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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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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ji 發表於 2016-7-12 16: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原標題: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深入學習貫徹
同志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          人民日報          》(          2016年07月10日           05          版)
20世紀初,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即將誕生的前夜,列寧提出了一個複雜敏感、涉及社會主義革命成敗的政治問題:社會主義的國家政權如何對待宗教,宗教又如何適應這樣一個全新的社會?不信神的執政黨如何正確看待和處理宗教問題,把廣大信教群眾團結好、教育好,把他們的作用發揮好?如何有效地抑制宗教的消極作用,正確地發揮宗教的積極作用?簡而言之,就是如何處理好社會主義與宗教的關係問題。這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的一個新課題,也是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中必須面對的一個難題。
對於這一問題,中國共產黨在實踐中給出了自己的答案,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在前不久舉行的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同志發表重要講話,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科學分析了宗教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深刻闡明了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並就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宗教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對於全面提高新形勢下宗教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習近平同志在講話中強調,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就要求我們在新形勢下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水平,更好組織和凝聚廣大信教群眾同全國人民一道,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奮鬥。
辯證看待宗教的社會作用是積極引導的前提
馬克思主義認為,宗教是一種積極性和消極性共生共存的現象。宗教既有心理調節、道德制約的作用,也有麻痹和控制人們思想意識的作用;既可以成為增進社會和諧的力量,又可能成為引發社會仇恨和衝突的誘因。在社會主義中國,宗教的社會作用仍然具有兩重性,既有積極的一面,也有消極的一面。片面主張對宗教採取「放」的態度或採取「收」的態度都是不正確的,其根源在於沒有辯證看待宗教的社會作用,沒有正確把握宗教社會作用的兩重性規律。
馬克思主義政黨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在世界觀上與一切有神論對立,因此在領導群眾進行革命和建設的實踐中,就要特別注意防止把宗教問題看作可以較為快速解決的非主流意識形態問題,從而導致認識上的「短視症」,忽視宗教問題的長期性;注意防止把信仰上的差異擴大為政治上的對立,從而導致政策的狹隘性,忽略宗教問題的群眾性。應深刻認識和牢牢把握宗教存在的長期性和宗教問題的群眾性,高度重視和科學把握宗教問題的特殊複雜性,避免對待宗教問題的簡單化和片面性。
片面主張對宗教採取「放」的態度,實質是只講宗教信仰的個體屬性而不講其社會屬性和群眾性,只看到表象而沒有看到本質,忽視了宗教背後包含的複雜社會政治因素。片面主張對宗教採取「收」的態度,實質是對宗教存在的長期性、群眾性認識不足,沒有看到一些宗教還具有民族性或國際性,忽視了信教群眾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廣大信教群眾同樣是我們黨執政的基礎,誇大了宗教的消極作用。
宗教問題始終是我們黨治國理政必須處理好的重大問題,宗教工作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關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關係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關係社會和諧、民族團結,關係國家安全和祖國統一。我們必須牢記,對宗教信仰不能用行政力量、用鬥爭方法去消滅。我們也必須牢記,社會主義政權要鞏固、社會要和諧,對宗教就要管住、管好,新形勢下宗教工作的水平就要全面提高。發揮宗教積極作用,不是把宗教當作濟世良方,人為助長宗教熱,而是因勢利導、趨利避害,引導宗教為促進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文化繁榮、民族團結、祖國統一服務。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是積極引導的指南
對宗教正確的態度應該是「導」。所謂「導」,就是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要「導」之有方、「導」之有力、「導」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動權,就必須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是我們黨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從我國國情和實際出發、不斷總結歷史和現實經驗形成的關於我國宗教問題的理論。
中國自鴉片戰爭后一度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半封建」使我國宗教凸顯「封建宗法性」特徵,「半殖民地」則使我國宗教凸顯「洋教」特徵。隨著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建立,中國人民開始自主自辦宗教事業,我國宣告「宗教團體和宗教事務不受外國勢力的支配」;各大宗教洗刷了與封建專制制度相結合的「封建宗法性」特徵和封建迷信雜質,我國進一步宣告「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這兩句話和「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則一起寫進了憲法,為我國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奠定了基礎。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重新肯定了宗教在社會主義社會的長期存在與合法存在,明確了我們要執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一項長期戰略,而不是臨時的權宜之計。在開展宗教工作的實踐中,我們黨不斷進行理論探索,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在全國宗教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同志明確提出「不斷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引導宗教的實踐沒有完結,理論探索就不會完結。新形勢下,我們要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認識和對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規律,深入研究和妥善處理宗教領域各種問題,結合我國宗教發展變化和宗教工作實際,不斷豐富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更好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積極引導的總綱
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是我們黨堅持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從我國國情和宗教具體實際出發,汲取正反兩方面經驗制定出來的。習近平同志強調:「做好宗教工作,必須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只有如此,才能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認識到宗教問題的「關鍵是群眾性」,我們就要一切著眼於群眾、尊重人民群眾的自主選擇,就要確定並認真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認識到宗教問題「特殊的複雜性」,我們就要堅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努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尤其要認識到,歷史上中國經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宗教一度成為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工具,至今一些反華勢力還利用宗教作為滲透、顛覆、西化、分化中國的突破口,因此我們要特彆強調堅持我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認識到宗教問題「根本是長期性」,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不能「削弱」宗教、「促退」宗教,而必須立足宗教在這個階段會長期存在甚至在某些地方、某些時候還會有所發展的現實,我們就要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發揮其積極作用。
堅持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就要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這四句話就是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只要始終不渝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宗教理論,堅持和貫徹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我們就能在實踐中逐步提高新形勢下宗教工作水平,發揮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堅持我國宗教的中國化方向是積極引導的途徑
習近平同志強調:「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支持我國宗教堅持中國化方向。」無論借鑒歷史,考察宗教與所在社會相適應的趨勢和規律;還是立足現實,特別是當前我國防範西方意識形態滲透、抵禦極端主義思潮影響的現實,都可以看出堅持我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的必要性。
我國宗教歷來與中華文化相融相生。各大宗教無論生在中國,還是由外傳長在中國,最終無一不在中華文化之中融合。比如,佛教兩千年來已中國化,基督教、天主教在中國也成了國人獨立自主自辦的事業。中華文明從未被外來文化中斷,我國宗教特別以愛國為榮;中國歷史上從未出現過全國性的政教合一政權,我國宗教習慣以社稷為上;中華民族多元一體,我國宗教自然以「和合」為貴;中國是禮儀之邦,我國宗教大都以倫理為重。
習近平同志強調要「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文化,努力把宗教教義同中華文化相融合」。今天提倡宗教與中華文化相融相生,條件更充分,意義更重大。為此,就要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來引領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用團結進步、和平寬容等觀念引導廣大信教群眾,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義、禮儀制度的同時,深入挖掘教義教規中有利於社會和諧、時代進步、健康文明的內容,對教規教義作出符合當代中國發展進步要求、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闡釋,從而使宗教積極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作者為全國政協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國家宗教局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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