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日本共同社的報道,當地時間19日,日本內閣會議決定修改《虐待兒童防止法》與《兒童福利法》,禁止監護人對被監護人進行體罰。日本政府希望在本屆國會通過修正案,爭取於明年4月1日正式實施。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19日在內閣會議前說:「守護兒童的生命是所有成人的責任。」
報道稱,鑒於虐童事件接連發生,修正案做出了以下規定:禁止家長在教育孩子時進行體罰;為加強兒童諮詢站的職能,站內須配置律師、醫師等,為相關問題的處理提供專業性意見;除都道府縣和政令指定城市以外,人口超過20萬人的大城市及東京都23區必須設置兒童諮詢站,爭取在修正法施行5年後完善相關設施等。
修正案也禁止兒童福利設施負責人等實施體罰。作為兒童諮詢所的業務寫明「確保兒童的安全」,並將負責保護孩子的「干預」職員和負責支援家長的職員分開,強化干預功能。
修正案還提出,爭取在修正法施行2年後,對民法規定的家長懲戒孩子的「懲戒權」進行修改;為提高兒童福祉司的資質,爭取在修正法施行1年後,對包括國家資格在內的資格認定問題進行探討。
日本為何要修改相關法律?今年1月,日本千葉縣野田市的一所小學發生了四年 級學生栗原心愛被監護人虐待致死的事件。監護人在「教育」名義下造成的虐待慘劇時有發生,因此,日本政府決定審視現有法律,將之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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