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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漢臨死刑前為何隻字不提周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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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能跟親人們生活在一起,能時時照顧他們,哪怕擺個小攤子,做點小生意,我也願意。」

  「一定要善待親人和朋友,要遵紀守法」

  媒體記者從看守所帶出的劉漢被執行死刑前說的這兩句話,既是一個社會學可以接受的死刑犯版的「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也是一種超乎法學範疇的「人之初,性本善」。

  這麼一個罪大惡極的犯罪頭子,在自己的生命即將被法律終結之前,竟能說出這麼一番完全驗證中國傳統文化精髓的感慨之語,它就充分顯示了法律改造社會的巨大功能,也充分證明,在當下中國,死刑在刑法里的保留仍是不可替代的。

  如果不是判處死刑,當年那個敢在四川境內傲著頭顱打橫走的劉漢,還會不會發出這番足以震懾那些蠢蠢欲動欲踐法踏律者的感傷之言?還能不能成為包括體制官場在內的社會各個階層都會為之深刻觸動的反面教材?

  「一人坐牢,全家做大」。放眼身邊就不難發現,很多赫赫有名的企業都是已經落馬貪官或坐牢貪官的家族生意。貪官不再為官,進了監獄,或勞改釋放回來,為官時積累下來後來又漏網的斂財貪銀就成了他們大興企業的第一桶金,當年用權力與公款盤織下來的關係網就成了他們企業短期內迅速做強做大的第一推力。在中國,這類「貪官落馬,並非非福」的黑金企業比比皆是。如果取消死刑,在權力尚未完全關進籠子、權力經濟尚未完全匿跡的中國社會,為了「一人坐牢,全家做大」,就必有更多的劉漢攀權而惡,附勢而立,徒使民眾質疑反腐的效能和初衷。

  劉漢是十八大后反腐拉出來的四川惡霸,周永康是他為惡一方時結附的最大高官,網傳他曾經花上千萬讓周永康為他復仇,替他將商業對頭判處死刑。目前為止,周劉二人勾搭成奸后都為非作歹了什麼尚未見有官方結論,這裡就不必無謂揣測,但有一點卻是肯定的,正如槍支彈藥之於非法持有者必然增其歹惡之心,結附上原本就是一丘之貉的周永康后,劉漢原本就目無國法的肆無忌憚之心也必然因之更為猖狂,原本動輒就抵觸國法的為非作歹之徑也必然因之更為放肆。

  從這個意義去講,劉漢的今日周永康就是「功不可沒」,可劉漢在被執行死刑之前,在長達十個小時的「自由言論」里,為何隻字不提、半字不罵周永康?為何只是淡淡的說自己「野心太大了」?難道人之將死的他對周永康之於他的人生及生命的終極影響的蓋棺定論也變善了?

  野心大會死人?會被國家法律判以極性?劉漢在生命最後一刻的人生總結並不是只會出唯一結果的奮鬥邏輯。政治野心家或會死於政治非命,商業野心家或會死於商業操勞,但死於法律,死於罪大惡極,則必然與純粹的政治野心或商業野心無關。

  如果劉漢所言的「野心」只是純粹的一名企業家開拓自己商業王國的雄心,他就會必然而是國家法律和政策保駕護航的對象,他的商業野心就會成為天下商人頂禮膜拜的一種精神或啟示。而事實上,劉漢生命的最終結局已然向世人證明,他臨刑前那句「野心」話明顯就是一句替自己文過飾非、為自己美化形象的包裝話。

  在那句美化自己的包裝話里,世人還是聽到了一顆沉迷於以黑社會方式締造個人商業王國的野心裡的醜陋一面,也看到了一個黑社會頭目對權力經濟張著血盆大口的那顆野心。

  隻字不提並不等於沒有提到,更不等於沒有隱示暗蘊了。在劉漢的商業野心裡,如果沒有一門心思去結附權貴、攀附周永康的非分之念,他的生命就不一定會走到今日的窮途末路。而如果沒有劉漢個案的廣為人知,恐怕還有更多的商業野心會繼續迷失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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