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也是在兩會前後,王岐山會見美國著名政治學者弗朗西斯‧福山。在王慨歎中共反腐「自己監督自己,難啊」之後,福山發問:「不知中國的憲法能否做到rule of law(法治),並司法獨立?」王岐山立刻斬釘截鐵地回答:「不可能。司法一定要在黨的領導之下進行。這就是中國的特色。」他並反問福山:「憲法是文件、也不就是人寫的嗎?」
就在此番對話幾個月前,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剛剛通過了洋洋洒洒數萬言的《關於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那份《決定》雖然十多次提到「黨的領導」,但在不明就裡的外國人看來,「貫徹落實憲法」、「依憲治國」近乎憲政,「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近乎法治,而「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則近乎司法獨立。如果是其他常委與福山對話,大可以對福山的提問不置可否,而是用四中全會的官話、套話去敷衍搪塞,但王岐山卻直截了當地給出了否定答桉,且毫無歧義地說明,之所以中國不可能rule of law並司法獨立,唯一的癥結就在「黨的領導」、「中國特色」。聽起來,這既像是對「黨的領導」的維護,更像是對「黨的領導」的挖苦,而這就是王岐山的獨特「話風」。去年底,最高法院院長周強誓言「向司法獨立亮劍」,話已經說到了粗魯蠻橫、攻擊性十足的地步,但周強很有底氣,這底氣來自於「黨的領導」的霸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