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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體操教練申請傑出人才移民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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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5-5-12 08: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所為某體操教練提交的EB1特殊人才申請在近日獲批。我們在去年12月底遞交了申請,四個月多后,移民局一次性批准了該申請,沒有要求我們提供任何補充材料。該體操教練15年前曾獲全國性體操獎項若干,並培養過不少體操人才,但案件準備時遇到了困難。一方面,教練自少練體操,所得獎項久遠,文件不齊;再者,中國國內會員制度及評選職稱制度標準較為模糊,組織文件時僅憑會員證或職稱證,難以說明其傑出才能以及體操領域內的高水平。因此,我們查詢了具體的資質和標準。最後,我們為教練撰寫了極具說服力的律師信,詳細闡述了為何該教練符合特殊移民的各項條件。這些都是申請獲批不可或缺的前提要件。除了研究人員,我們的客戶來自於很多不同的體育和藝術領域,包括體操,乒乓球,武術,文學,冰雕,繪畫等領域。

申請美國特殊人才移民,申請人若非重大國際知名獎項的獲得者,則需要滿足十個條件中的至少三項(請詳見我們關於「美國特殊人才移民EB1A」板塊的論述)。在很多情況下,申請人雖然基本滿足了申請的條件,但由於沒有找到質量高並負責任的律師,從而導致申請材料不足而被移民局拒絕的大有人在。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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