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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傷戰:三個「和尚」搶水喝(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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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15-8-21 06: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南方周末特約撰稿 封小塗  2015-08-20 10:31:31

  

  2015年8月14日清晨,少林寺早課期間,方丈釋永信為天津港事故受災群眾誦經祈福。釋永信平時都參加少林早課。 (南方周末記者 翁洹/圖)

  標籤少林寺經濟舉報

  少林寺、地方政府、央企,有著各自訴求,三方兩兩紛爭,其實都很受傷。

  「佛門凈地」少林寺,因門票收入與當地政府多年深陷利益紛爭。

  六年前,在上級政府主導下,當地政府和央企達成合作,隱含的美好願景便是將這塊資產曲線上市。

  但隨著少林寺的反對與上市前景的渺茫,有著各自訴求的三方開始兩兩紛爭,終於衝突不斷、矛盾日益激化。

  鳴晨鐘,眾僧疾步走入河南嵩山少林寺大雄寶殿,這是2015年8月14日清晨。

  年屆五十的方丈釋永信按時參加早課。方丈表情平靜,絲毫看不出正處於一場輿論風暴中。

  很多人相信,這場風波的背後是利益之爭。

  這已不是「佛門凈地」少林寺第一次捲入利益紛爭。最早的一次,發軔於六年前地方政府主導的一場商業合作。少林寺「被上市」風波

  未來上市的主體是合資公司,與少林寺及其資產無關。但一個明顯的問題是:少林寺門票收入,是合資公司重要的利潤來源。

  2009年12月16日,《東方早報》的一篇報道刊登出河南登封市政府與央企港中旅集團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書和登封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文中「嵩山少林寺上市」的說法把登封市、港中旅推到了輿論焦點中。

  在中國,宗教、文物資產上市是被法規所禁止的。

  隨後,少林寺通過代理人發表反對上市的聲明。十天後,12月27日,釋永信在少林寺內召開了一場場面甚大的祈法大會,誓保「禪宗祖庭基業永固」,反對佛門被商業化。

  其實,「少林上市」的傳言早在2004年便傳出過——時任嵩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嵩管委)常務副主任的何宏波曾在公開場合表示,「少林寺將逐步過渡到公司化運營」。在機制理順以後,再引進戰略合作方,「並不排除未來運作上市的可能性」。

  2008年年初,釋永信借香港《大公報》澄清:「少林寺不會上市」,「若捲入這種高風險的交易,有損佛教精神」。

  此後,登封市委常委、嵩管委黨委書記裴松憲回應說,「要上市的不是少林寺,而是有關部門籌建的嵩山少林旅遊集團公司。」

  裴松憲的說法在2009年底被付諸實施。

  這年,河南省意欲加大旅遊經濟開發力度,需要尋找外部投資者,並相中了央企港中旅。

  港中旅也正在尋找優質的景區資產,雙方一拍即合,簽訂了「旅遊開發戰略合作協定」。

  之後,少林寺所在的登封市政府在河南省內拔得頭籌,率先爭取到了港中旅的投資。初期的試探性接觸后,2009年10月,雙方進入實質性談判階段。時任登封市長鄭福林親自操刀談判,成功敲定合作意向。

  據上述登封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雙方確定斥資一億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合資年限為40年,承諾3年內融資8億~10億元,新公司擬定2011年上市。

  包括嵩管委內部人士、少林寺弟子在內的多位人士向南方周末證實,整個談判過程中,釋永信並沒有參與。

  「登封市政府認為,這是他們與港中旅的合作,少林寺歸當地政府管,沒必要讓少林寺參與合作談判。」一位港中旅人士說。

  少林寺方面則認為,這項合作的實質是登封市政府利用了少林寺的品牌。「當地政府想抱港中旅,把少林寺當籌碼。」一位少林寺弟子對南方周末說。

  一位鄭州市前政府官員說,釋永信知道合作的事後還專門向他諮詢。

  「當時釋永信比較聽話,政府沒想到他會強力反對。」一位知情人士告訴南方周末。

  最終,釋永信的反對並未阻止登封市與港中旅的聯姻。但至少在表面上,三方達成了一致。12月28日,雙方的合資公司在鄭州掛牌成立。

  兩天後的12月30日,登封市政府、港中旅和少林寺聯合召開了一場「握手言和」的新聞發布會。會上,釋永信稱,在港中旅與登封市政府的合作中,少林寺的合法權益已經得到保障,「少林寺不會參與旅遊公司的股份和經營活動,少林寺不會上市」。

  而港中旅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薄寶華則在發布會上表示,「未來合資公司不排除上市,這是合資公司初步確定的一個經營發展目標,由合資公司根據經營業績來決定。」他同時強調,合資公司不會將少林寺作為經營內容,更不可能用這些資產上市。

