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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代表公平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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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dc 發表於 2016-6-29 14:4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環球時報』報導,內地警方這些年共向香港移交了約170名嫌犯,而香港方面向內地移交的嫌犯則是0名。有人認為,香港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內地犯罪分子的「避難所」。目前的確主要是內地警方配合香港警方執法,而香港方面反過來的配合則很難實現。最大的原因是反對派的輿論壓力,香港與內地施行不同政治制度,一些港人對保護「言論自由」和嫌疑人權利很敏感,對內地的政治質疑和不信任常常擴大化,束縛了警方的手腳。
正如大陸與台灣在2009年就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大陸向台灣遣返和移交了數百名犯罪嫌疑人,其中涉及多名電信詐騙嫌疑人,到台灣之後多數輕判,甚至無罪。每年電信詐騙上百億人民幣,至今台灣只追繳回20萬元人民幣。
  可以看出,內地警方在對台、港工作方面做了一些照顧和讓步,這可能也是大陸與港臺多個合作領域情形的縮影。可是照顧和讓步是有底線的,是相互的,不是無原則的。
香港還是中國的領土,為什麼現在內地嫌犯一旦逃到香港,反而比他們逃到有些西方國家更難被帶回歸案?這是什麼問題引起的?170:0的這個比例是值得深思的,這個比例真的代表司法正義和平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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