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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維持TikTok出售法令,距離「不賣就禁」不足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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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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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24-12-7 12:35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北京時間12月6日晚間,美國聯邦上訴法院裁定,出於國家安全考慮,維持美國總統拜登簽署的強制要求位元組跳動公司在美國出售TikTok的法令。<br />
事件緣由系今年3月以來,以「保護國家安全」為名,美國國會快速推進封禁TikTok法案。4月24日,美國總統拜登正式簽署並使之成為法律。根據新法律,TikTok母公司位元組跳動必須在270日內剝離旗下應用TikTok的美國業務,否則TikTok將在美面臨全面封禁。當地時間5月7日,TikTok及其母公司位元組跳動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裁定旨在封禁TikTok的《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應用程序法》違憲,並阻止該法律的執行。第一財經記者獲取的訴訟文書內容顯示,TikTok及其母公司位元組跳動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提交請願書,稱美國總統拜登簽署的禁令侵犯了1.7億美國用戶的第一修正案權利,法律關閉該平台是基於「對數據安全和內容操縱的猜測以及分析上的缺陷」。「國會有史以來第一次頒布了一項法律,在全國範圍內永久禁止某一特定的言論平台。」該文件稱。TikTok及其母公司位元組跳動要求法院宣布該法律違憲,發布命令阻止司法部部長梅里克·加蘭德(Merrick Garland)執行該法律,並給予「適當的進一步救濟」。TikTok方面在訴訟文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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