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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18: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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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1-28 23: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民18: 1-32】【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在民數記第十八章中記載了,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和所得的份。【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耶和華對亞倫說」,神在此處單獨對亞倫說話,是特意要在百姓面前顯明對亞倫的揀選,也因本章的話是有關祭司和利未人的職責。「你和你的兒子,並你本族的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你和你的兒子」指祭司,「你本族的人」指利未人,「要一同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是指祭司和利未人有責任阻止任何人擅闖會幕。「你和你的兒子也要一同擔當干犯祭司職任的罪孽」。「干犯祭司職任」,就是不遵守祭司的條例。神賜給祭司和利未人事奉的職責,不是為了轄制人,而是為了服事人,為了不讓百姓因著愚昧而死亡。【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使他們與你聯合」,就是利未人的事奉要與大祭司「聯合」,歸在大祭司的名下,「服事你」是指聽你的指揮。「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就是在聖所中供職。【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指利未人要順服祭司的吩咐。「並守全帳幕」就是要看守會幕,不容外人接近。 「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利未人不可挨近聖所內的香壇、燈台、陳設餅的桌子、洗濯盆、祭壇,以及它們的附件。「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表示祭司也要負看守的責任。「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利未人和祭司都要在會幕四周警備,不容任何人接近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包括利未人平時看守並維護會幕內的一切器具,以及會幕移動時拆卸和搬運會幕,並一切器具,到達新營地后支搭會幕並將一切器具歸位。「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外人」指利未人以外的任何人。「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就是要看守會幕和會幕內的一切器具,「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是指引起神再次因忿怒而擊殺以色列人(16:49)。利未人的事奉要守住地位,既要忠心盡職「守全帳幕」,又不可越過神所設定的界線。神在揀選的恩典中把利未人分別出來,安排他們「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這是神對百姓的保護。

【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你們的弟兄利未人」,指利未支派,「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利未人是出於神的揀選「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利未人是神「賞賜」給祭司作為配搭事奉的同工,「為要辦理會幕的事」。「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指聖所和至聖所內的事,「祭司的職任」指獻祭、點燈、置換陳設炳、燒香等,以及指揮利未人辦理會幕的事。「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供職」指盡祭司的職任,「當作賞賜事奉我」,指有分於事奉神乃是特權和「賞賜」。「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外人」,指祭司以外的任何人,包括利未人。【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歸我的」指本應歸給神的祭物;「舉祭」指將祭物上下垂直擺動表示獻給神,但未經過火燒;「分別為聖的物」指歸給神的祭物;「交給你經管」指獻祭后歸給祭司享用。「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受過膏」指祭司承接聖職時須被抹膏(出29:29);「你的子孫」指亞倫的後裔;「永得的分」指永久性的世襲制度(出40:15)。

【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凈人都可以吃。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凈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至聖的供物」,指獻給神的祭物和祭牲,「素祭」指不須經過流血的獻祭,「贖罪祭、贖愆祭」指為贖罪和罪行的獻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不經火的」指祭物未經過火燒。「至聖之物」指獻給神的祭物和祭牲。「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至聖物」就是分別為聖的物,「男丁」指祭司家的男人,可以世代承接祭司的聖職者。「你當以此物為聖」,是指不可以將它當作平常之物看待。「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舉祭」,指將祭物上下垂直擺動表示獻給神,但未經過火燒,「搖祭」,指將祭物前後水平擺動表示獻給神,但未經過火燒。「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凈人都可以吃」,「潔凈人」指本身沒有不潔,也未沾染不潔的人。「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至好的」在此指最初新醡和初熟之物。「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他們」指以色列人,「地上所帶來」,指農產物。「你家中的潔凈人都可以吃。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一切永獻的」,就是人許願完全歸神、不可贖回之物(利27:21)。

