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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鍾書:什麼是俗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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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閑話 發表於 2016-1-19 10: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俗氣好比戴滿了鑽戒的手。簡單樸實的文筆,你至多覺得枯燥,不會嫌俗。但是填砌美麗詞藻的嵌寶文章便有俗的可能。沉默冷靜、不會應酬的人,你至多覺得他呆板,偏是有說有笑、拍肩拉手的社交家容易變俗。俗人,就是那些"粗魯而妝細膩,愚陋而妝聰明,呆板而妝伶俐,不自然的、裝腔作勢的人"。


    找遍了化學書,在炭氣、氧氣以至於氯氣之外,你看不到俗氣的。這是比任何氣體更稀淡、更微茫,超出於五官感覺之上的一種氣體,只有在文藝里和社交里才能碰見。文藝里和社交里還有許多旁的氣也是化學所不談的,例如寒酸氣、泥土氣。不過,這許多氣都沒有俗氣那樣難捉摸:因為它們本身雖然是超越感覺的,它們的名字卻是藉感覺中的事物來比方著,象徵著;每一個比喻或象徵都無形中包含一個類比推理(analogy),所以,顧名思義,你還有線索可求。說到酸氣,你立刻聯想著山西或鎮江的老醋;說起泥土氣,你就記憶到夏雨初晴,青草池塘四周圍氤氳著的氣息。但是俗氣呢?不幸的很,「氣」已是夠空虛的了,「俗」比「氣」更抽象!所以,有亞爾特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先生的機伶,在《文學中之俗氣》(Vulgarity in Literature)那本小冊子里,他也不能抓住俗氣,像孫行者抓住妖風一般,把鼻子來辨別滋味。


    赫胥黎先生以為俗氣的標準是跟了社會階級而變換的;下等社會認為美的,中等社會認為俗不可耐,中等社會認為美的上等社會認為俗不可耐,以此類推。又說:「俗氣就是流露出來的一種下劣性」(vulgarity is a lowness that proclaims itself)。這上中下階級想是依照知識程度來分的,每一個階級又分好多層,上等之上,下等之下,還有階級,大概相當於利馥絲(Q.D.Leavis)《小說與讀者》(Fiction and the Reading Public)一書中高眉(highbrow)、平眉(middlebrow)、低眉(lowbrow)的分別;若說根椐銀行存款的多少來判定階級,赫胥黎先生斷不至於那樣勢利的。


    俗氣跟著社會階級來變換的,不錯!不過,赫胥黎先生的說法只讓我們知道俗氣產生的淵源(origin),沒有說出俗氣形成的性質(nature),只告訴我們怎麼樣有俗氣,並沒有講清什麼是俗氣。「一種下劣性」是什麼,我們根本就不懂;把它來解釋俗氣,真是ignotum per ignotius了。因此,我們的問題是:上等社會批評東西「甲」俗,中等社會批評東西「乙」俗,下等社會批評東西「丙」俗,(盡許此階級認為俗的就是較下的階級認為美的),它們批評為俗的東西雖不同,它們批評為俗是相同的,這個相同是到什麼程度?換句話說:當一個上等社會的代表(typical)人物看見他認為俗的事物時,一個中等社會的代表人物看見他認為俗的事物時,和一個下等社會的代表人物看見他認為俗的事物時,他們三個人的心理反應或感想一定是相同的,否則決不會同聲說:「俗!」這三個不同的事物中有什麼相同的品質使這三個不同的人發生相同的感想?對於清潔成癖的人,天下沒有一樁東西是不髒的;同樣,俗的東西的多少也跟一個人的風雅的程度成為正比例,但是,不管他評為「俗」的東西的數量的大小,這許多東西里一定有一個像算學中的公因數(common factor),做他的批評的根椐。


    赫胥黎先生討厭坡(Edgar Poe)的詩,說它好比戴滿了鑽戒的手,俗氣迎人。這一個妙喻點醒我們不少。從有一等人的眼光看來,濃抹了胭脂的臉,向上翻的厚嘴唇,福爾斯大夫(Falstaff)的大肚子,西哈諾(Cyhano)的大鼻子,涕澌交流的感傷主義(sentimentality),柔軟到擠得出水的男人,鴛鴦蝴蝶派的才情,蘇東坡體的墨豬似的書法,乞斯透頓(Chesterton)的翻筋斗似的詭論(paradox),大塊的四喜肉,還有——天呀!還有說不盡的etc.etc.,都跟戴滿鑽戒的手一般的俗。


