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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開云:集體跳樓是個案也是一種社會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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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5-1-5 09:2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月4日上午10時左右,位於山西朔州發改委大樓頂樓多人集體欲跳樓。據目擊者說,跳樓人數有10人左右,在朔州發改委大樓樓頂。目前,120、公安、消防員、談判專家已趕到現場。具體跳樓原因記者正在了解中。(1月4日央視網)

  不管什麼事情,不管什麼原因,集體跳樓的悲劇必須堅決杜絕。一個巴掌拍不響,發生這樣的事情,既有集體跳樓者自身的原因,更有背後深層次的原因。

  天大地大,生命為大。生命只有一次,生命高於一切,任何人沒有任何理由蔑視生命。集體跳樓,多麼恐怖的詞語,多麼恐怖的事情,有什麼解不開的心結,有什麼克服不了的困難,非得用集體跳樓這種方式來解決呢?

  誠然,不到萬不得已,每個人都不會選擇跳樓尤其是集體跳樓這種極端方式解決問題。所以,集體跳樓的背後,或者是要挾,或者是確有難處,或者是被逼無路,或者是狀告無門……相關部門一定及時調查處理,給公眾和社會一個經得起檢驗的答案。

  近年來,以極端方式解決問題的事情頻頻出現,應該引起高度重視。比如,2014年11月24日,因不滿河南商丘市民權縣羅庄公路超限站處罰決定,貨車車主張高興和妻子侯燕喝下了農藥,張高興在送醫途中死亡。張高興和妻子為啥要服毒自殺,背後是過路費太高。不知羅庄公路過路費太高的問題,現在是否得到了解決?

  減少和杜絕以極端方式解決問題,必須從兩個方面同時著力:首先要規範行政行為和執法行為,要把所有單位所有人的行為控制在法治的框架內,不能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行為和特權;其次要加強生命教育,無論做什麼事情,都不值得我們用生命作為代價去換取,當然這與古代的「捨生取義」、「殺身成仁」有本質的區別。

  為啥會出現集體跳樓悲劇?跳樓的原因到底是什麼?相信很快會有答案。但是必須注意的是,這既是一起個案,也是一種社會現象。只有找到這種現象存在的根源,剷除產生這種現象的土壤,類似集體跳樓的悲劇才不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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