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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董事長為啥又「死」在女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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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LATER 發表於 2014-4-18 17:0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微博截圖

  

  2013年3月4日,全國兩會期間,長宋林接受媒體採訪。

  鳳凰財經綜合訊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華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4月15日,微博認證為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的王文志以公民的身份,再次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副部級官員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在華潤收購山西金業資產過程中存在嚴重的瀆職行為,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這次王文志還舉報宋林包養情婦,並涉嫌貪腐。這是8個多月以來王文志對宋林的第二次公開舉報。

  去年7月17日王文志曾舉報宋林等高管在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宋林等已構成瀆職,並有巨額貪腐之嫌。(2014,4,17「鳳凰財經綜合」《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曾聽說過一則笑話,說的是某人因為身強力壯所以胃口極大,每每得以吃下超過常人飯量許多的食物才能吃飽。有一天早上起來,此人照例去食堂用早餐,沒想吃了7 個饅頭還沒過癮,但此時食堂的早餐已被買個一空。正當此人為沒吃飽而犯愁時,恰好旁邊一位飯量小的同事還有半個饅頭多餘,於是就給了此人。沒想就這半個饅頭下去,此人竟感覺一下飽了,於是他對那位同事說,「早知道這樣,你那半個早給我就行了,何必前面吃那麼多」。

  現在的宋林,似乎就是那位吃7個半饅頭才飽的壯漢。王文志此前舉報8個月杳無音信,不就如先前吃掉的7個饅頭?而這次才舉報3天不到,宋林竟應聲落馬,不就如同事給壯漢的半個饅頭?而這「半個饅頭」,不就是他的情人?

  宋林很「強大」,不但在自己的聲明中,對王文志的舉報表示「極大憤慨」,說什麼舉報是「純屬捏造和惡意中傷」,並揚言「本人亦將通過法律途徑對一切造謠誹謗人士及機構追究民事及刑事責任」。而且,竟搞出「一封由華潤集團發布的致全體員工信」來,說什麼「舉報者針對華潤的舉報是一起由幕後人指使、通過重金收買網路推手、精心策劃的抹黑行動,其目的是為了迫使華潤電力[0.43%]收購山西金業煤礦資源的交易取消,以實現幕後指使人的經濟利益訴求」云云。但所有的這一切,不恰恰證明了他的虛張聲勢和黔驢技窮?如果他真的要對王文志動手,何必等到現在?

  令人可笑的是,有人竟用「照片顯示,在床上兩個人穿得正正規規,目光很正常的對著前面。你能想象這是真有不正當關係的男女的行為嗎」這麼荒唐的推理,來為其辯解。不要說第二張照片上的親昵勁已說明一切,就算是拿第一張照片作證,這樣的人竟連床上的那雙狗男女,穿著的是情侶衫都沒看到?更令人可笑的是,有人竟以「宋林是一表人才,你看看這個女的,像和宋林有什麼關係嗎」反問別人,這不怪了?有人竟不懂得「瘟雞對死鴨」?難不成女人身上該有的東東,在這個女人身上缺了什麼?更何況,誰知道宋林的情人,對宋林下了什麼「葯」?我不知道這樣的人,現在還有什麼話可說?

  如果沒有這個女人的出現,宋林可能真的很「強大」,王文志也很有可能吃「倒栽」。因為「胳膊扭不過大腿」的事,實在太多太多。只不過王文志也很強大,公開叫板打的是公民身份,說明與他的首席記者身份和與報社無涉,大有「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之膽魄。因為他明明知道,在他與宋林之間,二者必有一「死」。只不過王文志這次聰明了,想必是從當初《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扳倒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那裡,得到了靈感,看中了宋林的「軟肋」,所以才「一劍封喉」,才加快了宋林落馬的速度。

  只不過話得說回來,宋林8個月的「安然無恙」,並非紀委一定沒有動作。在王岐山擔綱中紀委的情況下,王文志那麼大的動作,中紀委豈能不知?豈能無動於衷?只不過誰都應該知道,動這樣的「大人物」,需要時間更需要鐵的證據;且從哪裡入手,也該是一個撓頭的問題。正因為如此,誰敢說王文志這次的再度舉報,與中紀委的及時和有理由動手,不是一個「水到渠成」?

  在反腐敗鬥爭中,「情婦反婦」早已被網民歸於反腐利器之一。但從羅昌平到王文志,不又為反腐敗增加了一個利器,那不叫「用情婦反腐」?不說明當在貪官身邊發現情婦的影子時,此人必貪無疑?人們就該死死盯住不放?就該用手機、相機、攝像機之類,留下他們「恩恩愛愛」的「狐狸尾巴」,並藉此作為打開缺口的撒手鐧?

  華潤董事長為啥又「死」在女人身上?還不是因為他「好這一口」?還不是因為被王文志揪住了「狐狸尾巴」?不正因為這才「死」得更快?且多少貪官不也是同樣的「死」法?「花前月下死,做鬼也風流」,是不?如了願了?宋林不揚言要對王文志「追究民事及刑事責任」?依我看,「民事」就算了吧;至於「刑事責任」嘛,我看還是留給自己吧!

  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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