【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凈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它的血灑在壇上,把它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它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就是不廢壞的意思)。『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牲畜,凡頭生的」,指頭生的雄畜,須獻給神(出13:2)。 「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頭生的人須付上生命的價銀贖回(利27:6)。「不潔凈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不潔凈頭生的牲畜,主人可拿銀價贖出。「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當贖的」指按照條例必須用銀子贖回的人或牲畜,「你所估定的價」,指祭司按照條例所估定的價銀。 「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索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聖所的平」指會幕所使用的標準度,「五舍客勒」約摺合57點5公克。「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頭生的牛羊,凡雄性且健全的,必須獻給神,不可贖回。「要把它的血灑在壇上,把它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血灑在壇上」用以贖罪,「脂油焚燒」是獻上最肥美的部份給神,「馨香的火祭」,經過火燒發出馨香的氣味,蒙神悅納。「它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它的肉」指頭生牲畜的肉,「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是指平安祭中的搖祭和舉祭。「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以色列人分別出來歸給神為聖的祭物和祭牲,獻祭后歸祭司享用。「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鹽即不廢壞的意思)」。「永遠的鹽約」,是借用鹽不腐壞的特性,表示神與人所立的約永遠不廢棄。「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是指祭司不可有私人的產業。「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神既把祭司分別出來事奉祂,就要求他放下屬地的產業,憑信心以屬天的產業為滿足。神對歷世歷代被祂呼召來專心事奉祂的人,都應許他們:「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就是以色列人給神的什一奉獻,都歸利未人所有。「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因利未人為會幕辦事,所以神給他們酬勞和賞賜。「從今以後,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以色列人」是指利未人以外的其他以色列人,「不可挨近會幕」,就是不可企圖從事利未人所做的事工。「惟獨利未人要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這要作你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惟獨利未人」就是限定利未人,「擔當罪孽」是指倘若疏忽職責,必遭受罪譴。「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所以我對他們說:『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對於以色列人來說,他們奉獻「十分之一」不是施捨給利未人,而是答謝他們「辦會幕的事,擔當罪孽」,使以色列人不必「挨近會幕」,「免得他們擔罪而死」。對於利未人來說,這「十分之一」乃是神的賞賜。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谷,又如滿酒醡的酒。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里辦事的勞。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至因這物擔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耶和華吩咐摩西說」,神吩咐祭司的事是直接向亞倫說的,但吩咐利未人的事卻是透過摩西來轉達,因為他是以色列全會眾的首領。 「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獻歸給利未人所有。「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利未人要將那什一奉獻,再抽出十分之一獻給神。「這舉祭要算為你們場上的谷,又如滿酒醡的酒」,表示利未人雖然沒有產業,但這些同樣是勞力所得。「這樣,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得的十分之一也要作舉祭獻給耶和華」,就是利未人要從以色列人中的什一奉獻,要作舉祭獻給神。「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利未人要將獻給神的什一奉獻,歸給祭司亞倫。「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你們」指利未人。「至好的就是將最好的,分別出來獻給神。「所以你要對利未人說: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舉起」,即指獻為舉祭。「這就算為你們場上的糧,又如酒醡的酒」,神將利未人的什一奉獻,視為他們勞力所得的成果。「你們和你們家屬隨處可以吃」,因利未人所接受的十分之一不是「至聖之物」,所以不受聖物必須在聖處吃(利7:6)的限制。「這原是你們的賞賜,是酬你們在會幕里辦事的勞」,以色列人的什一奉獻,乃是利未人理該獲得的酬勞。「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至因這物擔罪」,利未人只要在其中獻上十分之一給神,就不會被怪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免得死亡」。就是不可違犯聖物的條例。而利未人的奉獻,不是神給他們額外的負擔,而是神先賞賜給他們,然後才要他們獻上其中的一部分。因此沒有一個人可以不向神奉獻,因為奉獻的基礎是享用恩典,凡是活在恩典中的人,不管是普通百姓還是利未人,都必須奉獻。為此,願我們今天也都要遵守十一奉獻的原則,甘心樂意的奉獻,使神的家中沒有缺乏,這在神的眼中是最蒙神記念的!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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