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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法輪功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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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zhuang 發表於 2019-7-20 02: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法輪功」是由其頭目李洪志一手編造出來的。「法輪功」的形成過程就是一個剽竊拼湊的過程,「法輪功」就是一個怪異的大雜燴。

在上世紀80年代,李洪志被當時社會流行的「氣功熱」所吸引,1988年3月李洪志跟隨李衛東學習「禪密功」,之後跟隨於光生學習「九宮八卦功」。並自己創編了一套功法動作,在長春市勝利公園猴山附近傳功,但無奈沒有形成影響。后因其二妹李萍嫁給泰國華僑孫森倫,從而得以借探親名義在泰國居住約一年時間。

在泰生活期間,李洪志逐漸接觸了佛教、泰國舞蹈以及境外邪教組織「靈仙真佛宗」的宣傳品,這為其編造「法輪功」功法動作提供了基礎資料。結合之前習練的「九宮八卦功」、「禪密功」的一些招式,李洪志在回國后經過進一步的整理,於1992年5月正式推出「法輪功」。

可見「法輪功」就是一個剽竊佛教、道教術語以及雜糅氣功、泰國舞蹈動作的「四不像」。

李洪志在其歪理邪說中總對弟子講,修鍊人不會得病,即使得病也只是「消業」,而「消業」是不能看病吃藥的。就這樣,許多無辜的痴迷者眼睜睜的錯過了疾病最佳的治療時機。還有的痴迷者在歪理邪說的精神控制下,變得精神失常,由此引發的令人驚駭的血案不計其數。

2001年1月23日,河南開封7名「法輪功」痴迷者正是在受到李洪志「經文」和歪理邪說的蠱惑下,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製造了震驚世人的「法輪功人員集體自焚事件」,造成2人死亡、3人重傷的慘劇。而事件中最小的參與者劉思影年僅12歲,而她的母親劉春玲則當場被燒死。

除了自焚外,「法輪功」邪教人員還接連製造了殺人、傷人、破壞鐵路設施、盜割通訊線路、攻擊通訊衛星等大量刑事案件。這樣的斑斑劣跡和累累罪行,充分暴露出了「法輪功」的邪教本質。

美國著名邪教問題研究專家辛格女士認為,「法輪功」符合邪教的標準,他的頭目不是讓信徒信仰上帝或是其他抽象原則,而是他本人,「法輪功」根本不是個宗教信仰自由的問題。台灣佛教界人士星雲大師說,「法輪功」不僅邪,而且不是宗教。

李洪志多次在「講法」中強調,「法輪功」不是宗教,與宗教沒有任何關係,並對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宗教進行詆毀和褻瀆。李洪志雖然宣稱「法輪功」不是宗教,卻盜用佛教、道教術語和概念,用於欺騙信眾、神化自己。李洪志威脅「法輪功」練習者,如果退出「法輪功」,會遭到報應甚至死亡。中國宗教界很早就呼籲民眾警惕和抵制附佛外道的邪教「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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