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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眼社評 七警案只是表象,香港司法治權仍沒回歸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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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何時撥開烏雲見青天?!
  特約評論員 蕭十一狼
  香港七警案引發很多爭議和評論,包括中國人民大學比較政治研究所所長楊光斌將判決定性為「司法專政」,稱香港不應成為中國的「法律飛地」。旅居新加坡的中國學者鄭永年稱其為「香港法治體系政治化」等,但筆者認為很多評論都不夠一針見血,均沒抓住問題的關鍵。筆者認為需要跳出「七警案」本身看因果,故本文不談七警案的細節(網上也很多,這裡不贅述),談談七警案引發的「司法管治權」的問題----「治權」失落才是「七警案」乃至香港近年動蕩的主要根源。不解決這個肇因,就算「七警案」最終判無罪(就算終審機會也不大),後面依然還會有「八警案」,「十警案」等等發生。只有徹底治理香港司法界的怪象,斬草除根,才能杜絕類似「七警案」的再次發生。  可以說,從97年香港主權回歸至今,司法管轄權仍掌握在英國手中:「七警案」實質是英國司法力量(代理人)「隔山打牛」判中國人「有罪」的典型案例,是香港司法治權沒有回歸的結果;佔中亂港分子以及幕後主腦,大金主至今逍遙法外,實質是英國司法力量(代理人)「隔山打牛」操控香港的證明,是香港司法治權沒有回歸的結果!
  香港1997年回歸祖國,毫無接收國家主權經驗且善良的中國人,都以為主權回歸了,大家滿心歡喜。殊不知,英國殖民勢力早就狡猾地進行布局,領土主權,外交主權這些看得著的權力是移交了,但內部司法治權等看不著的隱性權力卻仍牢牢掌握在手裡,準確說是掌握在英國法律體系訓練出來的代理人手裡。這些代理人為香港的反華勢力保駕護航。由於中央政府並沒實現「治權」的百分百回收,從這點來說,香港並沒百分百回歸!
  據香港法院官方網站公布的法官名單,從名字上看(不知為何不敢公開國籍),地位最高的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中,22位法官有18位是歐洲姓氏,次一級的高等法院(High Court),35位法官中也有13位是歐洲姓氏。筆者呼籲香港法院必須公開所有法官的國籍!本次審理「七警案」的英國人杜大衛,就是屬於香港的區域法院,資料介紹,區域法院是香港次於高等法院的原訟法院,香港回歸前稱為地方法院,具有限的刑事及民事司法管轄權,區域法院的上訴案件會轉至高等法院的上訴法庭。高等法院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一個法院,由兩部分組成:原訟法庭和上訴法庭。原訟法庭是香港最高級的原訟法院,有無限的司法管轄權(國家行為除外)。但從組成人員來看,不管是終審法院,還是區域法院,大部分均是外國人。「七警案」就算上訴,在高等法院依然面對的是外國人,勝訴機會渺茫。
  以上數據,讓香港法院「榮膺」世界上最國際化的本地法院之稱——外國法官比例最高、本國法官比例最低。法治法治,這成為「外國人治港」的證據。十分可悲!不用說,它的「獨立性」肯定「完美無缺」了,而這種所謂「獨立性」,更多是體現西方殖民利益,天然具有對中央政府利益的排他性。可笑的是這些外國法官一邊領取特區政府高薪,一邊與特區政府打擂台。「七警案」表明,這些外國法官,沒有多少是真心實意為中國為香港辦事的。
