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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官員狀告開發區政府背後的真相 [列印本頁]

作者: WANTti    時間: 2015-10-12 13:50
標題: 官員狀告開發區政府背後的真相
  類似開發區管委會的機構,大型國企政商一體的色彩也極其濃厚。這兩種組織的形態都有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即缺乏專業、透明的土壤,而這兩點恰恰都是政府與市場在改革中需要達到的兩個目標。

  官民糾紛鬧上法庭,此類現象並不鮮見,官員與所屬政府機構打上了官司,著實有些令人意外。不久前,國家級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招商產業四局原副局長劉正(化名)向海安縣法院提起訴訟,將他的老東家———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告上了法庭。他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向他支付應得的業務提成獎金110萬元,同時要求開發區支付他墊付的工作經費1萬餘元。

  此事的肇端,緣於劉正所說的,自己在2011年引進了浙江一家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總投資1 .5個億;於2012年引進了浙江一家減震件企業,總投資10 .8億元,註冊資金不低於3億元。2014年1月16日,劉正所引進的這家減震件有限公司正式開業,並且列入了「2012年重點招商引資項目」。從2011年和2012年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的相關文件來看,引進總投資1億元,且註冊5000萬元以上的民資項目,獎勵引進人10萬元,引進總投資10億元、且註冊3億元以上的民資項目,獎勵引進人100萬元。據此,劉正認為自己應該獲得110萬元的獎勵,但問題來了,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至今沒有支付這筆獎勵。

  對於劉正的招商引資成績,被告律師沒有異議。但被告律師認為,劉正引進的這兩家企業,在一些考核指標上沒有達標,所以不予獎勵。而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城東鎮黨委書記王榮貴表示,當時的協議和文件上都明確了被引進企業的一些考核(指標)。劉正所引進的企業在投資、稅收等多個方面都沒有完成相應的任務,所以無法進行獎勵。

  有關此案的具體糾紛,並非本文所能詳細論述,也無關討論重點。相反,值得注意的不是當地開發區是否應該支付提成,而是這樣一種糾紛背後顯現的地方經濟增長模式,可能需要不斷進行考量。作為「中國模式」的微觀切片,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與全國各個開發區、工業園區類似,踐行的都是地方政府「公司化治理」的路徑。在這種治理思路下,政府背負了推進經濟發展的壓力,也參與到了與其他地方政府爭奪錦標的規則之中,自然也承擔了大量的招商引資任務。而為了達到目的,激勵官員,各個開發區便在激勵政策上參照了市場上企業銷售的考核辦法。因此,參與招商引資的官員,實際上既是政府僱員,又是公司業務員。此次糾紛,劉正將自己的身份設定在了業務員上,只是在媒體報道或外人看來,更願意把他看成是政府僱員。

  海安經濟技術開發區,到底是一個政府機構還是一個企業,這是極難分辨的。甚至,我們也無法辨析這些開發區到底是披著企業外衣的政府,還是披著政府外衣的企業。實際的情況是,作為雙面機構,展示哪一個面向,僅僅是依照實際的需要來定。如果是跟有關的政府機構打交道,地方開發區的主要管理人員常常由當地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兼任,企業的困難常常可以迎刃而解;如果是跟市場主體打交道,那麼又可以參照市場的法則,給予業務員相應的待遇。

  在這種模式下,除卻可能存在的虛報、欺騙現象之外,政商邊界不清可能導致的公權力尋租也不容忽視。2014年,中紀委監察部網站就在發布山西省太原市民營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黨工委副書記張波涉嫌嚴重違紀的消息時指出: 「開發區作為一個地方經濟發展的『特區』,與其他區域相比,優惠政策多、工程項目多、資金多、開發的土地多、自由裁量權大,在這種情況下,『發展高地』極易成為『腐敗窪地』」。

  政商一體的經濟組織結構,被總結為中國發展的經驗。類似開發區管委會的機構,大型國企政商一體的色彩也極其濃厚。這兩種組織的形態都有一個結構性的問題,即缺乏專業、透明的土壤,而這兩點恰恰都是政府與市場在改革中需要達到的兩個目標。對此,從個案開始,挖掘內生性的動力,將政府與市場的邊界釐清,將是解決微觀糾紛的原點,也是對近來個別國際經濟組織施壓中國經濟的一種有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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