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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光宗:香港人口政策多麼富有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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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4-10-21 15:4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強制一胎化政策人為製造了大量同質性、風險性、脆弱性的獨生子女家庭,為未來預留了巨大的隱憂。中國需要建立「如果遭遇意外、不測、打擊,家庭和國家怎麼辦」這樣的殘酷假設來直面一孩化風險和廣義獨生子女問題。無數事實證明,無論強制還是自願,獨生子女都說不上是最優選擇。總是存在一定的風險幾率,一些獨生子女家庭遭遇了失獨、傷獨,成為痛苦家庭。如果說一孩生育是風險脆弱型的,那麼二孩生育是安全保障型。因此,生兩個孩子的想法更值得推崇,更符合孩子、父母和國家的利益訴求。當然,前提是能夠優孕優生優育,有養育能力和優育環境。生育政策改革的智慧不是漠視非獨家庭生育二孩的訴求,而是千方百計保護二孩生育的積極性和行動力,這樣才真正有利於國家的人口安全,而人口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礎。二孩生育也符合人口再生產規律,是維護人口更替的必要條件。

  非獨家庭和雙獨、單獨家庭除了家族人口結構有所差別外,本質上並無差別,生育權理應平等。單獨二孩的改革使得他們被邊緣化甚至極可能出局享受不到改革的紅利,「還權於民」解決了一個問題的同時卻帶來了「生育不公」的新問題,這是有失民心有違民意的。國家需要認真考慮非獨家庭的權利與感受,50后、60后的非獨婦女的生育機會已經被犧牲了,不應該接著犧牲70后以及80后初期的女性。換個角度看,為了優孕優生,無論是家庭的人口背景是雙獨、單獨還是非獨,首先應該考慮的倒是70后和80初女性生育權利的回歸,因為生育年齡與生育質量的關係最為密切。生育不是完全理性的,如果意外懷孕,怎麼處理?在這個意義上,無論是70后還是80后,都應該平等對待。不要人為分出權利的等級,製造新的障礙和矛盾。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但生育說到底還是家庭內部事務。生育政策的討論和公眾參與極為必要,應該有自己的群眾基礎和道義基礎。事實卻是,生育主體沒有參與決策的權利,大陸和香港形成了明顯的反差。我聽說過一個悲涼的二孩生育自救計劃:一位想生二胎的大陸非獨女性,夫妻均為公職人員,年齡已大,再不生可能真的就開不及了,造成終生遺憾,於是想放棄公職,然後離婚, 去一個偏遠的小山村生第二個孩子,離婚是為了不影響老公的公職,辭職是不想讓單位為難,然後等著罰巨額「社會撫養費」。一個愛護人民的國家對此會作何感想?我只想說:權力要為人民服務,權力應為權利低頭。

  通過二胎生育、儲備年輕人口具有顯而易見的戰略意義,要保持人口發展的「活力」和「實力」就不要讓「年輕人口虧損」現象雪上加霜。在人口問題上,事到臨頭抱佛腳的想法是要不得的,因為人口的成長需要一個投資和養育的周期,至少要提前20年做好準備。普遍的倒金字塔型的「4-2-1」家庭結構非常脆弱,經不起風浪的打擊。對國家來說,2012年勞動年齡人口首次出現下降,當年比前年絕對減少345萬,就是一個具有警告意味的人口虧損、人口萎縮的訊號。在某種意義上,中國人口處在即將爆發的「火山口」上、「懸崖」邊上。

  中國的人口承載力深不可測,無論是制度人口承載力還是環境人口承載力、經濟人口承載力,都具有極大的彈性和張力,科學無法斷言一個幅員遼闊、資源豐富的大國的人口增長的上限是多少,所以哪怕是一個小的區域也不敢輕言人口的上限是多少,最近香港人口政策委員會在徵詢公眾意見的過程中,明確表態:不會為香港設定人口上限。這是富有智慧的人口觀!泱泱大國的大陸中國更不應人為地為人口設定上限,因為這個答案只有「偉大的自然」掌握,影響的變數太多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國土的人口承載力大大提高,這就是為什麼人口增長了,但我們的生活水準總體上也有了顯著的提高。何況人口本身具有主動適應環境的能動性,為了平衡人口與資源環境的關係,人口可以通過出生和遷移的調節來達到某種理性的平衡。

  大一統的人口生育政策同質性太強,與天然具有多樣性的生育構成了尖銳的衝突。如果擔心全面放開會導致可能的搶生、堆積現象,可以在省市縣三個層面選點試行,看看壓力到底有多大。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較取其重。一邊是對所謂搶生、堆積造成的可能對上學等帶來的壓力,具有「或然性」、「假設性」的偽問題性質;另一邊是促進生育公平、搶救生育機會、救人救命、規避獨生子女風險等好處,具有「現實性」、「緊迫性」的真問題性質。孰輕孰重,昭然若揭。

  一個充滿愛心的母親是不會嫌棄每一個孩子的,不會認為哪一個孩子是「多餘」的;祖國就像一個哺育和懷抱13億多子民的偉大母親,有博大的胸懷和充沛的愛心,她也同樣不會認為作為祖國的花朵和希望誰是「多餘」的,哪怕是殘疾的生命也有獨一無二的存在價值。生命是一條無法截斷的河流,源頭就在母親的「子宮」,不能認為已經出生的孩子是「人」,沒有出生的胎兒就不是「人」——只是「初人」罷了。捍衛胎兒的生命權、孩子的出生權、生存權和發展權詮釋了對權利的尊重、對生命的愛護、對希望的培育的全部涵義。因此,以基本人權為中心構築保護性、包容性、友善性、鼓勵性、前瞻性、發展性的人口政策體系毫無疑問應成為改革的根本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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