵餅」就是未經過發酵的餅。「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聖會」是為著守節而聚集的慶祝活動,亦即神聖的聚會;「勞碌的工」指身體勞動的工,就如建築、紡織、收割、打穀、推磨等。「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這是指無酵節第一天所要獻的祭牲。「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所獻的細面與月朔的祭牲完全相同。「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伊法十分之一」約摺合2.2公升。「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這與月朔的贖罪祭相同。「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這與月朔的獻祭相同。「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無酵節共有七日,每日的獻祭內容與月朔的獻祭相同。「第七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無酵節的第七日和第一日一樣,也有聖會,也須守安息。

【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只要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為那七隻羊羔,每隻要獻伊法十分之一。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七七節」又稱收割節(出23:16),離無酵節剛好第五十天,故新約時代稱五旬節(徒2:3),大約在陽曆五、六月間;「獻新素祭,就是用初熟的麥子製成的兩個餅,加酵,作為新素祭獻給神(利23:16-17)。「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聖會」即神聖的聚會;「勞碌的工」指身體勞動的工,都不可做。「只要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七七節所獻的祭牲,與月朔並無酵節每日所獻的相同。「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每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所獻的細面與月朔的祭牲完全相同。「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這與月朔的贖罪祭相同。「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就是無論是常獻的或是特獻的,所有的祭牲都必須是完美無瑕疵、無殘缺的。以色列人在七七節向神獻上初熟莊稼,是承認食物是神所賜的,一切生活的根本都是源自神的恩典。今天我們每天享用的飲食也都是神賜給我們的,為此,願我們都要有一顆感恩的心,並用感恩的態度來生活:【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13:15-16)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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