    這形形色色的事物間有一個公共的成分——量的過度:鑽戒戴在手上是極悅目的,但是十指尖尖都拶著鑽戒,太多了,就俗了!胭脂擦在臉上是極助嬌艷的,但是塗得彷彿火燒一樣,太濃了,就俗了!肚子對於人體曲線美是大有貢獻的,但是假使凸得像掛了布袋,太高了,就俗了!以此類推。

同時我們胸中還潛伏一個道德觀念:我們不贊成一切誇張和賣弄,一方面因為一切誇張和賣弄總是過量的,上自媒人的花言巧語,下至戲里的丑表功,都是言過其實、表過其里的。另一方面也因為人家的誇大反襯出我們的渺小來,所以我們看見我們認為過當的事物,我們不知不覺地聯想到賣弄,不管那樁事物確是在賣弄(像戴滿鑽戒的手)或是出於不得已(像大肚子)。


    因此,我們暫時的結論是:當一個人認為一樁東西為俗的時候,這一個東西里一定有這個人認為太過火的成分,不論在形式上或內容上。這個成分的本身也許是好的,不過假使這個人認為過多了(too much of a good thing),包含這個成分的整個東西就要被認為俗氣。所以,俗氣不是負面的缺陷(default),是正面的過失(fault)。骨瘦如柴的福爾摩斯是不會被評為俗的,肥頭胖耳的福爾斯大夫便難說了。簡單樸實的文筆,你至多覺得枯燥,不會嫌俗的,但是填砌著美麗詞藻的嵌寶文章便有俗的可能。沉默冷靜,不會應酬的人,你至多厭他呆板,偏是有說有笑,拍肩拉手的社交家頂容易變俗。

雷諾爾慈(Joshua Reynolds)爵士論羅馬宗和威尼斯宗兩派繪畫的優劣,也是一個佐證:輕描淡掃,注重風韻(nuance)的畫是不會俗的,金碧輝煌,注重色相(couleur)的畫就跡近賣弄,相形之下,有些俗氣了。批評家對於他們認為「感傷主義」的作品,同聲說「俗」,因為「感傷主義是對一樁事物過量的反映」(a response is sentimental if it is too great for the occasion)——這是瑞恰慈(I.A.Richards)先生的話,跟我們的理論不是一拍就合么?


    俗的意思是「通俗」,大凡通俗的東西都是數量多的,價錢賤的;照經濟常識,東西的價值降賤,因為供過於求,所以,在一個人認為俗的事物中,一定有供過於求的成分——超過那個人所希望或願意有的數量的成分。從「通俗」兩個字,我們悟到俗氣的第二個特點:俗的東西就是可以感動「大多數人」的東西--此地所謂「大多數人」帶著一種譴責的意味,不僅指數量說,並且指品質說,是卡萊爾(Carlyle)所謂「不要崇拜大多數」(don』t worship the majority)的「大多數」,是易卜生(Ibsen)所謂「大多數永遠是錯誤的」(a majority is always wrong)的「大多數」。


    綜括以上來說,假使一個人批評一樁東西為「俗」,這個批評包含兩個意義:(一)他認為這樁東西組織中某成分的量超過他心目中以為適當的量。(二)他認為這樁東西能感動的人數超過他自以為隸屬著的階級的人數。


    我們的結論並不跟赫胥黎先生的意見相反。事物本身無所謂雅俗,隨觀者而異,觀者之所以異,由於智識程度或階級之高下;Tout est relatif,是的!不過,不論它是什麼東西,只要它被評為「俗」,不論你是什麼階級的人,只要你評它為「俗」,那麼,你對它的心理反應逃不出上面的方式,Voila le seul principe absolu!


    我們的俗氣說似乎此山潭野衲(Santayana)教授的也來得徹底。山潭野衲教授說俗氣就是自相矛盾(innercontradiction),例如老太婆戴了金絲假髮,垢膩的手戴滿了珠寶,彼此間不能調和。對於這種理論,我們有兩個批評,第一:照山潭野衲教授的說法,我們看見怪(grotesque)物時的感想,跟我們看見俗物時的感想,簡直是一是二,沒有分別了。把相矛盾的、不和諧的分子硬拼在一起,是我們認為怪相的造因,不是俗氣的造因。假使我們覺得戴假髮的老太婆或戴珠寶的臟手有俗氣,我們並非為金絲髮的濃厚跟老太婆的乾癟不配,我們只感到老太婆還妝著那許多如火如荼的頭髮,太過了,我們也並非為臟手跟珠寶不稱,我們只是感到這樣嘔人的手還要妝飾,太不知量了,太過了。第二:山潭野衲教授的說法至多只能解釋兩個成分的相反(contrast)是俗氣,不能解釋為什麼一個成分的增加(intensification)也是俗氣,只能解釋污穢的手戴滿了珠寶(他自己的例)是俗,不能解釋不污穢的手戴滿了珠寶(赫胥黎的例)也是俗。當然,你可以說上面所舉的各例也能用自相矛盾來解釋的,譬如兩頰施朱,本求美觀,但是濃塗厚抹,求美而反得丑,那就是自相矛盾了。不過,我們進一步問,為什麼求美而得丑呢?還不是因為胭脂擦得太過么?還不是須要我們的過量說來解釋么?


