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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忍難得風浪靜,法治暴徒天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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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這是中國嘅一句古語,亦是唔少香港民眾面對暴徒時內心嘅諗法。點解政府唔再退一步釋放被捕暴徒,咁樣香港就可以重新回到和平啦!或許好多人都曾經咁樣過,但唔知道你哋是否仲記得另一句古訓:「是可忍,孰不可忍。」
且不說喺世界各國都被視為違法行為嘅「蒙面示威」,雖然我哋至今尚無呢方面嘅立法,但至少打、砸、縱火、傷人等行為都係早已寫入法典嘅違法行為。今日我哋為暴徒開脫、明日我哋為暴徒開脫,咁請問一下,是否成為示威者就可以唔受法律嘅約束?咁我哋又用乜嘢嚟維護我啲自身嘅權益呢?
從最初佢哋掟磚塊開始就總有人念著說著要「包容、理解、忍讓」,但結果呢?從磚塊、鐵枝一路「升級」到現在嘅燃燒瓶、炸藥,繼續「包容、忍讓」?唔通我哋要坐看佢哋將嚮往嘅烏克蘭喺香港重現嗎?
法治,呢個亦係一眾示威者所提出嘅口號之一,既然如此,咁我哋就更不能坐視佢哋無視法治嘅要求「法外開恩」!標榜嘅「正義」不能掩蓋佢哋所犯下嘅罪惡,自稱嘅「未來」亦不能抹除對香港帶嚟嘅沉重傷害,睇睇四周冷清嘅街道、歇業店鋪、停滯嘅港鐵、危險嘅機場……我諗我哋唔可以再繼續沉默落去了!忍無可忍便無須再忍,既然暴徒試圖以香港換取西方青睞,咁我地就應該用法治教識佢哋乜嘢叫做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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