  這番話的意思與前述裴松憲的說法相同,即未來上市的主體是合資公司,與少林寺及其資產無關。

  但一個明顯的問題是:少林寺是嵩山景區最大的資產,合資公司要產生現金流和利潤,當然離不開少林寺的門票收入。

  「少林景區的門票收入佔到整個嵩山景區收入的90%。」嵩管委宣傳科科長劉少偉告訴南方周末。

  「少林寺是嵩山景區最大的資產,港中旅之所以進來就是看中少林寺。」一位知情人士說。

  

  2015年8月14日清晨,少林寺方丈釋永信按時參加早課。 (南方周末記者 翁洹/圖)港中旅與登封市之爭

  3年後,上市未成,聯姻的雙方卻掐起架來。

  南方周末查閱港中旅於2009年12月24日通過香港聯交所公布的合作協議,獲知當事雙方的合作內容:登封市通過嵩管委對少林、中嶽和嵩陽三個景區進行行政管理。嵩管委下屬的全資子公司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登封公司」)對少林景區進行商業開發和運營,登封公司又通過全資子公司登封市少林旅遊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登封少林」)運營登封嵩山少林旅遊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登封嵩山」)和河南禪居國際飯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禪居飯店」)兩家公司。

  登封少林作為合資平台在2009年增資擴股后,港中旅以6885萬認購51%股權,登封公司持有其餘49%股權。認購完成後,登封少林更名為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遊有限公司(即「合資公司」),港中旅將合資公司進行財報並表。

  在具體的經營中,嵩管委同意由合資公司獨家經營少林景區、中嶽景區及嵩陽景區的門票銷售、代收銷售收入及停車場,期限為40年。合資公司需要向嵩管委繳納委託費。繳費基礎是門票銷售凈額的50%,就是門票收入扣除營業稅、門票設計製作費及保險費后凈收入的一半。

  雙方約定,合資公司將負責少林景區核心部分的管理保養及景觀美化、現有觀光道路、橋樑及景區安全設施的日常維護,以及景區廣告、推廣、銷售及營銷。而嵩管委則負責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協調地方關係。

  同時,登封少林要在2009年11月30日前結清債權人的欠款。登封公司應該在2010年底前結清欠登封少林的8000萬欠款,如果沒有還清欠款,合資公司就會在委託經營費中扣除,並於2012年6月23日前解除為登封市建設投資總公司(以下簡稱「登封建設」)在鄭州中信銀行做的3000萬擔保貸款。

  這份協議對合資公司的股權、資產、委託費、職責和債務等方面做出了嚴格的規定,但並未涉及少林寺部分及其上市事宜。

  但有知情人向南方周末透露,上市計劃的確包含在雙方最初的合作中,「登封市政府就是為了把嵩山景區打包上市才找到港中旅的。」據她所知,2012年時,港中旅和登封市還在就何時以及如何上市進行談判。

  2013年,時任嵩管委副主任景水環也曾對媒體說,當初港中旅確實提到上市計劃,明確表示3年內上市,每年必須達到3000萬元的利潤。

  但3年後,上市未成,聯姻的雙方卻掐起架來。

  2011年10月,全國旅遊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旅遊評定委員會」)認定少林景區不符合5A旅遊景區標準,於當年12月4日下發了整改通知書。

  合資公司認為,旅遊評定委員會提出的問題,既有歷史遺留問題,又有屬於嵩管委應該負責管理的職責,這些與合資公司無關。

  但嵩管委認為合資公司對此事負有責任。「那次是因為雙方矛盾太激烈,港中旅甩手不管(景區)了。」知情人士說。

  2013年6月,嵩管委與港中旅的矛盾開始激化。據當時媒體公開報道,登封市委和市政府要求嵩管委於7月1日從合資公司手中收回經營權,但被港中旅總部強勢回絕。登封市決定硬性接管,但後來遭遇上級壓力,被迫交還經營權。三輸局面

  在質疑港中旅不兌現投資承諾這點上,少林寺和嵩管委是統一戰線。但在門票收入上,少林寺和嵩管委爭執多年。

  門票經營權的爭奪只是登封與港中旅深層矛盾的表現,背後的根本原因是雙方都認為合作的現實與當年的預期落差太大。

  登封市認為港中旅並沒給自己帶來當年承諾的好處。按公開報道的合作內容,港中旅將在3年內為合資公司融資8億到10億元,開展景區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旅遊產業項目開發。時任登封市長鄭福林曾對媒體描繪,合資公司將來經營的規模可能是10個億、20個億,甚至上百億。

  但事實上,2010年登封嵩山「天地之中」歷史建築群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成功后,合資公司並未有大動作,只是在2011年12月10日,為嵩山旅遊小鎮項目進行了奠基儀式。隨後一直沒有開工——這個項目第一期預計投資12個億,原定於2012年開工。