       有人做過比喻,指從形式上屬於中國司法機構、最高審判官由中國人擔任、但在很大程度上由外國人操控的特點來看,香港法院與1931年中國收回法權前的上海租界會審公廨、上海臨時法院多少有些相似,但筆者必須指出的是,當前香港司法可能連昔日清朝末年的香港司法都不如,資料顯示,1833年8月英國率先在廣州成立英國駐華司法院,由英國駐華商務總監兼任法官,直至1844年,由倫敦派一名司法官接掌,司法官到埠后當局公布高等法院條例,廢止軍法,改組英國駐華司法院交由司法官主持,同時聲明轄區中國居民刑事訴訟可依《大清律例》加以審理,香港最高法院(The Supreme Court)此年正式成立,為香港最高級法院,但並非終審機構(英殖民時期香港的終審機構為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以上歷史資料可見,當時香港的司法管轄雖然由英國人負責,但《大清律例》在香港依然得到應用,反觀現今香港,英國殖民司法勢力完全拒絕中國內地法律,如《反分裂國家法》等無法在港應用,23條立法更被莫名其妙地拒之門外,國家不能在自己的領土推行國家安全法,荒天下之大謬!這香港司法不能不說是歷史的倒退。筆者可以認為,香港當前的司法現狀,終審權基本掌握在外國人手中的怪象與昔日的租界並沒多大差別,這1997年回歸后依然存在的怪象,十分令人反感和不安。
  本來,1997后,香港就應進入基本法規定的「港人治港」新時代,什麼是「港人治港」?就是中國的香港人治理中國的香港,簡稱「港人治港」。殊不知,「七警案」爆出一個驚人事實,原來香港行政特區從來就不是「港人治港」,在十分重要的司法管治一線上,涉及社會安穩的基石上,一直是外國人(以英國籍為主)主導香港行政特區的法治。你說若外國人真心實意為香港服務倒無話可講,但偏偏外國人懷著大英帝國這個昔日殖民宗主國的利益,干著損港亂港的勾當。
  回到今天,領土主權,外交主權,軍事主權等雖然掌握在中央政府手裡,但司法治權卻不是。想起內地有人一直呼籲「司法獨立」,真是居心叵測,「七警案」就表明,所謂「司法獨立」在現實世界是不存在的,主導香港司法的外國人,代表的是外國利益,並以「司法獨立」為名構建「獨立王國」,行分裂之實,其最大優勢就是給愛國愛港者定罪,給反中亂港者脫罪。這正是「司法獨立」的惡果。事實表明,佔中發生兩年多以來,律政司仍遲遲不起訴佔中搞手,面對社會持續不斷地嚴懲佔中搞手的呼聲置之不理,卻對處理佔中事件的七警「從快從嚴」審理,二種「待遇」截然不同,盲人都能看出外國勢力主導的香港司法系統的偏頗立場,殊不知對香港法治有著重大負面影響。筆者毫不誇張地說,香港司法系統,對大是大非的審理,已經癱瘓!
  當前,香港的「外國人治港」實情,實質上已經是破壞了「一國二制」,根本違反了「港人治港」這一基本法宗旨。 七警案的判決是對一國二制的傷害。道理很簡單,英國法官判香港執法者入獄,必然打擊執法隊伍士氣,助長亂港勢力,判決的結果,最終成釀造香港繼續動亂之因。這個現狀不解決,再搞「七一」慶回歸沒有太大意義,也成一個笑話;這個現狀不解決,香港都不算真正意義的回歸!筆者認為,只有司法權乃至政府各部門,全部掌握在單一持有香港特區護照(雙國籍不算)的香港人手中,香港從法律上才算是100%回歸。治權才算徹底收回!因此,釐清香港的「治權」究竟掌握在誰人手中,清算,清退外國人出所有管治系統,必須是新一屆特區政府的新任務!這裡,筆者再次提醒,基本法規定「港人治港」,因此外國人是不能在管治之隊伍的,例如俄羅斯人不可能跑去美國的法院當法官吧。
  江澤民在香港主權移交儀式上說:「香港回歸后,中國政府將堅定不移地執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保持香港原有的社會、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為什麼法律不變要加上「基本」二字?這其實已經為中央政府履行主權職責留下了管治空間。有人指容許外國人任職香港司法系統是基本法的失誤(主要指沒有國籍規定),筆者認為,雖然基本法沒有法官及司法系統的國籍規定,但大家別忘了,基本法開宗明義就指出「港人治港」,這四個大字是基本法的大前提,其實已經對國籍做了規定,筆者建議人大對此釋法!「外國人治港」顯然是有違基本法的,基本法的法官任命部分表面上沒有作出國籍限制,而一眾外國人以為這是基本法「空子」,「合法」轉「空子」轉了20年,卻有意無意間,「忘記」了基本法最基本的綱要即「港人治港」,試問,你不是香港人,有何資格管治香港?就算江澤民的講話不演算法律文件,不能作為修正基本法的理由,但「港人治港」這一基本法全世界都認可的吧!可從沒人說可以「外國人治港」!
