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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y40 發表於 2018-10-4 15:0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給桂大使的建議

作者:市西58

常常見到中國遊客在國外旅遊時發生一些問題。不僅遊客不開心,有時還弄出一些「國際關係」問題。原因之一是遊客對外面世界缺乏了解。
到別人家做客,不能在別人家裡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同樣,到別的國家旅遊不能自己想幹啥就幹啥,要遵守法律和規矩,不是國內的法律和規矩,而是當地的!這是最重要的原則。
德國人到中國去旅遊等等的不少。幾乎很少聽到過他們受委屈或惹麻煩的報道。一方面可能德國人規矩太重,到國外不大會違規;另一方面德國媒體對這類事件不感興趣。就算一、兩個德國人在國外受了委屈,如果媒體大加宣揚,說該國家如何地欺負德國人,廣大德國老百姓就會認為該德國媒體是煽動極端民族主義,被譴責為新納粹。中國沒有納粹統治經歷,缺少德國那樣對極端民族主義的警惕,這可以理解。但動不動就發動全民憎恨一個國家或民族;老百姓在國外做了不妥當的事情,動不動就借用「愛國主義」,挑動同胞去盲目支持他;如此等等的事情,不值得我們警惕嗎?雖然把百姓注意力集中到「外國敵人」上面,可讓他們暫時忘了國內其它問題。但常常使用這方法,一旦極端思想失控,對中國和世界都會帶來很大危害。

中國旅客到歐美來,有時會遇到一些問題,原因之一是兩邊的法規有很大差別。往往在中國允許的在這裡正好是違法的;反之亦然。

先看政治方面。
在中國批評政府和領導人是不允許的;在德國則是越高的官越可以批評、指責,甚至罵國家最高領導人也不犯法(當然是不禮貌);違法的是罵外國領導人或本國及外國的老百姓,普通人。警察、海關等等地方最底層的工作人員最罵不得。譬如海關人員查行李搞得人不耐煩,遊客因而罵人,吵鬧,後果可能是關禁閉。
德國法律嚴格禁止任何紀念納粹的東西。中國遊客行納粹禮受罰已經眾所周知,這件事情上中國駐德國大使館處理得當。另外,佛教的符號與納粹符號樣子相像,方向相反。畫納粹符號是犯法,如果吃不準不畫為好。
歐洲部份地區至今民族矛盾嚴重,特別是前南斯拉夫地區。在世界盃期間二名瑞士足球運動員在贏球后做了一個手放胸前的動作,他們是前南斯拉夫地區來的移民,這個動作是對與他們不同的另一民族人的侮辱,為他們的動作引起一場國際糾紛。如果遊客到塞爾維亞旅遊時學做這動作,一定會有大麻煩。