  最近,嵩管委位於登封市中嶽大街146號的辦公區內擺出了港中旅旅遊小鎮的項目展板,名稱變成了「少林小鎮」。嵩管委副主任王玉存告訴南方周末,旅遊小鎮這個項目用地還沒找到,資金也一直沒有到位。

  與此同時,港中旅卻在2010年10月投資1.67億元,在河南信陽投資成立了港中旅(信陽)雞公山文化旅遊發展有限公司。這給人另起爐灶之感。

  在質疑港中旅不兌現投資承諾這點上,少林寺和嵩管委是統一戰線。它們都認為港中旅拿走的太多,而投入的太少。

  港中旅方面則認為,上述指責實屬子虛烏有。合資公司辦公室主任劉萬森告訴南方周末,這幾年合資公司為整改老景區已經投入了7000萬元左右,並且又投入2000萬進行景區智能化建設。承諾投建的旅遊小鎮沒有開工,是因為受報批程序影響——2010年嵩山景區申請世界文化遺產成功后,按照國家文物局的相關規定,在一定範圍內都不能隨意修建或興建設施。

  他表示,很多事情是他們無能為力的,整個景區的規劃發展涉及交通改道、周邊拆遷等需要政府推進的工程。

  「這些東西說白了是兩口子過日子,你不能到處說媳婦敗家媳婦不好,這日子還過不過?」合資公司總經理許惠林對南方周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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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瘋瘋顛顛 發表於 2015-8-21 06:56 | 只看該作者
 一位2012年採訪過時任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公司總經理錢國平的記者告訴南方周末,「當時錢說,我們被騙了,投了很多錢,進來后發現所有的事情都做不了。」

  另一方面,受多種因素影響,嵩山景區的發展前景也在走下坡路。其2011年購票人數比前年下降了10.2%,為210萬人,收入約為2億元,上交給嵩管委的委託經營費用為8925.9萬元。在總收入比2010年少的情況下,上交的費用卻比上年增加了21.7%。

  從戰略布局上看,嵩山對港中旅的意義也今非昔比。2013年起,港中旅進行戰略調整,把旅遊地產作為主要經營方向。同時,港中旅開始處置無效、低效資產。很明顯,嵩山的合資公司對港中旅的業績貢獻有限:2012、2013年貢獻的利潤分別為445萬港元、188萬港元,屬於低回報項目。

  不僅港中旅和嵩管委摩擦不斷,少林寺與嵩管委也因為門票收入爭執多年。

  2009年,合資公司成立前後,對於釋永信的反對聲,河南省政府和鄭州市出面調解矛盾。少林寺和嵩管委簽訂協議約定,按照少林寺景區票麵價100元實行分配,少林寺分得每人次30元。

  其實早在2005年5月8日,登封市政府與少林寺已經簽訂了門票分成協議,規定雙方按照7∶3的比例分配門票收入。

  前後兩份協議框架,利益本應明確,但紛爭並未平息。雙方在門票人數、分成具體演算法、納稅稅基等問題上,多次衝突。

  為了能夠準確地收到錢,少林寺甚至在寺廟入口處單獨安裝了刷票機,以此核對官方公布遊客數據的準確性。「只能多不能少。」上述嵩管委內部人士說。

  2011年11月,少林寺與嵩管委在門票分成上產生的矛盾再度公開化。這次糾紛的焦點是:政策性免票、半價票該不該按30%分成。少林寺認為應該按照人頭算錢。但嵩管委不同意,要求政策性免票不計入分成,而半價票按票面面值的30%計算分成。

  雙方矛盾驚動了鄭州市領導。鄭州市副市長牽頭組織了少林寺門票分成問題協調會,但門票分成問題最終依然懸而未決,矛盾沒有得到根本解決。

  2013年11月,少林寺又將嵩管委告上法庭:它起訴要求嵩管委支付所欠4970萬元的門票分成款,及延遲違約金232萬元,並要求解除2009年12月30日與嵩管委簽訂的協議。

  少林寺與嵩管委此次的分歧有二:一個是關於合資公司的納稅稅基問題,一個是關於免費票和半價票要不要給少林寺分成的問題。

  而這次,嵩管委開始為合資公司說話。嵩管委認為,合資公司納稅應該以門票收入總額作為基數,全額上繳,然後按照稅後凈收入三方分成。但少林寺認為,寺廟門票收入享受國家的免稅待遇,所以他們的分成部分不應該納稅。至於免費票和半價票,嵩管委認為按照實際價格的30%分成,但少林寺堅持要以票麵價的30%分成。

  目前這場官司還沒有結果。

  「因為釋永信反對上市,當地政府一些人現在特別恨他。」一位知情人士說,「其實三方都是輸家,都沒有拿到他們想要的利益。」

  8月14日早課之後,釋永信去往齋堂用餐。南方周末上前問他,「你現在還反對上市嗎?」他面無表情地從鼻腔吐出一聲,「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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