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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原老總日花4萬太腐敗 多家央企將整頓職務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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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ERDI 發表於 2014-8-20 14: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習近平8月18日指出,國有企業負責人沒有其他的「職務消費」,按照職務設置消費定額並量化到個人的做法必須堅決根除。

  對此,中石化、國航、國家電網等多家央企的宣傳部門相關負責人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對於整頓「職務消費」一事,根據以往的做法,中央的決定會通過國資委通知到各央企,過一段時間后,各企業將出台相應的具體改革措施。

  中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被曝日花4萬

  職務消費是指企業領導人員為履行工作職責所發生的消費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通訊、業務招待(含禮品)、差旅、國(境)外考察培訓等消費項目。

  據媒體報道,國家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高嚴,在公司某次內部會議期間住每天6萬元的特大套房。中石化原總經理陳同海,其職務消費一度高達每天4萬元以上,以至於陳同海案發後,國企負責人的職務消費腐敗被概括為「陳同海漏洞」。

  記者查詢到一份貴州省紀委、國資委調研組在2010年做的《關於規範企業領導人員職務消費行為的調研》報告。文中提到,某效益一般的監管企業,2008 年管理費為1863萬元,其中差旅費為52萬元、業務招待費為82萬元等。貴州省紀委、國資委調研組表示,由於財務管理制度不嚴,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假借職務消費之名,行自己消費之實。如某企業領導人員以自己簽批的形式,違規用大量白條列支對外業務費、領導節日慰問費等近百萬元。

  中央曾出台職務消費12條禁令

  針對國企、央企高管職務消費,中央曾多次出台規定,要求嚴格執行、監督。

  2012年,財政部會同監察部、審計署和國資委聯合發布《國有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行為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列出規範國企負責人職務消費的12條禁令,包括禁止違反規定用公款為個人變相支付各種理療保健、運動健身和會所、俱樂部等費用。禁止違反規定用公款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或者支付相關費用等。

  新華社當時報道稱,很多國企內部實行「一把手」財務監管,有的國企領導人年薪過百萬元,但每年的職務消費就可能高出工資好幾倍,很難證明其中每一筆消費都是正常的職務消費行為,因為很多可以通過其他發票來頂賬甚至套現。

  經濟學者、中投顧問研究總監郭凡禮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取消職務消費是杜絕腐敗的重要手段。由於當前反腐倡廉工作逐漸深入到基層領域,各行各業貪污浪費現象都將得到整治,職務消費必將作為考核政府官員、央企高管的重要指標,相關人士頂風作案的可能性極小。

  - 對話

  財政部財科所國有經濟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認為:

  職務消費的問題是「無標準、不公開」

  新京報:國企高管「職務消費」現狀如何?

  文宗瑜:央企、地方國企目前在職務消費方面並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和標準,不同行業之間(比如石油石化、通信、鋼鐵、煙草等)、央企與地方國企之間,不同地區的國企之間,都不一樣。但主要都包括管理層人員的出行交通、住宿、吃喝、招待費用等,部分會以變相的成本費用反映在公司財務報表裡,而不是出現在職務消費的額度中。

  新京報:現行的「職務消費」存在的問題主要有哪些?

  文宗瑜:主要問題有三點,除了上面說到的沒有統一標準之外,對內、對外都不公開透明,內部員工都不知道他所在公司的高管,職務消費有多少。此外,執行上彈性很大,一些高管會通過更改發票用途名稱等方式突破限制。

  新京報:在高管們的總收入中,職務消費會佔到較大一部分嗎?

  文宗瑜:一些報道中談到的天價酒、天價宴請等,很多時候並不是以職務消費體現在報表中的,而是通過會議費、招待費等形式,列入公司其他的運營成本中,變成了一部分人的奢侈、揮霍性的消費,但並沒有算進高管個人總收入中。

  新京報:應該如何改革?

  文宗瑜: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建立統一的標準、制度,企業這一部分的財務信息必須公開透明。

  名詞解析:職務消費

  指企業領導人員為履行工作職責所發生的消費性支出及享有的待遇,主要包括公務用車配備及使用、通訊、業務招待(含禮品)、差旅、國(境)外考察培訓等消費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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