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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一種「真相」兩般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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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豆燃萁 發表於 2019-8-7 16: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7月17日,美方總統特朗普在白宮會見了27名來自17個國家的所謂「宗教迫害倖存者」,其中竟有一名是「法輪功」人員。已有評論指出,美國在邪教問題上持雙重標準,「法輪功」不過是其打壓中國的一枚棋子罷了。這次特朗普為曾發表歧視少數族裔言論而止損,故作姿態地將自己打扮成「宗教自由的捍衛者」,不過是別有用心的作秀,連美國媒體也諷刺說,「如果奧斯卡設有虛偽表演獎,特朗普絕對穩操勝券」。
其實,「法輪功」不是宗教而是邪教,這早就是為大量事實所反覆證明了的真相,也是為許多邪教問題研究專家共同揭示了的真相:

  ——俄著名反邪教專家、歷史學家、神學家亞歷山大?德沃爾金曾指出「法輪功已經是世界性的邪教團體」;

  ——美國家庭基金會主席赫伯特·羅斯戴爾在某個學術年會上發表演講,認定「法輪功就是邪教」;

  ——俄羅斯國家宗教關係與法律研究所所長博金教授認為,「法輪功」對中國政府和其他宗教團體的態度,對傳統宗教價值觀的詆毀和衝擊,使他堅信「法輪功」是一個極端的邪教組織;

  ——全美反邪教組織「全美家庭基金會」從新興宗教對社會的客觀危害和欺騙行為的角度出發,已經把「法輪功」列入邪教名單,並自2000年「邪教與新千年」年會起,每次年會都把「法輪功」作為一個議題;

  ——2007年6-8月份,韓國基督教會連續3個月在《邪教與異端》雜誌上發表系列文章,用大量篇幅、翔實的材料揭露「法輪功」的本質及罪行,並認定其為邪教……

  ……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邪教在我們中間》的作者瑪格麗特·泰勒·辛格(原美國心理學會主席、加州伯克利大學心理學教授)。「法輪功」傳入美國后,作為著名邪教研究專家的辛格接受過75名「法輪功」受害者親屬的諮詢和求助。從大量第一手材料中,她深刻認識到「法輪功」的邪教本質和嚴重危害,並在自己著作的修訂版中增添了有關「法輪功」內容。辛格在談到「法輪功」時說:「我認為『法輪功』符合邪教的標準,無論是美國的還是世界的標準。」

「法輪功」人員這次見到特朗普可樂壞了。該邪教的各大媒體連篇累牘地發表評論,打了雞血似的「奔走相告」、「彈冠相慶」。然而,這改變不了「法輪功就是邪教」的事實!

  「法輪功」不是喜歡「講真相」么?那我們就來講一講「法輪功是不是宗教」的真相。按理說,「是與不是」屬於事實判斷,不是價值判斷。還有,「是或不是宗教」,不等於就是好或不好,也不等於就是正或邪。因此,似乎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遮遮掩掩。事情就是這麼簡單,關於「法輪功是不是宗教」,只有一種真相——「是或不是」。不可能「既是也不是」,或「既不是也是」。然而,邪教就是邪乎,它就能講出兩般模樣來。

  李洪志用心叵測地強調「法輪功不是宗教」

  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李洪志反覆強調:「法輪功」不是宗教,與現在的宗教沒有任何關係:「關於宗教的問題,我已經講過多次了,我不反對你學任何宗教,但是我們不是宗教,所以你也不要把我們和宗教擺在一起。」(《加拿大法會講法》,1999年5月23日)「我們法輪大法也是(佛法)八萬四千法門中的一法門,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時期佛教沒有關係,和現在的宗教也沒有關係。」(《轉法輪·佛家功與佛教》)

  其主要理由有三。一是沒有組織形式:「這裡不是宗教……沒有辦公地點,不收取費用,沒有組織形式」(1999年5月2日李在悉尼答記者問);二是沒有宗教儀式:「學員什麼都沒有,也沒有任何宗教的儀式……這裡邊哪有宗教呢?」(同上);三是沒有宗教的戒規和場所:「煉法輪功的人……沒有宗教的各種必須遵守的規定,沒有廟、教堂……何『教』之有呢?」(1999年7月26日李在紐約接受荷蘭電視台採訪語)。

  李洪志強調「法輪功不是宗教」是別有用心的,此處不作詳論。只想指出,其中一個原因是逃避鼓吹歪理邪說的罪責,另一個原因是以便吹噓「法輪功」是超越一切宗教的:「任何宗教或者任何一種修法都不能把你度到超越他的神還高的地方去,那麼我們大法能夠度一切眾生,能修多高就看修鍊者本人。因為他是宇宙的法,他開創了宇宙中一切生命的生存環境,可以使你回到先天的所在位置去。」(《澳大利亞法會講法》,1999年5月2-3日)

  既然「法輪功」不是宗教,那是什麼呢?

