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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不許打孩子,孩子"皮癢了"父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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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水 發表於 2014-12-19 05: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導語:打孩子,也就是父母對孩子進行體罰,一般就是通過「打屁股」等方式樹立權威,達到教育目的。在西方,打孩子不僅僅是家務事,許多歐美國家從預防虐待的角度,要求家長尊重孩子的人身權利,因此法律明令禁止任何人對兒童的體罰,包括「打屁股」。那麼在美國當孩子犯錯誤、情緒失控或者胡攪蠻纏時,家長如何管教和規範孩子的行為呢?來聽聽這位在中國長大、移民美國的新派父親在「打孩子」這個問題上的經驗吧。

如果你是一個熱衷打孩子的人,來到美國會感到處處不方便。有時候不禁會納悶,那些老美不能打孩子,小孩皮癢了可怎麼辦?熊孩子不能打,可憐的美國人只好使用下列兩個手段:1. Time out 2. Taking awayprivileges

Time out

怎麼「Time out」翻成恰當的中文,頗讓人費思量。最直接的聯想是「罰站」,可是又不一定非讓孩子站著。網上流行的翻譯有「靜思」、「隔離」、「獨自反省」、「小黑屋」等等,老張翻譯成「關禁閉」,取其從正常環境隔離的意思。

所謂time out就是在孩子做錯事或情緒失控的時候,把他/她帶離當時的場景,在規定的時間規定的地點,強制孩子冷靜下來,最好還能反省反省自己錯哪兒了。

Timeout的精髓在於時間結束之後家長隨即和孩子的談話。千萬不能時間一到馬上放羊,那樣孩子只會記得被大人收拾,想不起來為啥被收拾。不管用哪種辦法,都要幫孩子把懲罰和他的不當行為聯繫起來,那樣才有效果。同時這時候談話也能安撫孩子的情緒,畢竟是咱親生的不是?

老美如此熱愛time out,以至於老張帶一歲半的女兒去醫院體檢,都被詳細教導如何施行time out。下面這段就翻譯自醫院發給我們的資料。

規矩

教導孩子良好的行為舉止。孩子做的好的時候要積極給予回應。

使用肢體語言,比如看起來不高興,讓你的孩子知道你不喜歡他的行為。

一歲半的孩子一天大概會幹壞事30次。

不可以打屁股。

給孩子立規矩如果有困難可以諮詢醫生。

關禁閉(time out)

少量使用關禁閉。可以在小孩生氣發脾氣踢人打人咬人的時候考慮關他禁閉。

選擇一個沒有玩具看不到電視的無聊的地方關小孩禁閉。這個地點要安全,不黑不嚇人。比如地板上划塊地方,或者用嬰兒圍欄圍個圈,或者是弄把專用禁閉的椅子。不可以使用洗手間衣櫥或地下室關小孩禁閉。

不要吼小孩,使用輕柔的百無聊賴的語調(bored tone大家自己體會吧)



如果在外面需要關小孩禁閉,可以關車裡或者讓小孩坐在地上或者椅子上。大人要陪著旁邊,不可以把孩子自己留那裡。

一歲的小孩關一分鐘禁閉,兩歲小孩兩分鐘,三歲三分鐘以此類推,最長不要超過五分鐘。使用計時器。

如果小孩從禁閉跑出來,立刻把他放回去重新計時。

有的小孩需要被大人固定住,這時候大人可以從背後箍住他的肩膀。告訴孩子老實罰站你就會放開他。不要看他的眼睛,也別跟他多說話。表現的好像你一點都不介意這樣一直跟他纏下去。要是孩子還往外沖,就把他拉進卧室把門關住。

老張回到家立刻對女兒宣讀一遍,閨女聽了表示沒有壓力。

Taking awayprivileges

Takingaway privileges適用於更大點的孩子,學齡兒童甚至青少年。

privilege這個詞字典里翻做「特權」,然而具體到這個管小孩的手段,更確切的意思應該是:Something regarded as arare opportunity and bringing particular pleasure.

翻成中文,「少有的樂子」;Taking away privileges ,「取消樂子」。比如你們基本上整天在家吃飯,現在說晚上出門吃大餐,孩子就有了一個「privilege"。結果孩子犯錯了被你取消吃大餐,繼續在家啃饅頭,「taking away privilege」。

取消樂子最要緊的是找准孩子的痛處」(negative consequence)

孩子本來就不想出門吃飯巴不得在家看電視,你說我把大餐給你取消了,這就沒找准「痛處」。老張相信各位抓孩子痛腳的熱情和能力,然而孩子總是狡猾的,所以找准了痛處還要確保沒有疏漏才行。比如你拿走孩子手機不許跟朋友聯繫,他轉頭回屋上網QQ去了,這樣我們做父母的不就傻瓜了嗎?這種時候當然是要電話線網線一起拔掉才行。

除了猛戳痛處,有時候父母也要學習順水推舟趁機下絆子的技藝( logical consequence)

比如說孩子跟朋友在外頭玩沒按時回家,撞手裡正好取消他下次跟朋友出去玩的機會。

Again,老張絕對相信各位讓孩子糾結難受的能力,不過某些收不住手的時候也請注意,過猶不及。取消的項目過多,孩子憤怒值爆表,就沒辦法反省自己的行為了。而且我們做父母的如此仁慈,取消樂子之前先給警告也不是不可以的,「你再怎樣怎樣,就會怎樣怎樣」,孩子還不聽,「勿謂言之不預也!」



這裡我們要區分兩個概念:管教和懲罰(discipline vs. punishment)。管教的目的是貫徹紀律,讓孩子改善自己的行為。純粹的懲罰只為了讓大人發泄情緒,就不會有這個效果,從而失去了教育的意義。從這上來說,打孩子確實是最愚蠢的教育方式。

取消樂子最好設定明確的期限

比如「24小時」、「三天」等。有的父母喜歡說:「直到我能再次相信你」,「直到我說你可以才行」。這一類的說辭只會讓孩子抓狂無所適從。研究表明,24小時是個比較恰當的期限,可以讓取消樂子發揮最大效果(effective consequence)。

有的時候要給孩子機會把被取消的樂子爭取回來

比如「打掃你的房間,保持清潔三天我就把手機還給你。」

而一旦設下期限,父母就絕對不可以隨意改變(Stick to your limits)

千萬不能孩子哭一哭鬧一鬧,就算了算了。或者孩子賣賣萌撒撒嬌又捨不得了。父母就是孩子的天,你在孩子跟前就是「口銜天憲」,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哪能輕易往回收?不然損害的不光是父母的權威,還有孩子的安全感,更會轉而強化孩子的不當行為(reinforcethe negativebehaviors)。有時候孩子一被罰變乖了,我們也不能說「你這陣表現不錯,算了吧就不往下罰了」。老張的切身體驗,只有父母一貫堅持,孩子才不會費功夫盡跟你鬧,因為他知道跟你鬧也沒用。要是另一種情況,孩子整天在你這勝利,哪一次你堅持一下不鬆口,他只會認為是鬧的不夠,繼續努力!這樣下去惡性循環,孩子越來越難管。

唯一的例外就是父母發狠說氣話的時候,「有我在的一天,你就永遠別想用手機!」這話說的時候過癮,說完沒法實踐,總不能就拽著孩子探索永遠有多遠?這時候要想不食言,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大家都冷靜下來坐下重新談,「這不是一下氣糊塗了嗎?你爹/你娘我也是可憐憐,哦不,活生生的人哪......」重新談出個合理期限,再認真執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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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Invest88 發表於 2014-12-22 04:48 | 顯示全部樓層
寫得真實,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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