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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研究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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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man 發表於 2018-9-15 07: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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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不應該追究甲戌本的來歷?
  胡適在《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中說:「去年(1927)我從海外歸來,便接著一封信,說有一部抄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願讓給我。我以為『重評』的《石頭記》大概是沒有價值的,所以當時竟沒有回信。不久新月書店的廣告出來了,藏書的人把此書送到店裡來,轉交給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內最古的《石頭記》抄本,遂出重價把此書買了。」他在1961年還說到:「那位藏書家曾讀過我的《紅樓夢考證》,他打定了主意要把這部可寶貴的寫本賣給我,所以他親自尋到新月書店去留下這書給我看。」甲戌本的來歷疑點甚多,應不應該追究?有先生責問道:「是不是非要找出那位已找不到了的賣書人的姓名地址,問個一清二楚才算『具體交代』?」賣書人是不是真的找不到了?《歷史檔案》1995年第2期刊布的胡星垣1927年5月22日給胡適的一封信,為此問題提供了答案:
  茲啟者:敝處有舊藏原抄《脂硯齋批紅樓》,惟祗十六回,計四大本。因聞先生最喜《紅樓夢》,為此函詢,如合尊意,祈示知,當將原書送聞。叩請
  適之先生道安
  胡星垣拜啟 五月二十二日
  據小注,此信就保存在胡適收信的檔案夾里,原信只有一頁,為三十二開白色紅豎格八行信紙,下邊印有「上海新新有限公司出品」字樣。信封也是白色,正面寫有「本埠靜安寺路投滄州飯店,胡適之先生台啟,馬霍福德里三百九十號胡緘」,郵戳為「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上海」(《胡適考證〈紅樓夢〉往來書信選》(五))。看來,胡適並非不知道賣書人的身份和姓名地址,他之所以「疏忽」了他自己認定的《紅樓夢》考證「正當範圍」中的大事,是因為他心中根本沒有辨偽的意念,甚至也不想別人來過問辨偽的事情。
  2.甲戌本是《紅樓夢》「第一個定型的精鈔本么」?
  甲戌本僅殘存十六回,正文多有空缺,如「詩禮簪□之族」、「正□個美缺」、「□虧了禮數」、「痰□擔帚」、「更衣□手」,等等。這種書寫的格式,一般是底本上的字跡漫漶或蠹蝕,抄寫者空出一格以待考,決不會是什麼早期的定本或曹雪芹的稿本。此本又多錯別字,如「好貨」誤作「好貸」,「元宵」誤作「元霄」,「龍鍾」誤作「聾腫」,「費用」誤作「廢用」,「杜撰」誤作「肚撰」,「膏肓」誤作「膏盲」,「鈐束」誤作「黔束」,等等,連甲戌本最關鍵的「戌」字,也誤寫作「戍」了。甲戌本獨有的「至甲戌抄閱再評,仍用《石頭記》」的話,是從程偉元程甲本序中之「《紅樓夢》小說本名《石頭記》」一語推衍而來的,「仍用」二字,恰好反映了「本名《石頭記》」→「程本用《紅樓夢》」→「甲戌本『仍用』《石頭記》」的演變次第。甲戌本「凡例」第一條「是書題名極多,《紅樓夢》是總其全部之名也」,由此益見「仍用《石頭記》」之不通,哪裡談得上是第一個「定型」的「精鈔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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