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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韻」——跳樑小丑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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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神韻藝術團」打著「弘揚中華傳統文化」的幌子在世界各地大搞所謂的「神韻晚會」演出,而部分民眾並沒有熟悉到能夠區分裡面的真實與虛構。欺騙了不少不明真相的民眾前往觀看。我們有必要了解一下「晚會」的事實。
首先,「神韻晚會」隱瞞邪教背景。他們的推銷並不真實,隱藏著真正的目的去欺騙觀眾看這種垃圾,不僅格調低俗,毫無藝術水準,還包含大量宣揚法論功邪教教義、吹捧邪教教主李哄志和攻擊中國政府的節目。
其次,「神韻」演出的現場作假,觀眾不夠用弟子填場,在劇場安插鼓掌、喝彩的「潛伏者」,搞預先「排演」好的、選擇性的「現場採訪」。演出內容邪惡,「神韻晚會用歌舞傳遞法論功政治信息」,其中有的節目「他們有聲稱比佛更偉大並且是上帝轉世的領導者或先知。而這些領導和先知們教導說,通過一些狂熱的行為,追隨者可以獲得永生」。
另外,「神韻」飽受詬病,還因為藝術的拙劣。演員和劇團低劣的職業水準,還不如馬戲團。隨著時間地推移,人們對其本質的認清,「神韻」四處碰壁,四面楚歌,走向衰亡的趨勢已經不可逆轉。
  美國《星電報》2008年1月9日報道《法論功新年晚會政治目的遭到美國人質疑》稱,晚會「再清楚不過地發出了所謂『法論功好,中國政府不好』的訊息」。美國《紐約時報》2008年2月6日報道《一場有人難以看下去的中國文化演出》中提及,大量觀眾意識到:「這節目不只是慶祝中國新年,而是被中國禁止的法論功的活動」。加拿大多倫多《星報》2008年1月20日發表文章《法論功晚會不過是宣傳幌子》,文中提到晚會「節目充滿了法論功訊息,以至於抵消了歌舞可能給觀眾帶來的任何愉悅。真正的藝術並不是這樣的。晚會的舞蹈始終是老一套。演員表演水平之尋常,就像是在排練」。英國《電訊報》2008年2月25日文章《神韻,借娛樂之名,行宣傳之實》稱,晚會的「雜技、唱歌、舞蹈,所有的演出技巧都是變著法子在為法論功做宣傳服務的」。澳大利亞墨爾本報紙《時代報》2008年3月31日報道:「參與這台晚會的很多演員都是華人,而且是法論功人員。晚會首席舞者和公司經理助理李維娜(Vina Lee)承認這台節目講述了中國政府打擊法論功的故事」。
  由於神韻晚會的政治性,一些國家禁止其演出,一些國家政要拒絕觀看晚會。馬來西亞政府取消了原定於2008年3月22、23日在馬舉行的神韻歌舞晚會。紐西蘭政要拒絕出席神韻晚會。神韻晚會澳大利亞遭冷遇等。
   欲蓋彌彰是 「神韻演出」的一種宣傳手段,比一上來就赤裸裸地宣傳又多了一層遮羞布,但邪惡真相終會暴露。對中華文化的玷污和歪曲,以及對觀眾的欺騙、愚弄和毒害是不能姑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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