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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什麼是I-601A 及 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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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14-9-23 07:1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I-601A豁免申請是2013年才生效的新豁免申請,是惠及那些沒有簽證偷渡入境、在美國有直系親屬(父母或配偶)的外國人。為減少出境再申請簽證面臨的風險,以及縮短出境后返美的等待時間,I-601A在美國境內提交豁免申請,允許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配偶或子女)在獲得豁免批准的情況下再出境,減少風險,也縮短家庭分離的時間。

I-601A規定申請人要證明自己的離境對配偶或子女(美國公民)造成極端困難(extreme hardship), 另外,申請人是無簽證入境的(不包括謊報信息拿到簽證入境的)。這些外國人可以在美國境內由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申請移民,批准后遞交I-601A的豁免申請,批准后離開美國到海外領事館拿移民簽證回到美國跟親屬團聚,回來時就是永久居民的身份。

最近我們律師事務所處理了一個I-601A的豁免申請,申請人1999年偷渡入境,現今在美已無證居留10多年。申請人從一無所有,到結婚有小孩,大部分青春時光都在美國。雖然如此,要證明申請人離境造成極端困難還是不容易的,我們從多方收集資料,從家庭、財政等角度說明極端困難的情況,遞交移民局后兩個月就批准。申請人現準備離境到美國領事館拿移民簽證再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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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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