    從求美而得丑,我們立刻想到求雅而得俗的矛盾現象——《儒林外史》第二十九回中杜慎卿所謂「雅的這樣俗」,《隨園詩話》所謂:「人但知滿口公卿之人俗,而不知滿口不趨公卿之人更俗。」這種現象是起於不自然的裝腔作勢;俗人拚命學雅,結果還是俗。夏士烈德(Hazlitt)的俗氣說便以此為根據的。夏士烈德以為一切天然的(natural)、自在的(spontaneous)東西都不會俗的,粗魯(grossness)不是俗,愚陋(ignorance)不是俗,呆板(awkwardness)也不是俗,只有粗魯而妝細膩,愚陋而妝聰明,呆板而妝伶俐才是俗氣。所以俗人就是裝模作樣的人(The truly vulgar are the herd of pretenders to what is not natural to them)。


    這種說法也沒有我們來的得徹底。照夏士烈德的理論,我們覺得一樁東西俗,是因為它的「妝」(affectation)。不過,我們何以知道它是「妝」呢?粗人妝細膩就是為了要遮蓋他的粗,決不肯承認他的細膩是妝出來的。我們所以覺得他俗,覺得他「妝」,覺得他妝出來的細膩跟他本性的粗魯相矛盾(innercontradiction),還是因為他的細膩得太過火了。天生細膩的人所隨便做的事,學細的粗人做的特別小心,以引起人家的注意,證明他的不粗;而偏是人家注意到他的特別小心,便知道它的細膩是學來的,不是生就的。好比說外國話極好的人,往往比說那國話的土人更成語化(idiomatic),這一點過度的成語化反而證明他的非本國籍。一切妝腔都起於自卑心理(inferiority complex),知道自己比不上人,有意做出勝如人的樣子,知道自己卑下,拚命妝著高出自己的樣子,一舉一動,都過於費力(over-emphasis),把外面的有餘來掩飾裡面的不足,諸葛亮的「空城記」就是一個好例,司馬懿若懂得心解術,決不會上當,從諸葛亮過乎尋常的鎮靜,便看得出他的鎮靜是「妝」的,不是真的。


    所以,妝腔說也要以過量說為根椐的。我們上面說賣弄的所以俗,是在言過其實、表過其里,妝腔也是如此。《石林詩話》說鄭谷的詩「格力適堪揭酒家壁,為市人書扇耳!天下事每患自以為工處,著力太過,何但詩也!」魏禧《與友論文書》道:「著佳言佳事太多,如市肆之列雜物,非不炫目,正嫌有市井氣耳!」賣弄妝腔以及一切有「市井氣」或俗氣的事物就壞在「太過」、「太多」兩點。A little more and how much it is!

俗人並不反對風雅的,他們崇拜風雅,模仿風雅,自以為風雅。沒有比「雅的這樣俗」的人更雅了,他們偏是「雅的這樣俗」;古代的Précieuses Ridicules,現代的Not-very-intelligentsia,都是此等人物。我們每一個人都免不了這種附庸風雅的習氣。天下不愁沒有雅人和俗人,只是沒有俗得有勇氣的人,甘心呼吸著市井氣,甘心在伊壁鳩魯(Epicurus)的豬圈裡打滾,有膽量抬出俗氣來跟風雅抵抗,彷彿魔鬼的反對上帝。有這個人么?我們應當像敬禮撒旦(Satan)一般的敬禮他。


動若清風,靜如秋水,心容世事而不爭,意納萬物且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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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飛的兔子 發表於 2016-1-20 10:05 | 只看該作者
凡事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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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貝一一 發表於 2016-1-27 12:54 | 只看該作者
現在說的俗氣,似乎變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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