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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不清自己的屁股與皇帝的臉:極權制下的群眾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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硨磲大爺 發表於 2016-10-1 05: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硨磲大爺 於 2016-10-1 05:55 編輯

  許成鋼:文革會不會重演?類似悲劇會不會重演?私有產權、對私有產權保護等等,都朝著給我們信心的方向發展。

  

  長江商學院經濟學教授 許成鋼

  文化革命是一場極權制下的群眾運動。一方面,它有著典型的群眾運動的特點,另一方面,與其他極權制下發生的群眾運動相比,文革又有其明顯的獨特性。

  極權主義依賴恐怖統治社會。這種恐怖統治分兩類,一類是由黨和國家的統治機器直接進行,例如斯大林用秘密警察監督全社會,這是極權制的常態。秘密警察是極權主義恐怖統治的基本方式。但是,在一些國家,極權主義的恐怖統治在一些時期也會以另外的方式呈現:由暴民操作的恐怖暴政。也就是說,不由黨和國家的秘密警察來執行,而是發動群眾運動,用「群眾」的手清除,甚至殺害反對者。作為非常重要的發動文化革命的領袖人物,林彪說:「什麼是政權?就是鎮壓之權。」這種血淋淋的話,讓我們從另一個側面了解為什麼民主憲政極為重要,因為它的對立面的是鎮壓之權,是用鎮壓之權組織起來的政權。

  

  文革之前的數次群眾運動

  實際上,文化革命之前中國已經有過多次極權主義的群眾運動,或者說暴民的暴政。第一次是土改。土改是以煽動的方式,煽動成為暴民的農民,在對地主富農施以暴力的基礎上,剝奪其財產。在全國各個地區,殘暴的程度有相當的不同,大體上是北方更殘暴,南方好一點,比如說江浙一帶就比較溫和一點,最殘暴的事件發生在東北。在東北土改時,經常發生所謂的地主富農被貧下中農當場施暴致死,如亂石砸死的情景。典型的過程是召開極具煽動性的控訴-鬥爭大會,鬥地主、富農,越鬥氣氛越高漲,越鬥氣氛越暴烈,口號從仇恨變成血淋淋,直至血淋淋的口號變成了血淋淋的暴行。這些暴民運動是在有組織的煽動下進行的。有很多活報劇、話劇等就是用來煽動的。其中特別出名的一個例子就是《白毛女》。

  文革前的第二次群眾運動是鎮反。鎮反一半是黨和國家有組織進行的,一半是鼓動起來的群眾暴行。緊跟著的反胡風運動和反右運動,也是一半有組織的,一半是煽動起來的群眾暴行。在這些運動中,各個單位發動群眾,煽動群眾仇恨這些反革命、右派,揭露、控訴他們,直至施加暴力。

  極權制下的群眾運動或暴民運動,在蘇聯、義大利法西斯時期和德國納粹時期都發生很多。德國納粹能夠在迫害猶太人和政敵上走那麼遠,非常重要的就是通過煽動暴民施加暴政。納粹的暴政是一面迫害猶太人,一面迫害持不同政見者,同時迫害所有其他的黨派。納粹上台以前的德國本是民主憲政的制度,原本存在多個互相和平競爭的政黨。納粹在很大程度上是靠了煽動起的暴民以暴力去摧毀其他黨。從這點看,這與文化革命時發生的事情驚人相似。紅衛兵們、造反派們,在領袖及其助手們的暗示下,用暴力摧毀領袖的敵人和自己的敵人。他們用的是與德國納粹及其相似的手段。這樣的運動在東歐發生過,北朝鮮發生過,越南發生過,古巴發生過,紅色高棉發生過。其中紅色高棉的群眾運動走得最遠,這場運動殺掉了整個國家五分之一的人口,在當時世界上,唯一支持他們的就是中國共產黨和政府。

  群眾運動:極權主義的起源

  人類文明史上,各種各樣的政治思想多如牛毛,但其中絕大部分思想都只是說說而已,從沒有被嘗試過。極權主義是少數被執行並有巨大影響力的政治思想。極權主義制度曾經統治過超過三分之一的世界人口。文化大革命是一種付諸實施的,極權主義的一種極端的變異,是從一種極權主義到另一種極權主義的運動。極權主義為什麼有這麼大的力量?極權主義的制度基礎和社會基礎是什麼?這是理解文革的一個重要基礎。對這個問題,學術上已經有大量的研究。在世界上所有的極權主義國家中,包括中國,對這個問題的答案都有一個相同的成分:群眾。