再看其它方面。
在德國送工作人員(私人當然不包括在內)25歐元以上就是行賄。比如你緊急要辦一件事,工作人員幫助你迅速辦成。你很感激,送人30歐元。結果可能是:他被處罰,你辦成的事被作廢,要重新審查,他倒霉,你的事被耽誤。
在中國河裡,海里,水邊,山上,很多東西可以隨便撿,在德國往往是違法的。
德國對動植物的保護,特別是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嚴到難以想象的程度。夏天野蜜蜂亂飛。有一種胡蜂屬保護動物,打死一個罰60歐元。誰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一種,最好隨便什麼野蜂都不打!金龜子在中國是害蟲,這裡是重要保護動物。斯圖加特修新火車站,發現要砍的樹上有蟲屎,環保人士與國家交通部打官司,強迫工程暫停,考慮改變計劃等等,最後發現樹上沒有蟲窩,蟲屎是人為放的。工程繼續,損失已達幾十億元。遊客如弄死一個金龜子,要受嚴重處罰,可以想象。阿爾卑斯山上許多植物都是保護對象,千萬采不得。海里的海鮮,沙灘的石頭等等都不能拿。原因不是因為這 東西是「國家財產」,而是因為它們屬於被保護的東西!
河湖水邊有很多天鵝、野鴨及其它水鳥。野鴨太多,拉屎也多,夏天游泳不利。地區政府決定減少野鴨數量,但一個不能殺,私人不允許抓。而是用避孕手段!在德國一個地區有一位中國大媽去湖裡抓鴨子,結果自己被關禁閉。放了再犯,幾次重複。小報上登出后,居然有一位德國男子喜歡上她,成為地區小報上的一段美談。這位大媽不是犯法,而是違反「社會秩序」。德國和奧地利有「社會秩序局」(Ordnungsamt),專門管這類事件。夏天在公園裡烤肉要在劃定區域;河湖水邊不能隨便喂水鳥(怕殘留食物腐爛影響水質);如此等等。如果不聽路人勸告阻止,路人可叫警察來。後果:一天以內的禁閉或罰款。
德國旅館通常是早上十點(有的旅館直到十二點)退房,新客下午二、三點住進。早進房就與前面的旅客重疊了。即使房間空著,也要預定。有25小時旅館之類,可在時間上靈活,但價錢也相應。大吵大鬧在歐盟國家是重要的一項「違反社會秩序」的內容,特別在有人工作或休息的地方。旅館大堂是其中之一。即使旅館工作人員不聲不響,邊上旅客可以也應該馬上叫警察來。警察常規做法是關禁閉或/及罰款。瑞典警察沒把z先生一家關警察局,沒動用民事訴訟,而是帶到教堂附近放下,實在是溫和的處理。順便說一下,在歐洲旅遊,玩累了有一個「秘密」的休息地方:教堂!之所以說秘密,是因為教堂並不是名正言順的遊客休息地,但他們容忍遊客這樣做,條件是不大聲說話,帶帽者請脫下。歐洲教堂絕大部分都帶自己的墓地,教堂可以進,反而墓地通常不許外人入內!警察可能想你們到教堂休息吧。Z先生可能對這些情況不了解,誤解別人了?
歐美在這方面有不少共同點,但也有一些問題上差異很大。德國有一位有名的教授,美國大學儘力邀請他去那裡。最後他答應一半時間在德國,一半時間去美國。原因是他喜歡在森林裡散步!聽來奇怪?歐美森林許多屬於私人。闖入美國私人森林,森林主人為了「自衛」,可以開槍。德國則有法律規定,為了多數百姓的利益和方便,私人森林(農田小路等等)必須開放(除非是用籬笆攔開的地方)。大家可以在森林裡散步,采蘑菇(數量只能在個人需求範圍,過多也屬於違法)。所以到美國自駕游要注意不闖入私人產權地方,在德國只要不進到別人的門(包括私人花園的大門)裡面,到處走走看看是不違法的。
自駕游者注意,在德國開車,即使手機只拿在手上,也屬違法,罰款一百歐元,並扣駕駛證一個點,扣點多了要禁止駕車。
見到事故發生,不要停下來拍照,更不能妨礙警察和救護人員工作,這是違法的。

中外法規差異很大,例子不一而足。我想大使館可辦的一件事是收集這方面的信息,編輯出版,想必可以成為暢銷書,也為出國者提供方便。

對普通遊客如果對這些細則不感興趣,那麼至少應該有這樣的意識:中外在法制、文化、習俗上有差別,碰到問題時就不要硬把自己習慣的做法搬出來,要多問問別人的規矩,聽聽別人的意見。這樣就有了享受旅遊快樂的基本保證。

瑞典媒體搞笑節目講了Z先生的事。桂大使立刻上綱上線,提高到一個國家攻擊另一國家的高度。不知道這是他上級領導的指示,還是大使本人無知。歐盟成員國媒體是獨立的,國家無權干涉。德國一家電視台一檔搞笑節目,拿土耳其國家領導人開玩笑。土耳其總統只能拿德國法律狀告那位主持人,並不能譴責德國政府,更不能指責整個德國。土耳其總統利用德國法律的一條:不能攻擊外國最高領導人,請德國法院受理他的控告。事後,為維護媒體的獨立,德國議會準備取消法律中這一條。至於取笑德國政府領導人,政黨領導人,在報紙雜誌,電視節目里幾乎天天都有。中國電視台是國家所有,說話受政府(黨)控制,因此它們代表政府說話。歐盟電視台由節目主持人負責,不代表國家。我們不討論哪種制度好,只強調要看到差別。瑞典媒體節目不代表瑞典政府和瑞典人民。大使應該懂得這一點並且向國內人民解釋,以減少兩國人民的矛盾,增強友誼。而不是去誤導國內人民,挑起敵對情緒。大使現在的做法是否對中國有利?

據我們所見,國內來這裡的遊客多數是友好,正派。我們曾在天鵝城堡附近旅館小住。一個傍晚來了許多中國遊客。在飯店裡他們請我幫忙點菜,他們很有禮貌地再三感謝。飯後還一起聊天,問我去過山東沒有。我說去過,當時山東大學校長招待我的照片登在報紙上。在義大利、西班牙等地常遇國內遊客,大多數都給人良好印象。那些行為不正的是個別的。本來這種個別的人不值多談,不知道什麼原因,桂大使卻把這種個別的人當成廣大遊客一樣,好像這個人就是代表「中國人民」。這種做法的效果是否是在貶低廣大中國遊客,污衊中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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