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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躍華:弗格森事件與佔中背後的政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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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5-1-6 09:5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香港佔中運動進入尾聲(編註:此文刊發時,香港警方已經完成全部佔領示威區的清場行動),警察進入配合執達吏清場階段。雖然偶有衝突,香港警察仍然保持克制。儘管如此,仍然遭到了泛民團體所謂「過度使用武力」的指責。

  相比之下,美國弗格森事件及其後的全國性騷亂中美國警方權力顯得強大許多。本來因為對白人警員槍殺非裔少年的責任追究引起社會爭議,結果在24日密蘇里州大陪審團決定不予起訴該警員后,引發了全國範圍內的騷亂,發生了搶劫、襲警等暴力行動。美國警察甚至出動了裝甲車等軍用設備。截止25日凌晨,超過80人被捕。

  其實,此次事件不止於種族矛盾,以警察權力為代表的國家暴力日趨膨脹是美國社會當下頻發衝突爭議的重要原因。

  美國警察權力之大已不是一天兩天,有統計顯示每年有超過400民死於警察槍下。當然,這背後與美國持槍合法有關,警察不得不以保護自己為第一原則。但美國警察權力之大,仍然超出合理範圍。

  筆者認為,對比美國弗格森事件和香港的佔中運動,發現背後至少有兩個原因,是導致美國和香港警察權力實踐及後果不同的原因。

  第一,警察背後的政府權力強弱導致。雖然福山認為美國的政治制度趨於衰敗,即美國的很多決策和方案因受困於兩黨政治的相互牽扯而無法出台。但是,這是就美國政治系統來說,而美國政府的行政系統卻日益膨脹強大起來,政府強力開始滲透到社會的每個角落。美國前中央情報局職員斯諾登的爆料則讓人聽了不寒而慄,原來民眾的一切都處在國家的監控之下。國家政府可以以「維護國家安全」名義任意控制民眾的生活。

  這固然與美國社會強大的保守思潮有關,以及「911」事件后美國對國土安全的高度重視,不得不採取過度深入和全面的干涉與介入。但是,看待弗格森事件不能僅僅停留在種族矛盾視角,必須要聯繫國家暴力的特徵全面看,才能準確把握和理解。

  相比之下,香港的政府則顯得過於弱勢。源於港英殖民時期的香港特首「無黨派」限制,在彼時可以強大控制任何政黨,真正做到行政主導香港政治、社會發展,而此時的香港特首,因為在立法會沒有黨派支持,推出的方案頻頻被「拉布」。再加上泛民團體攜真普選和真民主等充滿理想色彩口號,不斷衝擊政府各項措施,使得政府舉步維艱。長期以往,政府越來越弱勢。以前港英時期的行政「主導」變成了彼時的行政被「裹挾」。所以,香港首任特首董建華在「佔中」期間說,香港的政治制度有問題,定是源於自己在做特首期間的感受而言。

  這種情況也導致了「佔中」期間警方的任何一次行動,港府都要顧慮許多。儘管如此,仍然承受來自各方面的攻擊。香港警察本來是維護香港法治的正義行動,仍然被泛民和「佔中」團體不斷攻擊。在外人看來,著實矛盾。

  第二,美國和香港兩地的社會民眾「法治」思維的不同。

  都說「法治」是香港的核心,其實現在看來也不盡然。在「佔中」期間,我們確實看到了政府公權力對法治的遵守,盡量剋制在法律程序里作為。但是,相反,無論是 「佔中」發起人-「佔中三子」,還是那些學聯、學運的學生,都認為以「公民抗命」為旗號,追求「真民主、真普選」,就可以任意違背法治。這不是恰恰是那種 「法不責眾」思維的體現嗎?!隨著這場運動的持續,對香港普通民眾利益的損害不斷加大,就更加讓人無法相信他們內心對「法治」的真正認同。關鍵是,警察出來執法時,飽受的指責則讓人懷疑香港社會法治的到底僅僅是一種政治制度還是全社會共同認同的信仰。

  相比之下,美國的警察不論民眾出於什麼理由,只要破壞了法治和社會秩序,都會毫不猶豫的出手制止,沒有任何猶豫。而民眾必須無條件配合,如在警方喝令停止時,如有任何動作都會招致警方拔槍射擊的危險。這種強而有力的警察制度從根本上講是源於整個社會的「法治」信仰。任何人、任何理由都不能成為破壞「法治」 的借口。當然,美國現在這種警權又有朝另一個方向發展的趨勢。

  聯想到今年上半年的台灣 「太陽花學運」,其實,香港、台灣這些地區,看似民主制度已經有一定發展,實際上對民主的理解仍然處在「民主原教旨主義」階段,認為只要是為了真民主,就可以不計手段的合法性,不惜違背法律。這樣爭取來的成果,能有多少的合法性?也在這樣的行為導引下,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都會發生錯亂。這也是台灣雖然是民主社會但是政治亂象不斷的根本原因所在。

  而且,這樣思維指導下的社會運動,對社會起到的建設性意義也無法預估。「中東之春」變成「中東之冬」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一條就是國家法治的缺失,變成政治鬥爭的工具,因此國家建設趨向失敗也成為必然。

  由此可以看出,「法治」建設對社會建設重要性。沒有「法治」,國家和地區就會沒有清晰可變的規則可以依靠和指導,社會就會走向亂象,也會走向撕裂。

  二十年前,福山因寫就《歷史的終結》而名聲大噪。在此書中,他認為世界的政治制度都會朝向自由民主制度發展。雖然二十年後的今天,他依然強調他當時觀點沒有過時,但是,他又推出了《政治秩序的起源》,強調現代化政治的三大組件:國家、法治和政治負責制,並且指出在具有不同歷史文化傳統地區,三者的組合可以有所不同,但是三者必須存在和發揮作用,著眼於發揮政治系統的活力。回到本文的主題,香港政治系統的活力需要加強,美國的行政系統活力稍顯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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