  從學術的角度來看,「群眾」的概念,其來源和含義,與在中國常用的「群眾」的概念(作為一個人所共知的非常正面的基本概念)大相徑庭。但首先需要認清,群眾這個概念是從西方來的。「群眾」是從英文「the masses」翻譯而來(對於任何真的要反對西化的人來說,「群眾」這個西來的詞和概念應該被從漢字中消滅)。群眾指的是沒有自我意識,沒有意識到自己利益的,人數眾多的群體。沒有自我意識和自我利益的意識的群體的突出表現是,他們不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不會維護自己的利益,因此沒有基於自己的利益,自發組織的團體,例如,行會、商會、業主會、宗教團體等。

  在政治學里,一個刻畫「群眾」特點的用語,叫做「原子化」(atomization)。原子化的個體沒有自我意識,沒有自我利益的意識,而且經常沒有知識。由沒有個人特點、沒有自我意識的原子化的人形成的人群稱為群眾。這樣的人群易於被煽動、被利用,易於互相煽動,是暴民的基礎,是暴政的基礎,是極權主義的基礎。

  「群眾」這個外來的概念涵蓋各國歷史上的重要相似現象。例如,19世紀歐洲的一些暴民組織,20世紀歐洲的許多群眾運動,以及中國清末的義和團運動等。這些群眾在社會裡都沒有自己的政治代表。他們不清楚自己的利益是什麼,根本不知道只有自己選舉出來領導人的才可能代表自己,而誤認為偉大的領袖是天賦的。但有群眾的地方並不一定會發生極權主義運動。群眾成為極權主義運動的基礎的一個條件是,有足夠多的群眾,在外力的推動或者引導下,形成無條件的對領袖的忠誠,對敵人的仇恨,形成暴力。而這外力就是領袖和他的組織的引導和煽動。因此,極權主義運動永遠都有領袖和群眾。群眾創造領袖,領袖創造群眾運動。領袖和群眾是不可分割的一對。

  發動群眾運動的核心就是發揮領袖的作用。領袖不僅僅是一個人,而且代表一種意識形態。領袖鼓吹意識形態,群眾追隨著領袖的意識形態。意識形態將群眾和領袖緊緊結合在一起。

  無條件的忠誠於領袖,忠誠於黨,這是極權制中的基本成分。但是什麼樣的人會無條件地完全地忠誠?這些人一定是孤立的,孤立的意思就是沒有朋友,沒有家庭,甚至沒有熟人,他才可能忠誠。他名義上可以有家庭,名義上可以有朋友,名義上可以有熟人,但是無論是家裡的人,他的朋友,他的熟人,一旦他發現這些人違背了他的忠誠的原則,他一定要告密。從這意義上講,他們沒有家庭,沒有朋友,沒有熟人。在這種忠誠之下,這些人不屬於家庭,不屬於朋友,不屬於自己任何熟人的圈子。他只屬於運動,他只屬於黨。而且他認為只有當他屬於運動、屬於黨時,他才是一個人,他才重要。所以,他們的野心和志向全都屬於運動、屬於黨。這樣的人就是群眾的骨幹。

  哈耶克在1945年,基於對納粹、法西斯和斯大林主義的觀察,對極權主義和群眾運動有精闢的概括。他指出,群眾和群眾運動是19世紀末產生於歐洲的概念和現象。群眾和過去所有的社會群體相比最不同的地方,是群眾沒有財產,不屬於任何階級,也不屬於任何文明的傳統。除此之外,他們的第一個特點是人數眾多,並且一體化。前面用「原子化」這個概念,指的就是他們都是一體化的。在什麼基礎上可以眾多的人像原子一樣相似?如果他們有比較高的知識水平,他們人會辯論,會有獨立的不同的看法。而群眾共同的特點就是知識水平低、趣味低、見解水平低。甚至道德水平也低。這裡說的沒有知識,指的不是工程技術知識。一個群眾可以在工程技術上受過相當的訓練,可以是技術專家,但是,他對於社會沒有知識,對於人沒有知識。事實上,破壞道德標準,保持低下的道德水平,是告密的先決條件。在極權制度下,告密是生活的常態,人們甚至可以告發自己的家人,這是突破道德底線的事情。

