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程慕陽突失護身符 面臨遣返提速危機

[複製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加飯西 發表於 2015-5-15 15: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加拿大聯邦政府引入新法案,不容許有人再以難民身份阻延遣返。這意味著,外逃人員用難民身份來阻延被遣返大陸的方式正在失效,潛逃加拿大的程慕陽將失去「申請難民身份」這張護身符,將面臨被提速遣返的可能。

       據加媒報道,加拿大聯邦政府引入新法案,加速外國罪犯的遞解程序。在12日的記者會上,加拿大公安部長布尼(Steven Blaney)稱,新例不容許有人再以難民身份阻延遣返。布尼表示,如果外國公民在加拿大犯下重罪,即便是永久居民,也將被加速遣返原籍國。

       布尼透露,新法案授權加拿大當局,將外國罪犯強制遣返原籍國,無需被遣返者同意。唯一需要的,是獲其祖國同意。



紅色通緝令上的程慕陽


       布尼稱,《遣返嚴重外國罪犯法案》(Removal of Serious Foreign Criminals Act)還將改變加拿大的洗底程序。「我們將確保所有外國公民和一些特定的永久居民,如果被裁定嚴重罪名成立,將不能透過申請清除底案,亦即過去所謂的特赦方式來逃避遣返命運。」

       布尼舉例道,有些個案中,外國人曾犯重罪,但獲准洗底從而留在加拿大。「我們不能再容許那樣的事情發生。」難民如被認定有危及加拿大公眾風險,將被遞解出境,其受庇護的身份撤銷。

       此外,新法案也給加政府官員更大權力,「對因犯罪活動而被認定無入境資格的永久居民,核發遣返令」。「這麼做可以免除規定的正式聆訊,確保更加迅速發出遣返令,比如,刑事法官已裁定該人罪成。」

       中國「紅色通緝令」的百人名單上顯示有26人藏匿加拿大,由於加政府新法案指明難民身份不再是犯罪分子的護身符,故對於藏匿於加拿大的涉貪官員也會有影響,他們不再可以用申請難民來阻延被遣返大陸的可能。

       此前程慕陽在申請入籍不果后,於2012年申請難民保護。有媒體分析稱,在加拿大,只要當事人有財力、精力反覆申訴,就會進入俗稱的「法律死循環」, 「遣返程序」恐要走上一段時間。而從加拿大政府向參議院提交的《遣返嚴重外國罪犯法案》,可以看出申請難民身份已然不能化解遣返危機。

       該項新法案將會對大陸在逃官員產生影響,不過,加拿大聯邦公共安全部國務秘書詹姆斯(Roxanne James)表示,該新法案是聯邦政府在2011年提出的打擊罪犯長遠政策的其中一項,與中國「紅色通緝令」無關。

http://china./news/2015-05-14/59653614.html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2 21:3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