  早前香港立法會爆出的青年新政二個「短命議員」辱華事件,人大沒等香港法院判決就急忙釋法,指辱華議員違基本法沒有擔任議員資格,怕的就是英國代理人(法官)後來的判決對祖國及香港不利,現在看,這對香港司法治權掌握在外國人手裡的擔心,一點都不多餘,現在擔心已成事實。筆者可以說,若非人大釋法,香港法官的判決肯定會保留梁游二人的議員資格;可以說,七警案的判決,已經引起中央政府對香港司法系統的信任危機。
  故此,「七警案」還牽扯出一個「司法安全」的大問題。由於英國殖民勢力的依然存在,美歐等勢力的干涉,從回歸20年的2017年算起,到2047年為止,若無法清除這些域外勢力在香港的負面存在,香港的政治風浪將會更加波濤洶湧,而且更富有大國角力的國際背景,局勢發展甚至已非港人自己所能左右。北京將香港視為可信賴的國家金融、最大的人民幣離岸中心,但動蕩不安、波譎雲詭的政治局勢,中央可能會自問:沒有政治安全,沒有司法安全的話,經濟安全,金融安全又何從談起?其實,早在2014年,北京臨時取消APEC財長會議在香港舉行的計劃,正是在當時(及至現在)香港各種勢力猖狂醞釀「佔中」的背景下取消的。取消一場會議事小,但日後若取消各種金融建設計劃就事大了。最終受損的是香港及香港人。亞洲哪一個金融中心不能取代香港?
  2月17日,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習近平在主持國家安全工作座談會時說「要突出抓好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國土安全、社會安全、網路安全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可見,做為中國一部分的香港,當前遇到的就是「政治安全」大問題。香港泛民主張新一任特首要「休養生息」,笑話,治權都沒回歸,何來「休養生息」?泛民的「休養生息」是為了讓反華反港勢力喘口氣,有時間重新制訂亂港圖謀,避免清理「佔中」餘毒,日後捲土重來?
  一國二制下,不同的意識形態、不同的社會制度、不同的法律體系,中央對港政策的諸多的擔心和疑慮可能又多了一項──司法安全。筆者還是多年前的那句話,「五十年不變」不等於「五十年不管」,「高度自治」不等於「完全自治」。由於司法管治權並沒回歸,中央政府須在今年調整有關政策,實現香港真正回歸,時間最好在十九大召開前。外國法官一天不清理,香港難有安寧!
  筆者建議代表們趁三月二會,提交收回香港司法管治權的提案和人大對擔任法官國籍的釋法提案。真正實現香港主權,治權的回歸!
       英國人杜大衛說「七警」讓香港在國際上「蒙羞」(杜法官也不看看美國警察如何執法),筆者卻說,英國法官踐踏基本法才是讓「法治」蒙羞!早在1月18日,熊貓時報貓眼社評就撰文《特首之爭已經變為國際爭奪香港治權之爭》,本次「七警案」再次給各界敲響警鐘,除了特首之爭,司法之爭肯定在所難免!
  (2017.2.22貓眼社評 逢周一,周三,周五在《熊貓時報》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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