  群眾的第二個基本特點是沒有個人的信念和意志。群眾在面對外界的鼓吹和灌輸時,極容易接受外界的觀點。有自己信念和意志的人,當外界鼓吹的時候,本能的做法是辯論,辯論本身就是抵制。但是群眾缺乏這樣的信念和意志,很容易接受外界的鼓吹。

  第三個普遍的特點是群眾的仇恨心態。仇恨有多種多樣,納粹時期仇恨的對象是猶太人,是持不同政見的人。任何不同意納粹黨的人,哪怕他是白種人或雅利安人,暴民都可以把他這個異見分子打死,不用判刑而處極刑。在文化革命的背景下,群眾的仇恨稱為階級仇恨。為什麼文化革命如此的殘酷暴烈?因為群眾有強烈的階級仇恨。為什麼文化革命時候,十幾歲的女孩子們可以把她們的校長、老師、不相識的「階級敵人」活活打死?因為他們有階級仇恨。這種階級仇恨從哪裡來?其實他們什麼階級也不是,這都是灌輸和煽動來的仇恨。暴民(或稱群眾)中的骨幹分子,往往是最沒有道德的人。文化革命期間,無論是紅衛兵還是造反派,其中最骨幹、最殘暴的個人、領袖或者小團體,通常都有這個特點。

  群眾並非在任何制度下都大量存在。剝奪了人權的制度,最容易製造出沒有權利意識的群眾;創造出群眾運動的基礎。當所有個人的基本權利從來就被剝奪時,這些個人從來就依賴權力的恩賜和懲罰。在壓力和引誘下,很容易被迷惑,使其成為崇拜領袖的信徒。產權是所有的個人權利中非常重要的基本權利,是決定絕大多數人自我意識的基本權利。

  特別值得強調的是,成為群眾的人,大都是沒有產權,或者其產權被剝奪的人。反之,擁有堅實的產權的個人,在其產權被剝奪之前,很難成為群眾。作為對比,在北歐、澳洲、北美和英國以私有產權為基礎的制度下,雖然也存在符合群眾定義的人群,但是不僅人數少,產生能使群眾崇拜的領袖的機會更少。因此發動群眾運動的基礎極其微弱。剝奪產權對社會對個人的影響,遠遠超過了經濟層面。首先,被剝奪產權的人的精神和自由,立即因此受到深刻影響。在剝奪產權時有一個非常美麗的理論,稱剝奪個人產權為了造就所謂的「公有制」(實際上是國有制)。但國有經濟的運作和計劃,歸根結底意味著要將某個特定意志強加給全體國民。當國民對經濟運作有不同利益和意見時,哪怕只是為了操作,國有經濟的統管者也必須壓制任何不同的看法。由於國民已經喪失了對財產的控制權,他們也已經喪失了維護自己利益的法理和力量。

  文化革命與其他極權制下群眾運動的相似點與主要差異

  文革前的十幾年裡,國民都已經喪失個人的產權和政治代表權。從來未曾有過產權和政治權等基本權利的青年人,從不知道自身利益所在,充斥他們教育內容的是階級仇恨,以及對黨和領袖的忠誠。他們中的精英們等待著領袖和黨的召喚,等待著為其效忠。文化革命與所有其他極權制下的群眾運動的共性可以歸納為三個要點。

  第一,領袖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這決定了領袖是完全不受任何法、規、道德約束的,領袖的至高無上決定了社會裡的任何人,包括共產黨內最高的其他領導人都只能完全服從他,只要有稍微的不服從,就會導致滅頂之災。

  第二是,在領袖領導的群眾運動中,煽動、仇恨和暴行緊密結合,三合一。領袖之所以會如此的至高無上,原因不僅僅是有秘密警察,更有被煽動起來的群眾。群眾運動里,一個核心的內容就是仇恨。沒有仇恨,就沒有這樣暴烈的群眾運動。群眾的仇恨被煽動到如此程度,為了他們愛戴的領袖,他們中的一些可以殺害自己家人的、朋友的性命,更不用說自己的敵人、對手或不相識的被冠為敵人稱號的任何人。彼時的中國,最重要的仇恨是「階級」仇恨。所有人接受的教育就是仇恨階級敵人。誰是階級敵人呢?首先,任何對偉大領袖有絲毫疑問的人都是階級敵人。但是,「階級」本來是政治經濟學或社會學的概念。在社會科學里,某個人的階級是由其社會、經濟地位,收入來源而決定。例如沒有財產的人為無產階級,依賴工資收入的工人為工人階級,主要收入依賴資本的叫做資產階級,主要的收入是從土地而來的叫做地主階級等等。在文革之前,階級的概念普遍被用來塑造階級敵人,用來統治社會。所謂階級路線是全社會中所有人就職、升遷、升學等有關前途的決定因素。在文化革命期間,所謂「階級」的概念則更推到了極端。把任何要在政治上打擊的人都稱為階級敵人。德國納粹時期在這點上與文革時期非常相似。和文化革命不同的是,納粹仇恨的敵人是猶太人,以及任何不信納粹的,不相信國家社會主義的人。