  關於這一點,下面一段採訪錄可以說明:「記者:你能不能描述一下你的這個組織,有人叫你組織,有人叫你是宗教邪教,不管你是什麼教啦,能不能描述一下你這個歷史。李老師:……我把這個東西拿出來傳給更多的人的時候呢,他就是和這個普通的氣功啊,和這個太極拳哪,象西方人喜歡的這個晨練哪,沒有什麼區別,(大家)早上煉一個小時或者是半個小時的功,然後就去上班。(他們)都是社會中的一員,沒有任何宗教形式。」(1999年7月26日李在紐約接受荷蘭電視台採訪語)這就意味著,李洪志認為「法輪功」類似於健身操、健身氣功或健身武術。如果僅僅是這樣,實在與信仰或宗教不搭界。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以上引述的李洪志之答訪語,都是「法輪功」學員記錄整理的,因此絕不可能是別人給編排的。

  既然「法輪功」不是宗教,也不涉及信仰,那麼「法輪功問題」就應該與信仰或宗教無關。撇開反對「法輪功」者將它定位為邪教不談,李洪志和「法輪功」自家「講真相」時,應該只有上面一種說法。然而,事實卻很蹊蹺,關於「法輪功」是否涉及「信仰」或「宗教」的問題,李洪志另有一番說辭。

其次,李洪志要求弟子將「法輪功」冒充為合法宗教。

  原話比較複雜,不妨引錄於下:「為此我在這裡順便跟大家說一聲,以後誰再說我們是不是宗教這個問題,大家對於一般常人不予解答,不再解答。人認為是與不是隨他,聽清楚了啊?在中國那個社會裡,你是不是宗教它有非常明確的概念,宗教有廟、有朝拜、有宗教形式要加入,受戒、洗禮,這個非常清楚,你就是宗教徒,你就是宗教活動,沒有這些你就不屬於宗教。這和西方社會的概念完全不同,所以在西方社會裡,一般人再說你是不是宗教,大家可以不用回答,也不用那麼認真的對待。如果政府、社會團體、行政部門、議員等說你們是宗教,不用再說我們不是宗教。如果在牽扯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義與條款處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說是宗教。特別牽扯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大家聽清楚了?這是東西方觀念上的不同,這個不違反我講的法。」這點大家一定要清楚。(《洛杉磯市法會講法》,2006年2月25日)

  這段「經文」的關鍵語是:「如果在牽扯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大家可以用宗教的名義與條款處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說是宗教。」還要強調一句:「特別牽扯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大家聽清楚了?」說白了,李洪志知道國家的法律都是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的,所以要將「法輪功」偽裝成「受迫害的宗教」。

  這段「經文」的矛盾語是:「這個不違反我講的法。」事實上,李洪志知道這個違反他講的法,所以才要胡說「這是東西方觀念的不同」。

  這段「經文」的心虛語是:「以後誰再說我們是不是宗教這個問題,大家對於一般常人不予解答,不再解答。」為何不予解答呢?因為不好解釋,說「法輪功」是宗教吧,與李洪志的「法」矛盾;說不是宗教吧,就無法進行「法律投機」。

  這段「經文」的可笑語是:「一般人再說你是不是宗教,大家可以不用回答,也不用那麼認真的對待。」這是實行鴕鳥政策,不回答當然就是迴避。什麼叫「真」,「真」包含主觀態度上的「認真」,「不用那麼認真的對待」就是讓弟子不用講「真」。

  在另一處,李洪志也要求弟子將「法輪功」冒充成宗教:「你說宗教就宗教吧,因為宗教本身在人類社會沒有反義。」(《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2004年4月12日)因為「宗教」沒有「反義」,「法輪功」樂得冒充一下,哪還管是不是真相,哪還管是不是自相矛盾。這就是「法輪功」的「講真相」!

  這可不是一般的自相矛盾,也不是一般的宣傳策略,而是邪惡的偽裝,是給邪教之狼披上宗教的羊皮。2018年4月23日,李洪志發表《關於法輪大法在常人社會中定義的問題》,再次公開宣布「法輪功」要將自己冒充為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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