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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讀聖經】創世記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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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7-1-27 10: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

1. 簡要
創世記二十三章記載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去世,亞伯拉罕向赫人買了第一塊地,為安葬之用。亞伯拉罕不願意白白的接受赫人的捐贈,被趁火打劫,寧可吃虧,也要在買賣土地的事上,彰顯公平和公義。這塊地的意義重大,是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以撒和他妻子利白加,以及利亞,(創49:30-32)還有雅各的安葬之地。(創50:12)這地是亞伯拉罕的後嗣尋根,追溯神帶領先輩的紀念中心。過去跟隨神的人雖然死了,卻不是人生的句號,他們的歷史事迹仍舊活著,奠定了開始的篇章,雖死猶生,繼續為神作見證。

2. 應用
送與賣:亞伯拉罕急需一塊地來埋葬死人。起先問的是田頭上的洞。(創23:9)賣家要送田加洞,到最後,亞伯拉罕以四百客舍勒銀子買下的是田加洞,並四圍的樹木。雖然神應許這塊地是賜給亞伯拉罕的,但現在還是客旅,是要藉著赫人定準,以買賣方式,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創23:20)許多次,亞伯拉罕面對外邦人的饋贈時候,是不願意白白接受,而是出足價,甚至超額購買。外邦人趁火打劫的時候,是人與人交往裡不義。但是亞伯拉罕還是寧可吃虧,也不虧負人。

羅馬書12:19-21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不僅我們與神的關係里,亞伯拉罕完全順服和跟隨。在人與人的關係里,在家庭,社會的關係里,也行的完全,彰顯出神的生命性情。我們的信神,是不是只是停留在教會,個人,基督徒的圈子裡面?而脫離了世界,還沒信神的人的接觸,在平時生活中買賣的時候。我們面對惡的時候,是滋生苦毒,怨恨,報復,還是以善勝惡呢?
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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