  仇恨離不開對群眾情緒的煽動。煽動的目的是創造仇恨的情緒,創造暴力。煽動既包括領袖對群眾的煽動,也包括群眾之間的互相煽動。所以,煽動、仇恨、暴力三者合在一起的群眾運動,清楚顯示整個運動的本質是暴民的暴力活動。

  極權主義群眾運動的第三個共同特點是,對整個社會的全面清肅。清肅的對象非常寬,包括社會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識精英,這在所有極權主義國家裡都一樣。在這方面,文化革命的清洗範圍要超過所有其他的群眾運動。在文化革命期間,知識界所有的的精英全部受到打擊,連中學老師也大都成為革命的對象。打擊面之寬是世界唯一,沒有任何一個極權制度會打擊到這麼寬(柬埔寨的紅色高棉可能是唯一例外,而紅色高棉是學習文革的產物)。

  特別值得強調的是文化革命與其他極權主義體制的群眾運動之間的巨大差異。第一個巨大的差異是文化革命是世界文明史上,唯一的由領袖來煽動群眾,從制度上全面自我破壞的運動。這個全面自我破壞初看很奇怪,但這不是神經分裂。領袖的目的就是破壞一個舊社會,建立一個新社會,破壞一個舊世界,建設一個新世界。這箇舊社會就是官僚制度統治的極權社會。在1958年大躍進的時候,毛澤東就曾經有組織、有計劃地大幅度削弱過中央官僚體制的權力,但遭到了中央各部委的各種抵抗,尤其是事後。在1962年清算大躍進的錯誤(或災難)時,在全國所有縣級及以7000黨政官員參加的大會上,毛澤東被迫自我批評,並放棄第一線領導權。到了文化革命,他不僅要打倒所有這群耳聞目睹他自我批評的官僚,而且更要被破壞給予他們權力的制度。文革不僅把中央的黨政官僚人員的多數都關進牛棚,送到農村去種田,而且更從制度上,正式關閉了中央的多數部門。

  第二個巨大差異是文革破壞舊制度的方法。文革能「砸爛舊世界」,靠的是「群眾運動」。領袖和他的助手們通過創造「群眾」,煽動群眾,製造「階級鬥爭」,製造全面的混亂,摧毀破壞他們自己建立的極權制度。在1967年發布的毛澤東的一個「最高指示」中宣稱,現在全國形勢大好,形勢大好的重要標誌是天下大亂。不在其中的人們一定覺得很瘋狂,領袖自己搞得天下大亂,怎麼會稱其為形勢大好?毛的解釋是,文革亂了敵人。即,用天下大亂的方式,文革不僅打倒了所有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更重要的是破壞了官僚統治的極權制度。

  第三個差異是,在全面系統地破壞了中央的黨政官僚機構的同時,文革大規模地向地方放權。領袖理想的新社會是沒有官僚制的,或極少官僚制的,高度向地方分權的,依賴地方在經濟上自治的極權制。在這個制度里,領袖可以直接在精神上和政治路線上統治自給自足的基層社會,無需藉助層層官僚體制。我把文革創造的制度描述為向地方分權的極權主義制度,或分權式極權制。對這個制度的進一步分析有待下文。

  文革的暴民運動導致過千萬人死、傷,過億人受迫害(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1984年)。文化革命會不會重演?類似於文革的這樣的悲劇會不會重演?三十多年改革以來形成的私有產權,2004年憲法規定的對私有產權的保護,與私有產權和開放密不可分的文化、意識形態已經非政府組織的多元化等等,都朝著給我們信心的方向發展。但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最終在於杜絕上述的「群眾-領袖-仇恨」三位一體現象。這取決於制度的改革。

  註:本文代表作者看法,作者感謝黃磊和史穎波在本文寫作中給予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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